酒文化―酒與詩詞―醉鄉(xiāng)日月(皇甫崧)
論飲
【原文】
醉花宜晝,襲其光也;醉雪宜夜,樂其潔也;醉得意宜艷唱,宣其和也;醉將離宜擊缽,壯其神也;醉文人宜謹(jǐn)節(jié)奏、慎章程,畏其侮也;醉俊人宜益觥盂、加旗幟,助其烈也;醉樓宜暑,資其清也;醉水宜秋,泛其爽也。此皆以審其宜、收其景,以與憂戰(zhàn)也。反此道者,失飲之大也。
【譯文】
對花酣飲,適宜在白晝,白天光線明,賞花得時;對雪酣飲,適宜在夜晚,月光映雪更顯其皎潔;為得意事酣飲,適宜高唱艷歌,更與心情和諧;為離別而痛飲,適宜于手擊缽器,可以壯人神色;和文人對飲,應(yīng)當(dāng)注意節(jié)奏、慎依章程,以免失禮招來羞辱;和才智出眾的豪杰暢飲,應(yīng)當(dāng)增加酒壞,添插旗幟,可以顯示壯烈。在樓上痛飲最宜在夏天,高樓有清風(fēng)降暑;在水邊痛飲最好在秋天,秋水依依,更加爽人。這些都是審時度勢、選擇景點,用來增加飲酒的興致、抵消內(nèi)心的悲憂。啊,如果違反了這個原則,就喪失了飲酒的根本意味了。
謀飲
【原文】
凡酒,以色清味重而飴者為圣,色如金而味醇且苦者為賢;色黑而酸?r者愚人;以家醪糯觴醉人者君子,以家醑黍觴醉人者為中人,以巷醪灰觴醉人者為小人。
夫不歡之侯有九:主人吝,一也;賓輕主,二也;鋪陳雜而不敘,三也;樂生而妓嬌,四也;數(shù)易令,五也;騁牛飲,六也;迭詼諧,七也;手相屬,八也;惟歡骰子,九也。
歡之征有十三:得其時,一也;賓主久間,二也;酒醇而飲嚴(yán),三也;非觥盂不謳,雖觥盂而?不謳者,四也;不能令有恥,五也;方飲不重膳,六也;不動筵,七也;錄事貌毅而法峻,八也;明府不受請,九也;廢賣律,十也;廢替律,十一也;不恃酒,十二也;使勿歡勿暴,十三也。
審此九候、十三征以為術(shù)者,飲之王道也;惟歡樂者,飲之霸道也。
【譯文】
酒,以色清味重而且?guī)鹞兜淖詈?,稱"圣人";色澤金黃而酒味醇美并略苦的為其次,稱"賢人";色澤發(fā)黑味酸酒質(zhì)薄的為最差,稱"愚人"。用自家釀造的糯米酒請客人痛飲的是"君子";用自家釀造的高粱酒請客人酣飲的是"中人",用里巷賣的灰酒使客人喝醉的是"小人"。
飲酒不痛快的情況有九種:主人吝嗇,這是一;賓客不尊重主人,這是二;桌上杯盤雜亂無序列,這是三;樂工技生而歌妓撒嬌,這是四;多次變換酒令,這是五;無節(jié)制地像牛喝水一樣狂飲,這是六;互相開趣味不高的玩笑,這是七;相互用手拉扯,這是八;只是愛擲骰子為酒令,這是九。
飲酒痛快歡樂的狀況有十三種:時機選得好,這是一;主客間長期未相會,這是二;酒味醇美、喝得端莊,這是三;不用觥、盂等正規(guī)酒具飲酒就不唱歌,用了觥、盂但亂動酒壇的也不唱歌,這是四;不會酒令就感到羞恥,這是五;飲酒時不偏重膳食,這是六;不搬動筵席,這是七;監(jiān)酒的人形貌堅毅執(zhí)法嚴(yán)明,這是八;令官不徇情,這是九;廢除賣酒令,這是十;廢除替律,這是十一;不恃酒鬧事,這是十二;飲酒人不狂歡不粗暴,這是十三。
