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萬姓同根
周朝的“嫡長宗法繼承制”與“分封制”,在中國歷史上影響深遠,是中國姓氏大發(fā)展的時期,也是中國姓氏的主要來源。要了解中國姓氏的源流,必須清楚周朝的封建多氏。
在我國歷史上,夏商周是相互銜接的三代,史學(xué)家多以“三代”相稱。
夏朝是我國第一個奴隸制王朝。夏、商兩代王朝的國家元首,皆稱“帝”,而不稱“王”。夏朝的帝位一般地由兒子接任,間或也有兄弟接任的現(xiàn)象發(fā)生。
在夏朝之后,商殷的帝位大多由兄長接任,再傳給弟弟,最后再由最年幼的弟弟傳給長兄的長子,或傳給自已的兒子,這就是“兄終弟及”或者與“父亡子繼”并行的“雙軌制”。商殷十七世三十帝中,“兄終弟及”者,計九世十四帝,叔侄相傳者四帝,父子相傳者十二帝?!妒酚洝ひ蟊炯o(jì)》記載:“自中丁以來,廢嫡而更立諸弟子,弟子相爭或爭相代立?!睆亩斐伞氨染艁y世”的局面。殷商后期,“兄終弟及制”為“父子相承制”所代替。
《史記·殷本紀(jì)》有這樣一段描述:帝乙的長子微子啟生在微地,封為子爵名啟。因啟的母親是身份下賤的婢妾,啟雖是長子,也不能立為帝。帝乙的小兒子叫辛,辛的生母是正宮皇后,嫡出,所以就就讓辛繼承了王位。這位帝辛就是使商殷亡于其手的殷紂王。從這段史實說明,在商殷末年,已經(jīng)確立了“嫡長繼承制”。
周族部落源于我國西北高原,在古嬗父時期,還沒有建立“嫡長繼承制”。古公少子季歷繼承周國,而太伯(長子)、次子虞仲,先后出奔長江三角洲。后來,在那里建立了吳國。季歷傳位于其長子姬昌,姬昌又傳位于其長子姬發(fā)。姬發(fā)就是周武王。
公元前11世紀(jì)的20年代,周武王姬發(fā)滅商,建立了周王朝,定都鎬京(今西安),并改“帝”為“王”,他便是中國歷史上的“千古第一王”。周武王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確立并普遍推廣“嫡長繼承制”。
周王朝在中國歷史上影響深遠,有江山300多年。周天子為了保障周家王朝的江山一統(tǒng),其王位明確規(guī)定“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敝芴熳幼鳛榉梢?guī)定,只有嫡長子才是國王或者爵位的唯一合法繼承人,庶子哪怕是比嫡子年長或者更有才能,也不準(zhǔn)成為繼承人。這樣,就使弟統(tǒng)于兄。庶子雖然說不能繼承王位,但是,他們可以得到次于王位的其他爵位。這一“宗法傳制”,各朝歷代歷歷相傳,延續(xù)近3000年,直延續(xù)到清王朝的覆滅。
一言蔽之,周朝的“宗法傳制”,就是“嫡長繼承制”。這就是說,其王位只他的兒子中的長子才能繼承,以保證江山永遠掌握在自已氏族手中。這種“嫡長繼承制”,是典型的“血緣傳制”,有三個最為顯著的特點:
一、傳嫡長;
二、傳長不傳庶;
三、傳男不傳女。
周朝的“宗法傳制”的出現(xiàn)不是偶然的,它是歷史發(fā)展的必然。
從太昊伏羲氏“正姓氏”“制嫁娶”以后,經(jīng)過漫長的兩三千年。在這段歷史時期內(nèi),隨著男性在社會生活的主導(dǎo)地位,作為“性”的存在,那些男性首腦,已經(jīng)不再是“一夫一妻”,而是逐漸地“一夫多妻”。歷史發(fā)展到了周朝,漫長的母系社會徹底被父系社會所替代,父權(quán)家長制已經(jīng)風(fēng)行天下,“一夫多妻制”已經(jīng)普遍實行。由于“一夫多妻”,必然會帶來許多“副產(chǎn)品”:
一、妻子多了,兒女也多了;
二、兒女多了,是男兒繼承王權(quán)還是女兒繼承王權(quán);
三、哪一個妻子生的兒女繼承王權(quán)?
