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shè)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
《清史稿》自1914年設(shè)立清史館起,編修工作歷時十四年,先后參加編寫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至1927年,主編趙爾巽見全稿已初步成形,擔(dān)心時局多變及自己時日無多,遂決定以《清史稿》之名將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為未定本。趙爾巽在《發(fā)刊綴言》中指出,本書是“作為史稿披露”的“急救之章”,并非視為成書“。但因尚無依中國傳統(tǒng)正史體例編寫的清朝史書,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豐富,其價值仍不可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