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城市民生安全工程問題探討
長沙女孩墜井身亡的事故,讓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個家庭的悲劇,更是一座城市的悲劇。下水道安全事件頻頻發(fā)生,變成一個巨大的問號,拷問著城市的良心:難道城市發(fā)展必須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嗎? 三十年改革開放,我們的經(jīng)濟建設成就舉世矚目。高樓林立,道路寬廣已然成為一座城市對外形象的名片。然而,一座城市,看得見的是面子,看不見的是里子。城市景觀容貌越來越光鮮亮麗的同時,地下管線的脆弱性日益凸顯,城市安全的歷史欠賬急需解決。一座無視安全的城市,再漂亮也是偽善;一座對生命冷漠的城市,越漂亮越讓人膽寒。 莫若將下水道作為城市的良心,井蓋作為城市的名片。下大力氣做好地下排水系統(tǒng)這樣群眾翹首以盼的民心工程,完善地下管線管理機制。 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管理機制問題。井蓋分屬市政、供電、煤氣、自來水、熱力、電、網(wǎng)通、移動、電信、交警、公交、園林等多家產(chǎn)權(quán)單位。多龍治水的結(jié)果就是安全責任難以確認,事故報修難,事故處理更難。而且同一地段可能同時有多家單位的地下管道,不到百米遠的距離,幾十個井蓋亂擠在一起。亂的是井蓋,亂的也是管理。市政建設應該有一個統(tǒng)一規(guī)劃,各單位建井應申請報批,除了井蓋上應該有各單位的明顯標示外,地下井周圍也應該設置銘牌,這樣井蓋缺損或丟失時也可以及時確認責任單位報修。 其次要運用好媒體平臺。城市安全管理,設備只是一方面,要注重安全意識的宣傳教育和群眾安全建設的參與性,通過宣傳教育提高群眾對城市安全的認識,對身邊的安全隱患敏感,及時發(fā)現(xiàn)危險存在,即使事故發(fā)生也能夠更好的自救。 井蓋丟失是一種常態(tài)性安全隱患,但是一直以來我們對偷盜井蓋的行為僅僅是定性為盜竊,如果僅以盜竊罪來處理,不用承擔刑事責任,這樣不利于保護市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點刑是3年,對井蓋偷盜行為是一種有效的震懾。 關(guān)注城市安全,做好地下管道管理工作是對生命負責,只有做好這些最基本的安全工程,一做城市才有真正說得過去的良心和拿得出手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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