這些“副產(chǎn)品”必然要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到了周朝,周王知道江山得來的不易,為保障江山不丟,出臺史無前例的“宗法傳制”,是理當(dāng)所然的了。
漢代蔡邕在《獨斷》中曾經(jīng)這樣記載,“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是這樣的:
天子取十二,夏制也,二十七婦。
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御女。
周人上法帝嚳正妃,又九九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取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夫人九嬪。
諸侯一取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
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這么眾多的妻妾嬪妃,必然會生下一串又一串兒女。這么多的兒女,如果不分個先后秩序,如果不立個規(guī)矩,如果沒有個章法,在繼承王位的問題上,豈不是亂套?豈不帶來不可收拾的禍害?這就是周代的“宗法傳制”產(chǎn)生的歷史背景。
周代的“宗法傳制”規(guī)定:以母為本進行區(qū)別,以子女母親的身份與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兒子(不包括女兒)分為嫡庶兩類。所說的“嫡”者,指正妻為“嫡”,正妻所生的兒子稱謂“嫡生”或者稱“嫡子”,即是“正宗”的意思。所謂“庶”者,指妾所生的兒子,稱謂“庶子”或者稱“庶出”?!暗铡睘椤按笞凇?,“庶”為“小宗”。
對于“嫡”與“庶”又有嚴(yán)格與具體的規(guī)定和稱呼:
一是正配,稱妻。
妻所生的長子,一般稱謂,在20歲,稱三哥;宗法稱謂,稱嫡長子,繼承人為嫡子。
妻所生的次子,一般稱謂,在14歲,稱六哥;宗法稱謂,稱嫡次子,在繼承權(quán)上,稱庶子。
側(cè)室稱妾,妾所生的兒子,下列稱謂:
第一妾所生的長子,一般稱謂,在25歲,稱大哥,在宗法稱謂上,稱庶長子,沒有繼承權(quán)。
第一妾所生的次子,一般稱謂,在19歲,稱四哥,在宗法稱謂上,稱庶三子,沒有繼承權(quán)。
第二妾所生的長子,一般稱謂,在22歲,稱大二哥,在宗法稱謂上,稱庶次子,沒有繼承權(quán)。
第二妾所生的次子,一般稱謂,在15歲,稱五哥,在宗法稱謂上,稱庶四子,沒有繼承權(quán)。
諸侯的嫡長子宗法明確規(guī)定可以當(dāng)國君,一姓之祖,又是一國之祖。姓也只有嫡長子才能繼承,雖經(jīng)百代而不變。這就是所謂的“大宗”。又因為“別子為宗”的規(guī)定,“別子”雖然不能繼承君位,但“別子”是世君的兄弟,盡管名份上有尊卑,一般地都被分封到采邑,成了卿大夫,別立一氏成了新氏的始祖。而其別的其他庶子,再立別的氏,被分封到鄉(xiāng)、亭為氏。這樣以來,在政治上,形成了一張巨大的統(tǒng)治“天網(wǎng)”,以姓氏的宗法分布開來,具體說就是:
周朝天子,姬姓---嫡長子,姬姓。
天子的庶子(別子),諸侯國君。
諸侯的嫡長子(大宗)---繼承君位承姓。
諸侯的庶子(小宗)的庶子A,為卿大夫,被子分封到A邑,以A邑的封氏;
諸侯的庶子(小宗)的庶子B,為卿大夫,被子分封到B邑,以B邑的封氏;
諸侯的庶子(小宗)的庶子C,為卿大夫,被子分封到C邑,以C邑的封氏;
卿大夫A的嫡長子(大宗),繼承卿大夫,繼承A氏。
卿大夫A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兒子(士),分封到甲鄉(xiāng),以鄉(xiāng)為氏,為甲氏;
