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池肉林是漢代加諸在商朝最后一位君主帝辛所創(chuàng)的一種腐化、奢侈的罪名,指在沙丘建立一個盛滿酒的池,池邊則掛著不同種類的肉類,彷似森林一樣。這個地方進食及喝東西均十分方便。
《史記》中記載,商紂王“以酒為池,縣肉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間,為長夜之飲”。此事亦見《韓非子·說林》及《語衡·語增》。而后世會用“酒池肉林”來比喻某些人的生活極度奢侈。1999年有考古學(xué)家在偃師商城內(nèi)發(fā)現(xiàn)大型人造水池,長約130米,寬約20米,現(xiàn)有深度為1.5米?!督裎纳袝分渡虝?、《周書》諸篇中,都是沒有記載的。而《周禮·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會男女,于是時也,奔者不禁?!倍檀o后世常見的婚配制度,周代也僅在草創(chuàng),并沿襲商代以來的自由婚配制度,后更衍生出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