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生人有著怎樣的生活習慣?有著怎樣的文化
人口發(fā)展
彌生時代總是被強烈地和稻作聯想在一起。起初,稻作是由新移民帶來的,但更早的時候,稻作已被引進。然而,在彌生時代稻作才被大規(guī)模地推廣,特別是水田的種植,而且是在南部與西部,這清楚地反映出新來者的文化偏好。這將成為后來的日本人直至現今日本人的文化基礎。 如青銅與鐵的傳播一樣,稻作的傳播反映出移民可能的移動。至公元1世紀左右,稻作從西南部相當迅速地傳播至本州中部,但進一步向北傳播較緩慢。雖然稻作、青銅及鐵從早期階段就已存在于北部,但并未被大規(guī)模采用,而北部直至8世紀或甚至更晚仍停留在繩文階段。易言之,北部與南部之間存在著相當的文化鴻溝——今日北海道的蝦夷民族的存在仍象征著該鴻溝。
日本出產有限的金屬礦,因此金屬用具傾向于和高地位有關。然而,持有金屬的“象征地位的物品”并不是當時社會愈來愈階層化的惟一因素。如同大多數的農業(yè)發(fā)展一樣,稻作引起社會內部資源基礎的縮小,使社會精英較容易控制社會資源。稻作也導致較永久的定居、較廣泛的土地確認以及保衛(wèi)且擴大邊界的需要,特別是當人口增至200萬人左右之時。戰(zhàn)斗隨之增加,持有金屬武器加上有能力號召戰(zhàn)士的人,他們的社會地位就進一步提升。當然,部落之間戰(zhàn)斗愈來愈多,使得各部落依據戰(zhàn)斗勝負而排列等級。
在這愈來愈階層化的世界,奴役很常見。低階者在路上遇見高階者時退至路旁并鞠躬讓后者通過——這種習俗繼續(xù)延至19世紀。階級由頭銜來區(qū)分,高階男子有四五個妻子,較低階的男子也有兩三個妻子。
加速階層化的另一個因素是財富,特別是經商帶來的財富。有些部落夠幸運,在他們的領地內有金屬資源。有些部落因新的技術發(fā)展獲利,例如從公元1世紀左右起在九州生產的絲綢。玻璃技術與冶金也有所發(fā)展。產品多樣化導致交易增加,包括與大陸之間的交易以及列島內的交易,而每一個區(qū)域都有一個市場。愛知縣朝日,就是這樣的一個交易中心,它是迄今為止發(fā)現的彌生定居地遺址中最大的,占地約0.8平方公里,而典型的定居地介于0.02到0.28平方公里之間。
部落之間的戰(zhàn)斗、精英的出現以及控制資源的競爭,導致政治化程度的增加。許多部落首長與鄰近的部落締結同盟,組成了無數的小王國。
農業(yè)、紡織
村落多建在河流附近的臺地或平地上,周圍往往設壕溝。房屋一般是豎穴式的,平面呈圓角方形或圓形。為了貯存谷物,建筑干欄式(見干欄式建筑)的糧倉,其遺跡在兵庫縣的田能、靜岡縣的山木和登呂等遺址被發(fā)現。村落附近有水田,以登呂遺址為例,它們被劃分成許多整齊的長方形田塊,用木樁和木板加固畦埂,水渠縱貫田間。除種植水稻外,其他農作物有瓜類、粟、豆類及麻等。農具除石、鐵制品外,還大量使用木鍬和木鋤等,收割則多用石刀(鐮)。與繩紋時代相比,狩獵和漁撈在技術上雖有進步,但在整個經濟生活中的比重已大大下降。隨著農業(yè)的發(fā)展,開始有了紡織業(yè),織物是平織的麻布。普遍發(fā)現陶制和石制的紡輪。從奈良縣唐古、愛知縣瓜鄉(xiāng)、大分縣安國寺和靜岡縣登呂等遺址出土的木制織機部件來看,當時使用的是一種單綜的原始織機。
鐵器和石器
