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指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毀“詩、書、百家語”、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史記·儒林列傳》稱“焚詩書,坑術(shù)士”。
商鞅曾教秦孝公“燔詩書而明法令”。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采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于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wù)摗对姟?、《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xué),想學(xué)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坑儒”一詞出處是西漢孔安國(孔子十二世孫)《〈尚書〉序》:“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xué)士逃難解散?!痹诖酥啊妒酚洝ぞ?21·儒林列傳》的說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shù)士,六藝從此缺焉”。支持“坑儒”提法的學(xué)者認為由《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的始皇長子扶蘇的話“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可知,秦始皇所坑掉的“諸生”中,固然有一部分術(shù)士,但大多數(shù)是“誦法孔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