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府,中國元朝末年,朱元璋政權設置的府。
元朝時為武昌路,至正二十四年、龍鳳十年(甲辰年,1364年)二月,改為武昌府,治所在江夏縣(即今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qū))。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興國府為興國州,來屬。洪武十三年(1380年)五月,下屬的漢陽州復為漢陽府。終明一朝,領一州(興國州,下領大冶縣、通山縣),九縣:江夏縣、武昌縣、嘉魚縣、蒲圻縣、咸寧縣、崇陽縣、通城縣、大冶縣、通山縣。轄境相當今湖北省洪湖縣以東的長江以南,鄂城區(qū)、咸寧市、通城縣以西,包括黃石市、陽新縣、通山縣、大冶市。明朝是湖廣承宣布政使司的治所,清朝是湖北省和湖廣總督的治所。1911年,辛亥革命武昌起義在武昌府爆發(fā),民國元年,廢除武昌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