鐵器出現于前期,熊本縣齋藤山遺址出土的鐵斧便是例證。中期鐵器普遍增多,種類包括鍬、鋤、鐮等農具,斧、鑿、錐、?(簡單的刨)等工具,刀、劍、戈、矛、鏃等武器,以及魚叉、魚鉤之類。但直到中期,石器的使用仍很普遍。與繩文時代相比,打制石器顯著減少,磨制石器大為增加,后者主要是斧(鍬)、錛、鑿、刀(鐮)等工具和農具。福岡縣的今津、今山和立巖發(fā)現專門制作磨制石斧和石刀的加工場遺跡,其制品在九州北部乃至中部地區(qū)廣泛分布,可見磨制石器的制作已專業(yè)化。到了后期,由于鐵器進一步普及,石器才迅速減少,乃至絕跡。一般認為,前期的鐵器是從大陸輸入的,中期和后期則主要利用輸入的鐵料在日本本地加工制作。
銅器
主要為銅劍、銅矛、銅戈和銅鐸。劍、矛、戈分“細形”和“廣形”兩類。前者系從大陸輸入,發(fā)現地點主要在九州北部。后者是本地鑄造的,形體龐大,銅質不良,不是實用的兵器,而是祭器,除九州北部以外,還廣泛分布在四國、中國(本州西部)和近畿一帶。銅鐸是日本本地產的銅器,也屬祭器,其分布范圍在以畿內為中心的本州中西部和四國的東部地區(qū),但在九州北部也發(fā)現了鑄鐸的范。銅鏡主要是從中國輸入的“漢式鏡”(見漢代銅器),也有少數是從朝鮮輸入的“多鈕細紋銅鏡”(見朝鮮青銅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考古)。此外,還有本地仿中國鏡而制作的“倭鏡”。據研究,日本本地制作的銅器,銅料是由大陸輸入的。
陶器
陶器是彌生文化重要的內容之一,稱彌生式陶器。一般呈紅褐或黃褐色,燒成溫度約850℃。制作方法是泥條盤筑,經慢輪修整。器形大致可分壺形器、甕形器、 缽形器和高腳杯等類。 由于地域和時期的不同,彌生式陶器的形制變化比較復雜。前期的器物屬“遠賀川式”(1931年首次在福岡縣遠賀川畔的立屋敷遺址發(fā)現,故名),花紋用篦尖刻劃,或用貝殼押印。進入中期,“遠賀川式陶器”衰落,代之而起在九州出現無紋陶器,在本州西部出現櫛齒紋陶器,而本州東部的陶器則含有濃厚的繩紋式陶器的遺風。后期本州西部櫛齒紋陶器盛行,影響及于九州,并擴展到本州的東部。最后,陶器上施花紋的風氣衰落,便形成了與古墳時代的“土師器”相似的素面紅褐陶。彌生陶器的特點是薄而堅固,紋飾簡素,講究實用。彌生中期以后實用了旋轉臺,制陶業(yè)開始與農業(yè)分離,進行專門生產。
裝飾品
最常見的是手鐲與項鏈。手鐲主要是用貝殼制成的,也有銅制的玻璃制的,后兩者的形狀仿自前者。項鏈由各種不同形狀的珠飾組成,其質料有玉石、瑪瑙、琥珀和玻璃等。玻璃手鐲和勾形珠等的原料可能自大陸輸入,但系在日本當地制造。福岡縣須玖遺址和三云遺址的甕棺葬墓出土的玻璃璧,形制、紋飾與中國的相同,是從中國輸入的。
墓葬
墓葬有甕棺墓、支石墓、石棺墓、土壙墓、方形周溝墓(土壙墓周圍設溝)等類。甕棺墓和支石墓的分布限于九州北部。石棺墓除九州北部外,也見于本州西部的山口縣一帶。土壙墓課方形周溝墓分布在九州和本州各地,范圍較廣,有的墓中用木棺。各類墓中的尸體多為仰身直肢。大多數墓很少有或完全沒有隨葬品,但九州北部如佐賀縣的宇木汲田、福岡縣的三云、須玖和平原等遺址中有少數墓卻有數量甚多的珍貴隨葬品,種類包括銅劍、銅矛、銅鏡、各種珠飾和玻璃壁等。這說明當時的社會已存在著少數占統(tǒng)治地位的人,他們擁有多量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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