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文化—民間藝術—浦江板凳龍
舞蹈類
浦江縣位于浙江中部偏西,金華市北部,因錢塘江水系浦陽江發(fā)源境內(nèi)而得縣名。浦江東漢興平二年(195)建縣,據(jù)浦江白馬鎮(zhèn)長夏張張村性族家譜載,自唐朝始,“龍騰燈舞鬧元宵”成了浦江民間習俗,浦江縣志中稱為“燈節(jié)”。
綜觀浦江板凳龍的傳承發(fā)展,唐代為浦江板凳龍的孕育期;宋、元為浦江板凳龍的成熟期;明、清為浦江板凳龍的鼎盛期;改革開放后為浦江板凳龍的弘揚傳承期。
浦江板凳龍,由龍頭、龍身(子燈)、龍尾三部分組成,俗稱長燈。根據(jù)龍頭造型分仰天龍、俯地龍、大蝦龍等。還因凳板(龍身)上的設制造型分別取名為方燈、酒壇燈、字燈等11種。逢節(jié)日(如元宵)或重大慶典(大橋竣工、寺廟落成、圓譜等)興燈。以麥餅團、剪刀箍、甩尾巴為主要表演陣式。
浦江板凳龍,顧名思義就是一條條用一塊塊凳板串聯(lián)而成的游動的龍燈,盛行于浦江縣鄉(xiāng)村,廣泛流傳于江南沿海各省。它的游動,使人們看到的是氣勢恢宏、剛強柔美的廣場民間舞蹈場景;使人們聽到的是鑼聲鏘鏘、號角陣陣、銃聲震天、喝彩聲此起彼伏的江南百姓龍人合一,表演和觀賞者自娛自樂的聲音;讓人們聯(lián)想到的是江南人民崇拜龍、崇敬先祖、祈求平安祥和的包括民眾信仰,生活習俗等諸多深厚歷史文化。
一條浦江板凳龍,幾乎就是一座藝術綜合體,集書法、繪畫、剪紙、刻花、雕塑藝術和扎制編糊工藝為一體;龍燈游動時融體育、雜技、舞蹈為一爐。具有粗獷與細膩、奔放與嚴整、浪漫與哲理、娛樂與教育諸特點。浦江板凳龍是地道的百姓文化,參加人數(shù)之多、活動場地之大是罕見的。以廣場性、廣泛性、驚險性為主要特征。
浦江板凳龍保留了中國,尤其是浙中和江南沿海一帶以民眾信仰龍為特點的傳統(tǒng)民間文化,保留了書畫、剪紙等民間藝術的民間形態(tài),傳承了群眾體育和廣場舞蹈的藝術形式,具有民俗、姓氏歷史研究價值;民間藝術和民間工藝傳承功能;推動經(jīng)濟發(fā)展和建立和諧社會的重大作用。在浦江和浙中及江南沿海一帶,產(chǎn)生了廣泛的深遠的歷史和現(xiàn)實影響。2005年列入第一批浙江省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代表作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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