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初期的“文質(zhì)變救”說
中國古代有十分久遠的變革思想,如《周易》中的“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等。這種變革思想由于受中國古代對自然規(guī)律樸素認識的影響,在上升到社會理論層次時,往往帶有一種循環(huán)論的特色。這種變革思想經(jīng)后世演變發(fā)展,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陰陽五行家的開宗人物鄒衍是 其發(fā)展過程中的重要人物之一。
鄒衍兼綜儒道,一方面在治道目標上承自儒家,希望王公大人尚德而施惠及于民眾,“其要歸必止乎仁義節(jié)儉君臣上下六親之施”(《史記·孟荀列傳》);另一方面他的論證手段又是接續(xù)道家的自然之論,不再是上古的“天帝臨汝”,而是“深觀陰陽消息”,以陰陽四時五行為本來比類社會人事。盡管司馬遷沒有為鄒衍專門立傳,只在《史記·孟荀列傳》中附而論之,后鄒衍著作又悉數(shù)散佚,我們今天很難對這樣一個重要學派有全面的認識,但從相關資料來看,其思想中已將陰陽與五行結合為一個有機的理論體系,并由此進一步影響《呂氏春秋》、《淮南子》和《春秋繁露》,使陰陽五行在西漢成為顯學。西漢中期丞相史嚴安上書曰:“臣聞《鄒子》曰:‘政教文質(zhì)者,所以云救也。當時則用,過則舍之,有易則易之。故守一而不變者,未睹治之至也’?!保ā稘h書》本傳)這種“文質(zhì)變救”說,就是鄒衍對后代產(chǎn)生深遠影響的一種思想。
關于“文”和“質(zhì)”,孔子說過“質(zhì)勝文則野,文勝質(zhì)則史,文質(zhì)彬彬然后君子”的話,質(zhì)為內(nèi)容,為樸實,文為外表,為華麗,分別被孔子用來概括“仁”與“禮”之間的辯證關系。這里并沒有社會形態(tài)遞變的意思,相反孔子一般比較強調(diào)后王繼承之成法舊制而世守勿替,很贊賞“周兼于二代郁郁乎文哉”的盛舉。鄒衍將文、質(zhì)的概念改造為兩種政教體系,而且?guī)в屑m偏補益的功用。這種觀念也見于《逸周書·周月解》,并又加以發(fā)展:“夏數(shù)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湯,用師于夏,除民之災,順天革命,改正朔,變服殊號,一文一質(zhì),示不相沿”;“亦越我周王,致伐于商,改正易械,以垂三統(tǒng)?!边@里不僅明確夏和商是“一文一質(zhì)”(周自然輪為文),而且又提出夏、商、周“三統(tǒng)”即“三正”說,“三正者所以統(tǒng)天也”,后來所謂“正朔三而改,文質(zhì)再而復”之說已于此初見端倪。改正朔在這里變成了類似于五德始終的朝代更替;“王者一質(zhì)一文據(jù)天地之道”(《尚書大傳》卷一),質(zhì)、文分別代表天地和陽陰二氣,正可以作為朝代變革的宇宙支持系統(tǒng)。在這里陰陽說和五行說實際上已經(jīng)匯合,這種趨勢在《呂氏春秋》和《淮南子》中進一步發(fā)展,并進而影響了西漢歷史走向的路徑選擇。
《史記·梁孝王世家》附記了一段史料,說竇太后想讓受寵的小兒子梁孝王為帝,當面對漢景帝說:“吾聞殷道親親,周道尊尊,其義一也。安車大駕,用梁孝王為寄。”漢景帝后與大臣研究,袁盎說:“殷道質(zhì),質(zhì)者法天,親其所親,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敬其本始,故立長子。周道,太子死,立嫡孫;殷道,太子死,立其弟?!薄胺浇駶h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當立子?!痹诖蟪紘涝~批評之下,竇太后只得作罷。竇太后及梁孝王圖謀帝統(tǒng),倡言漢應尚質(zhì)法殷,而袁盎則堅持漢家法周,透露出在當時確實存在著兩條不同的政治路線,但當時的代表人物卻并非私心熏天的梁孝王母子(他們是思潮的利用者)和眾大臣,而主要是晁錯、賈誼和公羊派儒生。