卿大夫A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兒子(士),分封到乙鄉(xiāng),以鄉(xiāng)為氏,為乙氏;
卿大夫B的嫡長子(大宗),繼承卿大夫,繼承B氏。
卿大夫B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兒子(士),分封到丙鄉(xiāng),以鄉(xiāng)為氏,為丙氏;
卿大夫B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兒子(士),分封到丁鄉(xiāng),以鄉(xiāng)為氏,為丁氏;
卿大夫C的嫡長子(大宗),繼承卿大夫,繼承C氏。
卿大夫C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兒子(士),分封到午鄉(xiāng),以鄉(xiāng)為氏,為午氏;
卿大夫C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兒子(士),分封到已鄉(xiāng),以鄉(xiāng)為氏,為已氏。
在如此周代的宗法制度下,僅一個諸侯國君之下,就產(chǎn)生了A、B、C、甲、乙、丙、丁、午、已等多“氏”。這些“氏”,無論是以國為氏,無論是以邑為氏,以鄉(xiāng)為氏,以亭為氏,都是鄉(xiāng)大夫、士等貴族,即使是級別最低的“百工”,也非是一般下層的“奴隸”或者“平民”。而只是在貴族統(tǒng)治階級中的等級不同罷了。周代如此的統(tǒng)治程序,一四七列,三六九等,可謂“壁壘森嚴(yán)”。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在西朝時代的“姓”與“氏”,其具體內(nèi)容與遠古比較,已經(jīng)發(fā)生了內(nèi)容的變化,成為周王朝統(tǒng)治人民的工具。
顧炎武在《日知錄》中這樣說道:“最下者庶民,庶民者無氏,不稱氏者稱名......者氏類族也,貴別也?!?/p>
“氏”是有爵位的貴族統(tǒng)治階級的稱號,家庭出身成了是不是貴族的根本與標(biāo)志,社會地位完全由家庭出身決定。不是貴族出身的庶人,不是一代沒有“氏”,而是世世代代得不到“氏”;出身貴族家庭,子子孫孫都可以得到“氏”,而且永遠是貴族。鄭譙在《通志·氏族序》中對先秦“三代”的“姓”與“氏”作了精辟的論述。他說:
“‘姓’與‘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人稱‘姓’;‘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p>
鄭氏說得再確切不過了。正因為“氏”這么“貴重”,那些貴族的名字,首當(dāng)其沖的就是突出“氏”;而那些沒有氏的名字,只要一聽就明白是平民百姓。三代時的名字這樣排列:
男子的名字:氏---行輩---名(或者字)---性別(為父或者甫)
女子的名字:夫國家名---行輩---本姓(或者字)---性別(為母或者女)
這些都是嚴(yán)肅場合使用,男子名四個字,女子名五個字,顯然是不太方便。在實際日常生活中大多實用簡稱,也就是行輩加名(或者字加)。諸如以諸侯封國名為“氏”的名字“齊環(huán)(鄭靈公)”,以卿大夫及其后裔受封邑名為“氏”的名字“屈原”,以居地為“氏”的“西門豹”,以官名受封的“少師慶”,以祖先的名字或者以謐號為“氏”的“孔丘”等等。
這樣以來,以遠古的“姓”與“氏”和三代的“姓”與“氏”,雖然字是同一個字,但是具體內(nèi)容,就有了的本質(zhì)區(qū)別。
遠古的“姓”是用來表示氏族與氏族全體成員“祖”或者說“源”的集體標(biāo)志,同姓不通婚。其“氏”是用來表示“宗支”或者說居地的標(biāo)志,男子稱“氏”。而在西周以來的“三代”,“姓”“氏”卻成了統(tǒng)治階級用來統(tǒng)治天下的“工具”。
周王朝始行了“宗法傳制”,創(chuàng)立了中國的“分封制”,這就是中國歷史上的“封建社會”。周王朝為了百姓防止造反,周朝法律規(guī)定:
