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達
生平
嘉靖三十五年,登進士,授職戶部主事。改任吏部考功司主事,歷任稽勛員外郎、考功司員外郎 ,隆慶二年,擔(dān)任考功郎中,與陸光祖等人受到重用。隆慶初年,遇上曾祖父喪事回家守孝。后起用為右通政 ,隆慶六年,調(diào)任南京太仆卿 。
萬歷二年,改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巡撫山東 。萬歷五年,升任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還未上任,就改任浙江巡撫 。旋即稱病回鄉(xiāng),萬歷十一年,任漕運都御史 、兼巡撫鳳陽等處 。黃河向南侵蝕,淮安報警,李世達請求修筑石堤捍衛(wèi)城邑;寶應(yīng)汜光湖風(fēng)濤險惡,每年都造成水災(zāi),請求開通越河抑制水勢。神宗都同意。萬歷十二年,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后改戶部右侍郎 、吏部左侍郎 。提拔為南京吏部尚書 ,就職后又改任南京兵部尚書,參與機要事務(wù) 。
萬歷十五年,他又被命為刑部尚書。宦官張德將人毆打致死,李世達奏請將其交法司處理,刑科唐堯欽也贊同,張德才被交給主管官吏處治。大興知縣王階因用鞭子抽打樂舞生,被交法司處治,神宗秘密地派遣兩名校尉偵察此事,審判定罪那天被主事孫承榮阻擋。校尉返京上奏,神宗憤怒責(zé)備李世達。李世達稱偵探不合大體。孫承榮最終被剝俸祿。東廠太監(jiān)張鯨犯罪,言官爭相彈劾,神宗曲意寬恕了他。李世達執(zhí)意上奏,神宗才將張鯨排斥出京城。駙馬都尉侯拱宸的奴仆打死了平民被依法懲治,李世達請求將侯拱宸一起治罪。于是革除了侯拱宸官職,命令他去國子監(jiān)學(xué)習(xí)禮儀。罪犯焦文燦依法不應(yīng)判死刑,神宗惱怒地將他列入死囚。遇上朝廷會審,命令戶部尚書宋?主筆。李世達對宋?要求,對焦文燦從輕發(fā)落。此事抵觸圣旨后,神宗責(zé)問,他又據(jù)法作答,神宗最終沒有依從。當(dāng)時,皇帝閑居,很暴躁,身邊的侍從屢屢無罪被處死,李世達趁著災(zāi)異上奏諷諫。浙江發(fā)生饑荒,有人請求讓罪犯捐出粟以免罪。李世達稱:“法律不能廢棄,寧可赦免也不能出賣。赦免就體現(xiàn)了皇恩,法律仍然存在。贖人則力量來自下面,人們更加藐視法律?!庇凶R之士對此稱是 。
萬歷十八年,他改任左都御史 。兵馬指揮何價虐待三人致死,御史劉思瑜庇護他。李世達上奏彈劾,皇帝降劉思瑜的官級。他又彈劾并使御史韓介等人受到罷免。皇帝很厭惡言官,下詔申斥,指責(zé)他們挾私報復(fù)。李世達勸諫:“效忠且正直的人,話語雖然偏激,心中實在沒有別的意思。即使居心叵測,而諫言不能廢置,應(yīng)該一并容納。只是阿諛奉承的人,此后應(yīng)加以罷黜。則正直的話每天能聽到,邪說漸漸消失?!?
萬歷二十一年,他與吏部尚書孫鑨共同主持京官的考核,將官員中私人關(guān)系入籍的全部貶斥??脊芍汹w南星被彈劾貶官,李世達極力抗爭,皇上反而將南星除名,于是李世達請求辭職,皇上不同意。這年秋天吏部侍郎趙用賢因為拒絕婚事遭人攻擊,李世達辯白他無罪。郎中楊應(yīng)宿、鄭材上奏詆毀李世達,他便接連上奏請求退休?;剜l(xiāng)七年后去世。贈封為太子太保,謚號敏肅 。著有《少保李公奏議》。有子李梓。
參考
免責(zé)聲明:以上內(nèi)容版權(quán)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quán)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guān)內(nèi)容。感謝每一位辛勤著寫的作者,感謝每一位的分享。
相關(guān)資料
- 有價值
- 一般般
- 沒價值
{{item.userName}} 舉報
{{item.time}} {{item.replyListShow ? '收起' : '展開'}}評論 {{curReplyId == item.id ? '取消回復(fù)' : '回復(fù)'}}
{{_reply.userName}} 舉報
{{_reply.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