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和(730年?-810年?),字子同,初名龜齡,中國唐朝婺州(今浙江金華)人,自號“煙波釣徒”,又號“玄真子”。唐代著名道士、詞人和詩人。
十六歲參加科舉,以明經(jīng)擢第,授左金吾衛(wèi)錄事參軍,唐肅宗賜名為“志和”。因事獲罪貶南浦尉,不久赦還。自此看破紅塵,浪跡江湖,隱居祁門赤山鎮(zhèn)。其兄張鶴齡擔心他遁世不歸,在越州(今紹興市)城東筑茅屋讓他居住。史載唐肅宗曾賜他奴婢各一人,張志和讓他們結婚,取名漁童和樵青。著有《玄真子》集。 事跡
張志和因生活在唐帝國從鼎盛跌落中衰的轉(zhuǎn)變期,“安史之亂”對他的思想和處世立身產(chǎn)生消極影響。張志和不過他志不在官,只是守持真元,葆養(yǎng)神氣,已有臥在雪地上不怕冷,進入水中不沾濕的功夫。 唐肅宗年間,張志和離開了養(yǎng)育他的婺城到京城“游太學”,取得國子學士資格。不久一舉明經(jīng)擢第,此年僅16歲。一個弱冠少年就能向玄宗皇帝獻策,可謂少年得志,因張志和才華出眾,受肅宗李亨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