第一、周王朝的國王以京都鎬京(今西安)為中心,沿渭水下游與黃河中下游劃出了一大片土地,建立由國王直接統(tǒng)治的特別行政區(qū)。這個特別行政區(qū),稱之謂“王畿”。這就是周王朝的“核心”區(qū)域。
第二、周王朝把“王畿”以外全國所有的土地,劃分為大小不等的若干塊土地,分封給建國有功的各路諸侯。這些封國的面積都很小,實際上是一個個城堡似的各個軍事?lián)c,以此為中心,軍事控制周圍地方,二三十個封國加起來的總面積也沒有“王畿”之大。這樣以來,就保障了周王朝對封國的絕對控制。諸侯封國如“群星伴月”一樣,環(huán)繞保護著周王朝的“王畿”,以保證周王朝的安全。
不唯如此,為了江山的鐵統(tǒng),周王朝又“封建諸國”,這一手也更厲害。其“封建諸國”分為“同姓封國”與“異姓封國”兩種:
“同姓封國”是屬于血緣關(guān)系的封國。
凡是周王朝姬姓的王親貴族,人人有份,個個封國,都能得封一塊土地,得封一國。因同為一姓,稱謂“同姓諸侯國”。這是把天下人人共有的土地,以國法的形式劃分到個人私有名下的開始。在周初,先后分封了71個諸侯國,其中,周武王封其兄弟立國的有15人,姬姓立國的有40人。
王季之兄太伯、仲雍的后人封于吳(今江蘇省蘇州);文王之弟虢仲、虢叔分別封于:
東虢(今河南省滎陽東北);
西虢(今陜西省寶雞東)。
文王之子分別封于:
管(今河南省鄭州市);
蔡(今河南省上蔡西南);
猿(今山東省汶上西北);
霍(今山西省霍縣西南);
衛(wèi)(今河南省淇縣);
毛(今地未祥);
聃(今湖北省荊門東南);
郜(今年內(nèi)山東省成武東南);
雍(今河南省修武縣西);
曹(今山東省定陶西);
滕(今山塍縣西南);
畢(今陜西省咸陽西北);
原(今河南省濟源西北);
郇(今山西濞臨猗西南)。
武王之子分別封于封于:
晉(山東省翼城西);
應(yīng)(今河南省平頂山);
韓(今山西省河津縣西北)。
周公之子分別封于:
魯(今山東省曲阜);
凡(河南省輝縣西南);
蔣(今河固始縣西北);
邢(河北省邢臺);
茅(今山東省金鄉(xiāng)西北);
胙(今河延津縣北);
祭(今河南省鄭州市東北)。
召公之子則封燕(今年內(nèi)北京)。
平定武庚叛亂以后,周公攝政時期,又封周王朝王室弟子26國。
“異姓封國”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對有功之臣的封國,像姜子牙封到齊國(山東省臨淄)。
第二種情況是封一些既不能征服,又要防止他們作亂的部落,實行政治上的安撫。諸如夏王朝的后裔東樓公(姬姓),被封到杞國(今河南省杞縣)。已經(jīng)滅國的殷紂王之子武庚(子姓),封到宋國(今河南省商丘)。后來,武庚與管叔、蔡叔作亂,被周成王平定殺了,改封殷紂王的庶兄微子啟為宋國國君。
周王朝的“封建諸國”,結(jié)束了中國千古如林的“部落”的存在,“告別”了人人公有的“大家”。從此之后,“部落”為“封建國家”所替代,人類300萬年存在的部落,在中國大地上消失了,人類進入了“封建國家”。
在周王朝,諸侯各國直屬周王朝直接管轄,周王一人決策天下。這里再也沒有生產(chǎn)資料人人有份的“公有制”。從周朝立國的那一天起,這里變成了“國家”。所謂“國家”是以“國”為“家”?!凹摇笔撬接械臉?biāo)志,那么“國家”就是以把“國家”私有了,“國家”的概念就是私有的概念?!皣摇背蔀樗饺说牧?。
在周朝,周天子封的這些諸侯國,為便于管理,其面積有大有小,因而諸侯國國君的地位有高有低。所以,周王朝封國國君的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個等級。而且,五級之下還有“第六級”,稱為“附庸國”。“附庸國”的面積更小,附庸于附近較大的諸侯國。這“五級爵位”規(guī)定也非常嚴(yán)格。其地域公國50平方公里,侯國35平方公里,伯國小于侯國,子國25平方公里,男國的面積更小,那些附庸小國還不滿25平方公里。因此,西周初期的諸侯國的面積是很小,跟部落沒有多少差別,因為當(dāng)時的人口不過1370多萬(見趙文林《中國人口史》)。