當初劉邦建立漢朝,基本繼承了秦的中央集權君主政體,并靠此統(tǒng)一天下,所謂漢承秦制已在張家山出土漢簡《二年律令》中得到證明。但秦亡的教訓和漢初東西文化的尖銳對立又使得劉邦不得不退而與傳統(tǒng)妥協(xié),他在東方實行分封制是仿效的周制(《史記·諸侯王表序》)。最初同姓王與漢朝廷各為相對獨立的政治實體,雙方“雖名為臣,實皆有布衣昆弟之心”(《漢書·賈誼傳》),如齊王劉肥與漢惠帝,梁王劉武與漢景帝皆“亢禮如家人”。但是歷史的集權趨勢不可逆轉,分封制逐漸有名無實,漢朝幾乎又完全回到秦制上來,對此思想領域爆發(fā)了激烈爭論。
爭論各方可分左、中、右三派。左派是法家晁錯,他主張“法之逆者,請而更之,不以傷民;主行之暴者,逆而復之,不以傷國”(《漢書·晁錯傳》),實行平和的秦制,但還是要尚法和提倡耕戰(zhàn),通過削藩加強君主集權。中派是通諸子百家而“為學不純”的儒生,如賈誼在繼承荀子“欲知上世則審周道”思想的基礎上大力提倡禮治,主張“漢家法周”。強調(diào)等級秩序,維護天子權威,所謂“尊尊之義莫大于忠”,這正是周道的特色。而在偏右的公羊派儒生眼中,不僅秦的法治應該舍棄,而且周的禮治也應該被否定,他們認為秦政正是周道之弊的產(chǎn)物。董仲舒《天人三策》說:“周之末世,大為無道,以失天下。秦繼其后,獨不能改?!敝?、秦二弊都是同樣的“文之弊”,即小人以苛法亂政。他們承襲孟子“舍后王而道上古”的主張,提出先有仁而后有禮,先以德化民至百年后才能制禮樂,強調(diào)殷道親親,“親親之恩莫重于孝”,漢家應以孝立國。
公羊德化派利用“文質(zhì)變救”說,提出漢應該棄周文從殷質(zhì)。司馬遷《太史公自序》說:“桀紂失其道而湯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眲⑾颉墩f苑·君道》說:“夏道不亡,商德不作;商德不亡,周德不作;周德不亡,《春秋》不作?!睗h家要改變周道,正如《春秋公羊傳》隱公七年何休注曰:“《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zhì)。”但問題是,商代重刑的傳統(tǒng)使之在知識界聲譽不高。在賢良對策時董仲舒要將鄒衍“文質(zhì)變救”說納入其更化理論中時,漢武帝馬上提出“殷人執(zhí)五刑以督奸,傷肌膚以懲惡”的疑問,這確與儒家主張的尚德不尚刑觀念不合拍。另外在繼承制度上漢也不可能實行殷商的“兄終弟及”制。此后董仲舒不得不進行理論修正。他在《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zhì)文》中,將原來王者政教“文”和“質(zhì)”的“再而復”變?yōu)椤八姆ā?,命名為“一商一夏一質(zhì)一文”而循環(huán),即歷史上的虞、夏、殷、周四代“各以其法象其宜”,虞舜“法商”,禹“法夏”,湯“制質(zhì)禮”,周文王“制文禮”。既然漢朝繼周文之后,應從頭“法商而王”,即沿用虞舜的禮樂政教,從而走出了這一理論困境。
董仲舒的思想體系很龐雜,“有不易者,有再而復者,有三而復者,有四而復者,有五而復者,有九而復者”;又有陰陽、質(zhì)文、三統(tǒng)、三正、三教、三世、五行、五德、三王、五帝、九皇等的大小循環(huán),綜合許多因素容納進一個理論框架,不能不產(chǎn)生一些混亂和矛盾。但既然要調(diào)動所有傳統(tǒng)資源來為當時政治的合法性構建意識形態(tài),也只能在混亂中進行這種方枘圓鑿式的匹配,這也正是中國古代思想史的吊詭之處。(作者單位:河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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