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文化―禮節(jié)習(xí)俗―“趕兇”
婚姻乃人生大事,通常都要擇個吉日,從從容容地舉行。擇吉日也叫“請期”,乃六禮之一。婚嫁不擇吉,倘在古代,是要受非議的。
潮汕人結(jié)婚不擇日,只有兩種屬于“非?!钡那闆r。一種如潮劇《白蛇傳》中的青蛇所言:“擇日不如撞日”,萍水相逢的許仙和白素貞便在小青撮合下,一拍即合,草草成婚,什么儀式都不用。但一般人都不愿這樣,譏之為“茍合”。
另一種是民間所說的“趕兇”(趕:“趁”之義)。這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在男女已定親之后,男人突然病重,如潮劇《節(jié)義鎖》的李為孝公子病危了,借未婚妻崔德貞過門來沖喜。另一種是,未婚夫的父母或祖父母亡故了,必須未過門的媳婦來盡孝。況且,孝子的服期是3年,孝孫的服期是對年,倘此前婚期已定,碰上喪事,大孝在身,如不趁此時迎娶,婚姻便拖延太久。潮汕民間還認(rèn)為,婚期一確定,不宜延后,寧可提前,“趕兇”也無妨,因而急匆匆迎娶過門,稱為“借”?!敖琛眮淼男履铮浑S身帶幾件換洗衣服,俗稱命中“無行嫁日”。“借”來當(dāng)孝婦的,4個月后,公婆也已過了百日,男方便擇日補(bǔ)辦婚禮,請親朋,“頭返厝”,女家也送來妝奩,把剩下的禮節(jié)補(bǔ)齊全。
還有一種最受人非議的“趕兇”,便是趁鄰居的喪事而匆忙娶親。
按潮汕風(fēng)俗習(xí)慣,住同一座房屋,出入同一個門樓,喝同一口井的水,即使不是同宗同姓,也算近親,紅白事便彼此相關(guān),有相同的避忌。譬如說,四合院中住3戶人家,姓林的半個月后要嫁女,姓余的擇定一月后娶妻,偏在此時,姓周的父親病危,那么,別無選擇,只能“趕兇”。否則,一個月后,人家喪期未滿,門樓還貼著白對聯(lián),吊白燈籠,什么喜事便做不成了。于是,要嫁女的,催促對方立即迎娶過去。要娶媳婦的,也匆忙娶過來,趕在人家掛白對聯(lián)之前,把紅對聯(lián)貼上去。這樣,新婚聯(lián)和喪事聯(lián)各不相犯,你掛你的,我掛我的,彼此相安,外人看了,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潮汕農(nóng)村,便常有這種怪現(xiàn)象。近年住商品樓或各自建新樓的人多了,趁喪事娶妻嫁女的事仍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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