周王朝在三百多年(公元前1066年--771年)間,對其各路諸侯直接分封,叫著“封建諸侯國”。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更厲害的分封,這就是諸侯的分封制。這些諸侯也學(xué)著周王室的“王畿”,也只管諸侯國的“中心地域”,把其“中心地域”以外的其它土地,像周王朝分封諸侯國一樣,再分割給他的“親屬”--嫡長子以外的庶子等輩,稱之謂卿大夫。這一類封地稱之謂“采邑”。卿大夫得了土地,也學(xué)著諸侯的辦法,再分割給其親屬——嫡長子以外的庶子等輩,叫著“士”,稱著“祿田”。由以上敘述我們可以看出,在周王朝,其分封建制形成了以周“王畿”為中心的統(tǒng)一等級分封系列,其中有三個環(huán)節(jié):
第一是周王朝的直接分封,周天子分封諸侯國;
第二是由諸侯國君再分封,由國君分封采邑;
第三是由卿大夫再分封,由采邑分封為祿田。
周王朝以“王畿”為中心的統(tǒng)一分封系列,具體的體現(xiàn)了周王朝的嫡長宗法繼承制的嚴(yán)密性:
周天子的繼承人:大宗--嫡長子繼承王位,眾庶子為小宗--分封為諸侯;
諸侯的繼承人:大宗--嫡長子繼承諸侯國君位,眾庶子小宗--分封為卿大夫;
卿大夫的繼承人:大宗--嫡長子繼承卿大夫,眾庶子為小宗--分封為士。
周王的“宗法傳制”,直接導(dǎo)致了國土的“分封制”。國土以層層嚴(yán)密分封的諸侯(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等組織羅網(wǎng),明確了大一統(tǒng)的嫡長子繼承王位、國君位,保障了王權(quán)世世代代的血族統(tǒng)治,以把所有的各層庶子分封出去,保障了天下盡可能性的安定,為周朝江山的穩(wěn)定打下了堅實的社會基礎(chǔ)。
周朝三百余年,把大國分封成大大小小的諸侯國,諸侯國又分封為眾多卿大夫采邑,采邑又分封成無數(shù)祿田。這樣,表面看來五彩繽紛,實際上是血族統(tǒng)治,天下一家,天下一姓。
關(guān)于周朝“氏”的本意,《禮記·喪服小記》具體解釋了周代宗法的主要內(nèi)容: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是故祖遷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尊宗,敬宗所以尊祖禰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這一段話,可以說是解釋周代“氏”的一把鑰匙。文中所說的“禰”即是“父親”。
諸侯國國君的嫡長子繼承其父當(dāng)了國君,國君的庶子,也就是國君嫡長子的弟弟之輩,也稱“別子”。這些“別子”沒有權(quán)利繼承君位,必須分立出去自成一家,獲得新氏,成為這一家支新氏的始祖。這就叫著“別氏為祖”。
“別子”的嫡長子,繼承新氏家支,又成為新氏宗派的大宗,這就是“繼別為宗”,又叫“大宗”。
只要這個新的同氏宗派存在,大宗作為同氏宗派的元首與代表的地位就永遠不變,這叫著“百世不遷其宗”。同宗派奉之為“宗子”。
“別子”除其嫡長子之外,當(dāng)然會有其他的兒子,即是庶子?!皠e子”的長子、長孫、長曾孫等等,也都會有庶子,這些庶子系數(shù)屬于小宗。這些小宗各繼承其第一代庶子,各代繼承其父(禰)。所以說“繼禰者為小宗”?!靶∽凇背^了五世(五代),就沒有了喪服的規(guī)定,這就是“五世則遷”之說。
正因為有“五世則遷”的規(guī)定,小宗只奉繼高祖、曾祖、祖、父(禰)四世傳宗的小宗,而高祖以上超過五世的小宗不再尊奉。這樣,每增添一位后裔,他們所尊稱的小宗,就相應(yīng)發(fā)生了一次變化,這就叫著“祖遷于上,宗易于下”。
至今,一般人只知道自已的高祖、曾祖、祖與父(禰),而不知道自已的遠祖,大概與此也有關(guān)吧!