審查這"九候"、"十三征",作為飲酒的原則,這是飲酒的"王道";只圖狂歡而飲酒,就是飲酒的"霸道"。
為賓
【原文】
愚同柴也,僻若子張。當(dāng)宣令乃塞耳不聽,乃行令則?_目重問,此陪主人耳。
【譯文】
來賓如果像高柴一樣愚笨,像子張一樣乖僻。正宣布酒令時充耳不聞,執(zhí)行酒令時又張大眼睛再問,這只能算是伴主人喝酒的陪客。
為主
【原文】
主前定則不繁,賓前定則不亂,樂前定則必暢,酒前定則必嚴(yán)。時然后歡,人乃不厭。
【譯文】
主人事前定好則不煩擾,賓客事前定好則不忙亂,樂曲事前定好則演唱必舒暢,酒品事前定好則會嚴(yán)整,選準(zhǔn)好時機然后再歡飲,人們才不會厭煩。
明府
【原文】
明府之職,前輩極為重難。蓋二十人為飲,立一人為明府,所以規(guī)其斟酌之道。每一明府管骰子一雙,酒杓一只,此皆律錄事人入配之承命者,法不得拒。
凡主人之右主酒者,申明府,得以糾諸座之罪。
夫酒,懦為曠官,猛為苛政。若明府貪務(wù)承命,猛酌席人,遂使請告公喧。黷擾錄事,明府之孤,暴于四座矣?!咀g文】
明府一職,前賢們極為看重。二十人飲酒,立一人為明府,就是為了規(guī)范大家飲酒的標(biāo)規(guī)。每一位明府管骰子一雙,酒杓一個,這都是錄事配給他行使職責(zé)的。他的話就是法,在座的人都不得拒絕。
凡是地位比主人尊貴的人就可以主持酒筵,做明府,有權(quán)力糾正在座所有人的過失。
飲酒間,明府為人懦弱執(zhí)法怯懦就是曠官,但若執(zhí)法過嚴(yán)督酒過猛又會變?yōu)榭琳?。如果明府一味貪戀使命,督促在座人猛飲,就會使請告免飲的呼聲響遍席位,反而干擾錄事的職責(zé),明府的孤立也就暴露于四座了。
律錄事
【原文】
夫律錄事者,須有飲材。飲材有三,謂善令、知音、大戶也。
凡籠臺以白金為之,中實以籌十二枚,旗一、〓一。旗所以指巡也;〓所以指犯也。賓主就坐,錄事取一籌,以旗與〓偕立于筵中。余置器在手。執(zhí)爵者告請骰子,命受之,復(fù)告之曰:"某忝骰子令",乃陳其說于錄事。錄事告于四席曰:"某官忝骰子令。"然縷宣之。錄事之于令也,必合其詞,異于席人所謂巧宣也。席人有犯,既下籌,犯者執(zhí)爵請罪,輒曰:"一爵,法未當(dāng)言。"犯者不退,請并下三籌,然告其狀讞,不當(dāng)理則反其籌以飲焉。席人刺錄事,亦如之。
【譯文】
律錄事必需有飲酒的才能,包括三方面,就是擅長酒令、精通音樂,酒量大。
酒席上的籠臺是用白金制成,里面裝有十枚酒籌,一面旗,一面〓。旗用來指巡全席,〓用來指明犯令者。賓主上席就坐后,錄事照例取出一枚酒籌和旗、〓一起立于筵席中間。其余的人把酒杯拿在手里。手持酒爵的人請求發(fā)骰子。明府下令錄事授給他,并告訴錄事說:"某人做擲骰子的令主",把理由陳說給他。錄事再向四座所有人宣布:"某人擔(dān)當(dāng)擲骰子的令主。"然后一條條說明酒令。錄事陳說酒令,必須和令主的言詞相同,而和席間一些人對酒令取巧的解釋不一樣。座席中有人犯了令,律事已經(jīng)下了該罰的籌碼,犯令的人就端起酒杯請罪,常常會說:"一杯,法未當(dāng)言。"犯令的人不愿受罰,于是再擲下三籌,把他的過錯告訴他;如果不得理就交回酒籌而飲酒。席上的人彈劾錄事時,也照這個規(guī)程辦。
