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三俊,字用章,池州建德人。明朝政治人物。
鄭三俊為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進士,授元氏縣知縣,累遷南京禮部郎中。天啟初年,召為光祿寺少卿,后改太常寺卿。崇禎元年(1628年),起南京戶部尚書兼掌吏部事。崇禎八年主持京察,澄汰至公。官至吏部尚書。
崇禎十年(1637年),因曲庇侯恂下獄,盧象昇等上疏救援,內(nèi)閣先后擬旨“回話”、“為民”、“提問”,最后,崇禎帝批:“可將三俊罪狀,一一講明,不必更處奏事官?!?。家門前懸掛有“天子三問”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