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仁師,定州安喜(河北定縣)人。
武德初年應制舉,授管州錄事參軍,以薦拜右武衛(wèi)錄事參軍。貞觀初年,任殿中侍御史。陳叔達薦為史官,與令狐德棻、岑文本等人修《周書》。青州(山東省青州市)有人造反被逮治,大理寺少卿孫伏伽要求從嚴審理,仁師責令寬恕,悉脫去犯人杻械,并給予飲食、沐浴。只抓魁首十多人,其他人皆釋放。不久唐太宗派人重新審訊囚犯,皆曰:“崔公平恕,事無枉濫,請速就死?!睙o一人異辭者。
貞觀二十二年(648年)末年累遷中書侍郎,參知機務,褚遂良忌之。一日有伏閣自訴者,仁師不奏,褚遂良告之太宗,帝大怒,以罔上罪配廣東連州(一說龔州)。不久赦還。永徽初年授簡州刺史。不久卒。
神龍初年以子崔挹為國子祭酒,恩例贈同州刺史。崔仁師諸子中,崔揣官居亳州刺史,襲安平公;崔擢字揚庭,官居雍州司功參軍,封安平男;崔攝,官居恒州刺史。崔挹最后官至戶部尚書,子崔湜為唐中宗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