璽
中國
秦、兩漢、新、魏、西晉、前趙、東晉、宋、南齊、梁、陳、隋、唐、后梁、后唐各朝沿用秦始皇之傳國玉璽,上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壽永昌”,以和氏璧制造,其中在王莽篡漢時,曾向當(dāng)時的太皇太后王政君索取傳國玉璽,王政君非常憤怒,便將玉璽取出摔砸于地,為此傳國璽還碎了一角,雖然日后王莽以黃金補上缺角,卻仍看的出摔碎的痕跡。傳國玉璽是在后唐末帝李從珂之時。
在宋朝以前,皇帝通常也同時沿用秦朝乘輿七璽的制度,即在僅用于禮儀場合的傳國璽外,另作皇帝日常辦公用璽六方(皇帝之璽、天子之璽、皇帝行璽、天子行璽、皇帝信璽、天子信璽),重大禮儀時與傳國璽一道作為禮器同列于御座御輿之前,象征皇權(quán)至上。惟唐初失傳國璽,唐太宗另作一方寶璽代替,后復(fù)得傳國璽,則自作寶璽易名“皇帝神璽”,傳國璽稱“受命璽”,與皇帝天子六璽合為乘輿八璽。五季紛擾,璽制混亂,至宋,皇帝就只用三方寶璽,一方為禮儀用璽受命寶(但并非秦傳國璽,而是自作璽),另兩方為日常辦公所用的“書詔之寶”與“天下合同之寶”。宋徽宗時雖復(fù)活乘輿八璽之制,但為了強調(diào)自己的正統(tǒng),除了那方被認(rèn)為是秦傳國璽的新受命寶外,又另作定命寶、鎮(zhèn)國神寶等,建炎南渡以后又作大宋受命中興之寶等,是為明清寶璽泛濫之濫觴。
在宋朝時,有農(nóng)民在田地中掘出傳國玉璽,被宋廷認(rèn)為是秦始皇所制傳國璽,乃列入徽宗乘輿八璽之列,但時人有認(rèn)為其為偽造。后金朝奪去此傳國玉璽,傳至元朝。元亡時被攜往北方,明成祖北伐時蒙古曾獻(xiàn)國璽,但明成祖發(fā)還蒙古汗準(zhǔn)其使用,滿清征伐蒙古亦得此璽,因而稱帝,但后來亦被乾隆帝判為偽物。明、清兩朝即大量制作玉璽以減輕傳國玉璽的重要性。明初洪武、永樂兩朝制璽十七方,嘉靖年間再制七璽,稱二十四御寶,由尚寶司官掌管。清至乾隆時藏寶三十九方,高宗選定其中二十五方作為正式國寶,稱清二十五寶。
太平天國起義時,天王亦造了一個新的玉璽,天王玉璽是用青玉制成,正方形,邊長20.4厘米,高2.7厘米,紐高7.4厘米,紐背刻有云紋,紐側(cè)刻雙鳳朝陽紋。璽文四周,上刻雙鳳朝陽紋,左右刻龍紋,下刻立水紋。璽文用宋體正書陽刻,共44字。璽文分為上下兩部分:上部正中為“天父上帝”四個大字,豎讀;兩旁為“玉”“璽”兩個大字,又“太”“平”兩個小字;小字“太”的外面,有“恩和”兩個大字,豎讀;小字“平”的外面,有“輯睦”兩個大字,豎讀。為四言八句,自右至左,依次為“永定乾坤”“八位萬歲”“救世幼主”“天王洪日”“天兄基督”“主王輿篤”“真王貴?!薄坝厘a天祿”。太平天國這枚玉璽現(xiàn)藏于中國國家博物館。
日本
日本天皇御璽璽?。M圖像)
日本天皇亦有使用璽作為署名蓋印,稱為“御璽”。而日本歷代天皇傳位時的象征三神器,其地位和象征意義和中國的傳國玉璽等同。明治維新后,日本政府另命篆刻家小曾根干堂雕刻國璽,取名為“大日本國璽”。
參見
清朝玉璽
參考文獻(xiàn)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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