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吉安主義是由馬吉安于144年所發(fā)展的神學(xué)思想,將二元論放在基督教的信仰中,是當(dāng)時甚受歡迎的一種思想。他認為《希伯來圣經(jīng)》內(nèi)所記載的上帝與基督的父有所不同,且《希伯來圣經(jīng)》內(nèi)本身充斥著矛盾。他的思想是指《希伯來圣經(jīng)》中的上帝是“創(chuàng)造的上帝”,是充滿邪惡且暴力的上帝;基督的父則是溫柔善良的上帝。他摒棄了《希伯來圣經(jīng)》,且只集合了數(shù)卷使徒保羅及路加的著作成為正典。
由于馬吉安主義沒有任何著作留下來,包括相信是記載馬吉安思想的《對比論》(Antitheses),他的主張及思想只有從反對他的人的著作中重新構(gòu)筑出來。這些作者包括反對馬吉安主義最要緊的特土良(著有五卷《反馬吉安》)、愛任紐(著有《反異端》)等。在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馬吉安主義被判為異端,而《圣經(jīng)》的正典亦同時被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