周朝的“嫡長繼承制”又法定,同氏宗派的大宗不能絕戶,而小宗可以絕滅。例如周公旦是諸侯魯國的國君,當(dāng)他回朝庭任職以后,就由他的嫡長子伯禽到魯國繼承君位,是為魯公。魯公的弟弟(別子),必須分出自成一家,建立新氏。所以凡被分封到凡地,成為了凡氏的始祖;伯齡分封到蔣地,成為了蔣氏的始祖;他的四弟被分封到邢地,成為了邢氏的始祖;胙侯分封到胙,成為了胙氏的始祖,后來又改為作氏;茅權(quán)分封到茅地,成為了茅氏的始祖。他們各自的嫡長子又繼承新氏家支,將氏傳承下去。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是周朝的宗法,同時,也是各式各樣的新氏所產(chǎn)生的根本原因。
人越來越多,宗族越來越大,隨著子子孫孫繁衍越來越多,聚族而居不利于群體生活,在一塊土地上不能容納那么多人在一起生活。于是,人們不得不分遷居于外。這不僅是生活的需要,同時,也是統(tǒng)治階級統(tǒng)治天下的需要。這就必應(yīng)勢產(chǎn)生了分封,分封就是“封建”。這也就是“封建社會”的名詞的來歷。
隨著歷史的腳步前進,時代的發(fā)展,后來由于諸侯國、采邑(邑、關(guān))、祿田(鄉(xiāng)、亭)的地名轉(zhuǎn)變成了“氏”。有的以國為氏,有的以邑為氏,有的以關(guān)為氏,有的以鄉(xiāng)為氏,有的以亭為氏,有的以地為氏。于是,各式各樣的氏在中國大地上出現(xiàn)。遂之,姓氏也就絢麗多彩起來。
由于“封建”的產(chǎn)生,那些分殖于外的人,無論是以國為氏,無論是以邑為氏,還是以鄉(xiāng)為氏,還是以亭為氏,還是以地為氏,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皆不忘本,相互聯(lián)通,這是人群生存的需要,這就產(chǎn)生了宗法。我國古來有“有分土、無分民”的說法。這就是說,有分土,則有胙土命氏產(chǎn)生新氏的分封;無分民,那是因為同出于一個祖先,同根共祖,都是受治于大宗之下的宗子。
我們可以看出,“氏”非同小可,“氏”的分化與演變,已經(jīng)成為周朝宗法分大宗與小宗的名號。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這是周天子得王以后,對所得權(quán)力再分配的一種形式,是的一種統(tǒng)治方法。我們還可以看到,新氏族產(chǎn)生又是一宗,他們也在發(fā)展。人口不斷增加,同氏族人數(shù)增多之后,又不能相容,又不得不進行分殖,再開辟新地,再次分出去自已的同氏。隨著人數(shù)的增多,又進行分支,以致發(fā)展無窮,復(fù)加如此。子生孫,孫生子,子子孫孫,發(fā)展下去。如像一棵大樹,干生枝,枝生葉,一氏家族生發(fā)開去,遍地開花,布于天下。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的法定,使各地分散的子子孫孫都尊奉第一代獲得新氏的先祖為“開氏始祖”。這樣,“氏”就成了表示第一代分出去的支系及其后裔的“姓”。如周公旦氏族:
周公姬旦的嫡長子伯禽是魯氏始祖。
周公姬旦的庶子即別子被分殖出去:
其別子凡伯分封到凡地,是凡氏的始祖。
其別子伯齡分封到蔣地,是蔣氏的始祖。
其別子第四子分封到邢地,是邢氏的始祖。
其別子胙侯分封到胙地,是胙氏的始祖。
其別子茅叔分封到茅地,是茅氏的始祖。
這樣的后果,作為“姓”生發(fā)開來,作為“氏”也普遍開花了。當(dāng)然,這是一個“姓”與“氏”大發(fā)展的時代了。
