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一般指科舉制度,是古代中國及受中國影響的日本、朝鮮、越南等國家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科舉從開創(chuàng)至最后一科進士考試為止,前后經(jīng)歷一千二百余年。
科舉制度的主要考試都是定期的舉行的。唐朝科舉與宋初科舉每年舉行一次,宋太宗時期改為每一年或二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改為每三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科舉考試通常分為地方上的鄉(xiāng)試、中央的省試與殿試。鄉(xiāng)試第一名為“解元”,中央省試為“省元”,殿試第一名為“狀元”。
科舉制的意義:是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的一大變革,加強了皇帝在選官和用人上的權(quán)力;擴大了官吏選拔的范圍,使有才學的人能夠由此參政;推動了教育的發(fā)展。科舉制度是封建時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他擴展了封建國家引進人才的社會層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層社會的人士進入統(tǒng)治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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