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皮士(英語:hippie, hippy)本來被用來描寫西方國家1960年代和1970年代反抗習俗和當時政治的年輕人。嬉皮士這個名稱是通過《舊金山紀事報》的記者赫柏·凱恩普及的。嬉皮士不是一個統(tǒng)一的文化運動,它沒有宣言或領導人物。嬉皮士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來反應出他們對民族主義和越南戰(zhàn)爭的反對,他們提倡非傳統(tǒng)宗教,批評西方國家中層階級的價值觀。
他們批評政府對公民的權益的限制,大公司的貪婪,傳統(tǒng)道德的狹窄和戰(zhàn)爭的無人道性。他們將他們反對的機構和組織稱為“陳府”或“建制”(The Establishment)。
當時的嬉皮士想要改變他們的內(nèi)心(通過使用藥物、神秘的修養(yǎng)或兩者的混合)和走出社會的主流。遠東形而上學和宗教實踐和原始部落的圖騰信仰對嬉皮士影響很大。這些影響在1970年代演化為神秘學中的新紀元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