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為什么能被稱作“魏晉七賢”?嵇康與兒子天命難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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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七賢中的嵇康,出身貴族,是曹操的侄孫女婿。其時,曹操雖死,但余威尚在,如果循著這層關系去爬官,去過錦衣玉食的官宦生活,這對于嵇康來說,確實太容易了。但嵇康卻采取了一種“反叛”的姿態(tài),與其他名士一起,發(fā)起了一場不與當局合作的運動。不但不去政府當“公務員”,就連“國營企業(yè)”也不進,只是在洛陽郊外開了個“鐵匠鋪”,當起了“個體戶”。當“個體戶”本無所謂,自己管自己,自己的事情自己干,悠哉游哉,何樂而不為。
嵇康其實很明白,當“私營企業(yè)主”或“個體戶”,那是需要保護傘的。別人花錢都要去找保護傘,但嵇康卻是保護傘主動上門來保護了,他偏不要。在洛陽城里當大官的鐘會,帶著各部門的人來給嵇康掛“重點保護”的牌子,現(xiàn)場辦公,政策優(yōu)惠,他卻睬都不睬,搞得鐘會很沒面子。等人家要走的時候,他又冷不丁地甩出一句:“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鐘會也只好冷冷地回道:“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边@就為嵇康日后埋下了致命的伏筆。
當朝主張以“忠孝”治天下,嵇康卻一味揭露其虛偽,還時不時地發(fā)表一些不合時宜的時評,這不是存心找死嗎?嵇康被鐘會告發(fā)了。公元262年,嵇康被押上刑場,路終于走到了頭。這個時候的嵇康,依然不肯認罪,他讓人拿來一架琴,從容淡定地彈奏了一曲空前絕后的《廣陵散》,曲終,人散,余音繞梁,三日未絕。
按常理,像嵇康這樣鐵骨錚錚的硬漢,應該教育后代繼承自己的“遺志”,發(fā)揚光大自己的節(jié)操和風骨才是??沙鋈艘饬系氖牵翟谂R刑前夕,寫了一篇《家誡》,給他十歲的兒子嵇紹。洋洋千言,其語諄諄,教育他千萬不要像自己這樣走上一條不歸路。概括起來是:將來千萬不能充硬漢、好漢;領導送人時,不要跟在后面,因為有朝一日領導給別人小鞋穿時,別人會懷疑是你在煽陰風,點鬼火;在酒宴上,碰到有人爭論,不要在旁邊看,要走開;別人勸酒,你即使不愿意喝,也不能拒絕,而是要謙卑客氣地端起酒杯……
這是嵇康對自己所堅守的人格發(fā)生動搖了嗎?是對自己所認定的信仰有所悔改了嗎?都不是!這是一個父親在臨刑前,對兒子所傾注的大愛。他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做嵇康第二,而是要服從統(tǒng)治者,從而換取安穩(wěn)的日子,過上幸福的生活,至少不能像自己這樣,為當朝所不容。幾乎所有的父親,在兒子的幸福面前,都有可能向現(xiàn)實低頭,向生活投降,向自己所痛恨的丑惡屈服。而就他本人而言,則堅決不!這就是父親對子女的愛!這里呈現(xiàn)的是一種難以言說的凄苦蒼涼與杜鵑泣血般的悲壯情懷。
嵇紹果然聽從了父親的臨終遺言,忠心服務于司馬帝王家。他后來服侍的晉惠帝,就是那個聽到青蛙叫,便問:“是為公鳴,還是為私鳴”的史上最傻的皇帝。而他對這個傻瓜皇帝的忠誠與他老爸對司馬皇帝家的反叛是一樣的出名。河間王與成都王起兵叛亂,京城告急。晉惠帝御駕親征,與成都王交戰(zhàn)于蕩陰一帶。不料,晉兵兵敗如山倒,隨駕的官員們各自奔逃保命,衛(wèi)兵們也早己作鳥獸散。此時惟有嵇紹獨自護衛(wèi)在皇帝的身邊,用肉體去抵擋飛蝗般的羽箭。嵇紹倒在了血泊中,晉惠帝卻得救了。
嵇康被皇帝所殺,嵇紹卻替皇帝去死,這父子倆,雖然所走的道路不同,卻同是因帝而死,這是令嵇康萬萬沒料的。在命運不能自主的時代,嵇康不但為自己設計的自由與獨立之路走不通,就是為兒子設計的平安而庸常之路也是行不通的。所以,嵇康與兒子看似走了兩條截然不同的路,然而,路走到最后其結果就是殊途同歸。這就是未可預知的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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