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州,原為中國古地名,是中國古籍所記載的九州之一,而作為實際的行政區(qū)劃,開始于漢武帝時期。
先秦《尚書》、《爾雅》、《周禮》、《呂氏春秋》等書中,都記載有九州,雖然對九州的具體記載并不相同,但都有豫州。《周禮》記載:“河南曰豫州”。《呂氏春秋》中說:豫州在河水和漢水之間,是周的所在地。
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將全國除中央之外的地域分為十三個州刺史部,豫州刺史部轄境約今淮河以北、南北汝河流域以東的豫東、皖北與江蘇豐、沛兩縣地。但這里的州刺史部只是監(jiān)察區(qū),并無治所,并非真正意義上的行政區(qū)。
東漢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州成為一級行政區(qū)域,其中豫州治所為譙縣(今安徽省亳州市),轄區(qū)在河南東部和安徽西部,下轄潁川郡、汝南郡2郡,梁國、沛國、陳國、魯國4國。
三國的曹魏時期,豫州的治所在安城縣(今河南正陽縣東北、南汝河西南岸)。下轄潁川郡、陳郡、魯郡、汝南郡、譙郡、弋陽郡、陽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