觥錄事
【原文】
凡烏合之徒,以言笑動眾,暴慢無節(jié),或累累起坐,或附耳囁語,律錄事以本戶繩之。奸不衰止者,宜觥錄事糾之(以剛毅、木訥之士為之)。有犯者,輒投其旗于前曰:"某犯觥令。"犯者諾而收執(zhí)之,拱曰:"知罪。"明府餉其觥而斟焉。犯者右引觥,左執(zhí)旗附于胸。律錄事顧伶曰:"命曲破送之。"飲訖,無墜酒,稽首,以旗觥歸于觥主曰:"不敢滴瀝",復(fù)觥于位。后犯者投以〓。累犯者旗〓俱舞。觥籌盡,有犯者不問。
【譯文】
凡是不懂酒儀而臨時湊聚在一起群飲的烏合之眾,有的高聲談?wù)撘源笱月柸寺犅?,動作粗暴傲慢沒有節(jié)制,有的多次起來、坐下,或交關(guān)接耳說悄悄話,席間的律錄事就應(yīng)以他們本人的酒量予以處罰。如果他們依然犯令,就請觥錄事對他們糾劾(觥錄事由性格剛毅、不茍言笑的人承當(dāng))。有犯令的,就把小旗投擲在他面前,說:"某某犯了觥令",犯令的人答應(yīng)一聲,拾起小旗,拱手說:"知罪"。明府就給他酒觥里斟滿酒。犯令的人右手持酒觥,左手持旗貼左胸前。律錄事回頭對伶工說:"奏'曲破'給他送酒。"犯令者把酒飲干,不能有酒滴下來。然后向令官稽首,把小旗、酒觥歸還令官說:"不敢有一滴酒滴在地上",把酒觥放回原處。若后來再犯令,就把〓投在他面前。多次犯令的人就在他面前同時舞動旗和〓。觥籌都罰盡后,再犯令就不問了。
選徒
【原文】
大凡寡于言而敏于令者,酒徒也;怯猛飲而惜終飲者,酒徒也;不動搖而貌愈毅者,酒徒也;聞其令而不重問者,酒徒也;不停觴而言不雜亂者,酒徒也;改令及時而不涉重者,酒徒也;持屈尊而不分訴者,酒徒也;知內(nèi)樂而惡囂者,酒徒也。故告飲之法,選徒為根干,選酒為枝葉,選令為〓萼,則可以慎難者,斷可知矣。
【譯文】
大致說,言語少而對酒令反應(yīng)快的人,是酒徒;怕喝酒過猛而珍惜最后一點酒的人,是酒徒;喝了酒身不晃動而相貌威嚴(yán)的人,是酒徒;聽一遍酒令便不再詢問的人,是酒徒;飲不停杯而說話不亂的人,是酒徒;改令及時而不與前面重復(fù)的人,是酒徒;被錯誤地罰酒而不申辯的人,是酒徒;知道飲酒的內(nèi)在的快樂而討厭外在熱鬧的人,是酒徒。所以真會飲酒的方法,是把選擇酒徒看做根干,把選擇酒品看做枝葉,而選擇酒令只能視為花萼。達到這地步,就可以謹(jǐn)慎不出錯,這是斷然可知的。
骰子令
【原文】
大凡初筵皆先用骰子,蓋欲微酣然迤邐入令。
【譯文】
大凡初宴都先選用骰子為令,這是為了讓飲者在微有酒意中逐漸地轉(zhuǎn)入行令。
手勢
【原文】
大凡放令,欲端其頸如一枝之孤柏,澄其神如萬里之長江,揚其睛如猛虎蹲踞,運其目如烈日飛動,差其指如鸞欲飛翔,柔其腕如龍欲蜿蜒,旋其盞如羊角高風(fēng),飛其袂如魚躍大浪,然后可以畋漁風(fēng)月、繒繳笙竽。
