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彩禮是指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通常是男方,向對方的財物,而聘禮通常是指聘請時給的禮物,在日常歷史民俗中聘禮也用于在訂婚的時候雙方互相贈送的財務,這個詞出自《禮記·聘義》,在各地都有各地不同的習慣。所以彩禮和聘禮在差別上往往和贈與人不同、贈與內容不同、 贈與時間不同有關,其中而聘禮多數情況是金錢和物品,而彩禮通常會是發(fā)生在男女雙方成親前。
從各地習俗上來看在京津地區(qū)、東北三省、江浙一帶、湖廣地區(qū)都會有各地的不同習慣,從聘禮的角度上來說可以是古代諸侯間相互聘問之禮,也是訂婚之禮。古文獻《禮記·聘義》中記載:“聘禮,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所以明貴賤也?!薄秶Z·周語中》“遂假道於陳 ,以聘於楚” 三國 吳 韋昭 注:“是時,天子微弱,故以諸侯相聘之禮假道也。聘禮,若過國至于境,使次介假道,束帛將命于廟也?!?/p>
常見的民間聘禮有梳子、如意秤、尺子、鏡子、壓錢箱、都斗、剪刀、算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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