說到這里,我們不難看出,在周朝的“始祖”概念、“姓氏”概念與遠古的相比已經(jīng)發(fā)生了演變。例如太昊伏羲氏之后,“次有柏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連氏、赫胥氏、尊盧氏、祝融氏、混沌氏、昊英氏、有巢氏、葛天氏、陰康氏、朱襄氏、無懷氏凡十五代,皆襲伏羲之號。”說的是從柏皇氏至無懷氏這十五代皆襲伏羲的“風(fēng)”姓,“始祖”是太昊伏羲氏不變,“風(fēng)”姓也不移。而在周朝的“始祖”“姓氏”就與太昊伏羲時代說的實質(zhì)就大不相同了。
呂思勉在《中國制度氏·宗族》中這樣說道:“人類既知的統(tǒng)系,必有所以表示之。時曰姓、氏。姓所以表示女系,氏所以表示男系也。然及后來,男子之權(quán)既增,言統(tǒng)系者專以男為主,姓亦改從男。特始祖之姓,則從母耳。周制,始祖之姓曰正姓,百世不改。正姓而外,別有所以表示支派者,時曰庶姓,庶姓即氏也……(《大傳》)注:姓,正姓也。始祖為正姓,高祖為庶姓。疏曰:‘正姓,若周姓姬,齊姓姜,宋姓子。庶姓,若魯之三桓,鄭之七穆?!w正姓所以表大宗,庶姓所表小宗也?!?/p>
如此之宗法,每一個人既是自已祖先的后裔,同時又是自已后裔的祖先。也即是周朝每一個被分封出去的同姓諸侯,既是與周天子同姓,同是姬姓的后裔,同屬一宗;同時,他們以各自的封地為國名,則成了被封各小宗及其后裔,即以國為氏。他們即是大宗的分支,又是各分支的開氏始祖。周朝如此宗法紐帶,把周朝從宗法上成為一個“大氏族”“大家族”“大家”。說起“家譜”,他們是同根共祖,同出一源,百姓同根。我們下面看一看周朝姬姓分封支系的開氏始祖:
姜源--后稷--周太公古嬗公父(同一父性始祖):
周太公古嬗公父被分出去的支系開氏始祖(別子為祖):
(1)長子太伯--吳氏開氏始祖;
(2)次子仲雍--吳氏傳代始祖;
(3)三子季歷--昌(周文王)
周文王姬昌被分出去的支系開氏始祖(別子為祖):
(1)伯邑考;
(2)武王發(fā);
(3)管叔鮮,管氏始祖;
(4)周公旦;
(5)蔡叔度,蔡氏始祖;
(6)曹叔振鐸,曹氏始祖;
(7)成叔武,成氏始祖;
(8)霍叔處,霍氏始祖;
(9)康叔封,衛(wèi)氏始祖;
(10)聃季載,沈、聃氏始祖;
(11)(11字),郜氏始祖;
(12)伯廖,廖氏始祖;
(13)雍伯,雍氏始祖;
(14)叔繡,滕氏、始祖;
(15)畢公高,畢馮、魏氏始祖;
(16)豐侯,豐氏始祖;
(17)郇侯,荀氏始祖。
周武王姬發(fā)發(fā)被分出去的支系開氏始祖(別子為祖):
(1)第四子,應(yīng)氏始祖;
(2)邗叔,于、邗氏始祖;
(3)成王誦;
(4)唐叔虞,晉氏始祖。
周公旦被分出去的支系開氏始祖(別子為祖):
(!)伯禽,魯氏始祖;
(2)凡伯,凡氏始祖;
(3)伯齡,蔣氏始祖;
(4)第四子,邢氏始祖;
(5)胙侯,胙氏始祖;
(6)茅叔,茅氏始祖。
縱觀周朝姬姓的開氏祖,關(guān)于周代“姓”與“氏”,可以得出這樣的結(jié)論:所謂“姓”是統(tǒng)一血緣、同一女性始祖、具有共同族親的稱號與標(biāo)志;“氏”則是源于同一父姓始祖被分封出去的若干支系的開氏始祖的稱謂標(biāo)志。
周代的“宗法傳制”和“分封制”,以嚴(yán)密的法定組織,與政治權(quán)力、生產(chǎn)資料土地等結(jié)合成一體,一直流傳了300多年沒有變化。即使在周朝滅亡之后,那些新興的的各代王朝,“換湯不換藥”,基本上也都效發(fā)周朝的“王制”,在中國歷史上影響深遠。
中國的姓氏在周代是蓬勃大發(fā)展的歷史時期。在這一歷史時期,發(fā)展了中華民族幾千年來許多沒有過的姓氏,同時,也形成與決定了中國姓氏制度發(fā)展的基礎(chǔ)與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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