【譯文】
一般說,在擲令的時候,要端直脖頸像一段孤挺的松柏,澄靜精神有如長江萬里,張大眼睛像猛虎蹲踞,運轉(zhuǎn)眼珠如烈日飛動,?K開手指如青鳥飛翔,柔活手腕如蒼龍蜿蜒,旋動酒杯如旋風(fēng)急轉(zhuǎn),飛動衣袖如魚躍大浪,這以后才可以飽覽景色、欣賞音樂。
拒潑
【原文】
孟子曰:"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然則酗酒以拒與潑,有異乎?同歸酗酒也。蓋有聞飲必來,見杯即拒,或酒糾不容,明府責(zé)飲,則必固為翻滟,椎作周章,始持杯而喏吁,背明燭而傾潑。如此則俱為害樂,并是〓飲,自當(dāng)揖之別室,延以清風(fēng),展薤葉而開襟,極茗芽以從事。
【譯文】
孟子說:"殺人用棍和刀,有什么不同嗎?"那么,用拒飲和潑酒的方式酗酒,又有什么不同?同樣都是酗酒。有的人聽見飲宴就跑來參加,來后見酒杯又拒飲。有時宴席上監(jiān)酒的人不容,酒令官責(zé)罰他飲酒,他就把杯里的酒故意翻潑,反來復(fù)去地推辭,才端酒杯勉強答應(yīng),背著燭光又偷偷潑掉。這都是損人歡樂的害蟲,應(yīng)當(dāng)把他請到別的房間,只用清風(fēng)招待他,讓他嚼薤葉、喝清茶。
逃席
【原文】
酒徒有逃席之疹者,棄之如脫履。
【譯文】
酒徒中有逃席毛病的人,就應(yīng)像脫掉的鞋子一樣拋棄他。
使酒
【原文】
大凡蔑章程而務(wù)牛飲者,非歡源也;醒木訥而醉喋喋者,非歡源也;飾己非而尚議讞者,非歡源也;得淺酒而訴深酌者,非歡源也;飲愈多而貌彌淡者,非歡源也;不諭令而病敏手者,非歡源也;己令謬而惡人議者,非歡源也;好請罪而諱以籌者,非歡源也。此八者,蓋沉酣之濫觴,紛?之鴻漸也。
【譯文】
大概說,蔑視飲酒章程只顧自己像牛喝水一樣飲酒的人,一定不會真正體味飲酒的樂趣;酒醒時木訥不語而醉后喋喋不休的人,也一定不會體味到飲酒的樂趣;掩飾自己過失卻喜歡議論他人失誤的人,不會真正體味飲酒的樂趣;飲酒愈多而面部表情愈淡漠的人,不會真正體味飲酒的樂趣;不明白酒令而怕他人搶先的人,不會真正體味飯酒的樂趣;自己出令錯誤而厭惡別人議論的人,不會真正體味飲酒樂趣;常謝罪而隱諱自己所持酒籌的人,不會真正體味飲酒的樂趣。以上八種人,只是酗酒和大聲胡鬧的開始者。
進戶
【原文】
進戶法:葛花、小豆花各陰干,各七兩為末,精羊肉一斤,如法作生。以二花末一兩,勻入于生中。如先只飲得五盞,以十盞好酒熟暖沃生服之,三五日進一服。花盡,則戶倍矣。
【譯文】
增大酒量的方法:葛花、小豆花分別陰干,各用七兩,研末;精羊肉一斤,按法作成"生"。把二兩花末勻進"生"中,如果起初只能喝五杯酒,拿十杯好酒加熱后把"生"沖服,三五天沖服一次?;┓炅耍屏烤驮龃笠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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