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五代史的歷史影響:該如何評價《舊五代史》?
《舊五代史》,原名《五代史》,也稱《梁唐晉漢周書》,后人為區(qū)別于歐陽修的《新五代史》,便習(xí)稱《舊五代史》。后歐陽修五代史記出,稱為新五代史,薛史則稱為舊五代史。原書已佚,現(xiàn)行本是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時的輯本。這是由宋太祖詔令編纂的官修史書。薛居正(公元912--981年)監(jiān)修,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劉兼、李穆、李九齡等同修。
十國中對五代稱臣奉朔各國,如荊南(南平)、楚、吳越等,入《世襲傳》,余入《僭偽傳》,契丹、吐蕃等入《外國傳》。該書取材于各朝實錄及范質(zhì)《五代通錄》等書,文獻完備;且修史時五代結(jié)束未久,編撰人對當(dāng)時情況多能了解,故史料較豐富。自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明令立歐陽修《五代史記》于學(xué)官后,該書漸廢。
從宋朝藏書家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的記載看,《舊五代史》的實際作者有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等諸人。他們是當(dāng)時的學(xué)者名流,在《宋史》里都有傳。史稱盧多遜少年成名,甚有“篤學(xué)”;扈、張二人也是“少能文”,“幼而好學(xué),有才藻”;李昉更是知識廣博,曾主編過《文苑英華》、《太平廣記》等大部頭類書。他們大部分又在五代時期生活過一段,對那段歷史比較了解,因此《舊五代史》材料較為豐富。尤其是保存了許多后來已經(jīng)散失的當(dāng)時的詔令公文和當(dāng)時人寫的“行狀”、墓志銘等,這都是人物傳紀(jì)的第一手的資料。《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論說:“其時秉筆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見聞較近,紀(jì)、傳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币虼?,宋初《舊五代史》編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視。司馬光修《資治通鑒》,以及后來胡三省撰《通鑒注》”,皆從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壇名家沈括、洪邁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為此書修于北宋太祖開寶六年,此時南方諸國尚存,許多編者對南方史事更為熟悉,因而更多地編進了有關(guān)十國的第一手資料。直到明清之際,史家吳任臣撰《十國春秋》時,還有記載說他曾向當(dāng)時著名思想家黃宗羲借過《舊五代史》,這足證在《舊五代史》里包含著許多南方十國的可貴的資料。
《舊五代史》也有不少缺點。其中最主要的是因為成書太快,因而來不及對史料加以慎重的鑒別,有的照抄五代時期的實錄,以至把當(dāng)時人明顯為了某種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實和溢美人物的不實之辭錄入書中。如對后唐的權(quán)臣張全義,傳中就大肆贊美他的治洛(陽)的功勛,而諱言其大量丑行。而這些丑聞在后來宋人王禹偁寫的《五代史闕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這樣,趙翼的《廿二史札記》對《舊五代史》指責(zé)很多,專門寫了“薛史書法回護處”和“薛史失檢處”兩個專題,舉了好些例證說明薛史的不實。但是從史料角度說,“薛史”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資料,這畢竟是它的功勞。尤其經(jīng)過長期南北分裂混亂,許多五代時期的“實錄”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這部近乎“實錄”壓縮本的史書,價值就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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