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譜中人物傳怎么寫?超詳細教程來啦~
周代的青銅家譜的鼎彝銘文,一代接一代記述了祖先的美德、功勛等事跡,這就是人物傳的起源。宋以后為了替帝王將相、諸侯、土豪、地主樹碑立傳,人物傳成為家譜中的重要內(nèi)容,編寫人物傳成為了修譜的一個傳統(tǒng)。
人物傳記主要是記述本家族中英賢名臣、能工巧匠和有重要貢獻或有影響的人物事跡。在新續(xù)修家譜中人物傳記是必不可少的,非常重要的內(nèi)容,那么,家譜人物傳記到底該如何寫呢?
1、明確人物傳的范圍和標準
人物傳的范圍很寬,不受地域和籍貫的限制,凡是族中人都可以作為立傳對象。但前提是族中有一條立傳標準,通常情況下,立傳標準是對社會有功績、有貢獻、有重大影響的人,不分男女、職業(yè)、職務,只要符合標準就可以立傳。
有的新家譜標了現(xiàn)代名人一類,并提出這類人的標準是:(一)職務在縣團以上的族人;(二)職稱在助師以上的族人;(三)縣團級以上表彰的各類先進人物;(四)學歷在中專(高中)以上。這些其實就是立傳標準,立傳標準可以在修譜實踐中探索,不應忙于作出統(tǒng)一規(guī)定。
2、編寫人物傳的體式
人物傳的體式?jīng)]有一個統(tǒng)一的格式。縱觀家譜中人物傳記寫作形式,常見的有通訊式、文學式、鑒定式、履歷式等形式。
從目前實踐來看,對于人物事跡感人,材料翔實豐厚,需要立傳的已故之人,宜采取紀傳史書體,全面記述人物一,卜的生平事跡。
對于活著的有功績、有貢獻或者品德高尚的人,職務在縣團以上,中高級職稱的人,一般采用“事略”形式,生動記述人物的主要事跡。也可以采用自述形式,由傳書自寫或別人代筆,記述個人經(jīng)歷和成就,體現(xiàn)出一定人生意義、人生價值。
對村干部、中專到大專學歷的人,采用履歷式的形式,簡要記述他們的履歷或列名錄。
3、人物標類和排列
一部家譜的人物眾多,較為復雜。有革命烈士、英雄模范、歷史名人、各類先進人物。一般不強求為人物表明品類,當然為了突出某些人物可以標類,如“革命烈士”或“英雄傳略”等。
家譜中人物的排列有幾種方法,①按時代排列,分古代人物、近代人物、現(xiàn)代人物;②按人物劃分,為古代人物、現(xiàn)代人物。
通常情況下采用詳今略古原則,先排列現(xiàn)代人物,再排列古代人物。因家族的發(fā)展和世系綿延流傳都是順時間發(fā)展的。所以人物的排列,應把家族世系與朝代結合,從始祖開始,按朝代順序排列。如始祖若是戰(zhàn)圍時期人,就按時代,世序排列,先列出朝代,再按世序一代接一代記述人物事跡。
4、人物傳的寫作
一般傳記的內(nèi)容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
(1)人物的姓名、性別、籍貫、民族、支房(派系)
(2)人物的生卒年月
?。?)人物的學歷、簡歷、黨派、職務
?。?)人物的貢獻功績、科技成果、著作
?。?)能反映人物思想風貌本質(zhì)特征的典型事件
寫的時候要注意:
抓典型事跡表現(xiàn)人物
人一生歷經(jīng)的事很多,但寫人物傳,不能有事必錄,羅列一大堆,只需選擇人物一生中最能說明特點、最鮮明、最有代表性、最有說服力的事件、言行加以細膩的捕寫,突出人物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某一方面的特點即可。
善用細節(jié)
寫人物傳要善用細節(jié),比如寫人物的成長過程,人的成長不是一帆風順的,會遇到挫折,甚至失敗,直到獲得成功,取得顯著的業(yè)績。其間會有許多生動的細節(jié),要抓住這生動細節(jié)刻畫物。寫記人為主的人物傳,主要是表現(xiàn)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思想品質(zhì)。
采取多種手法塑造人物形象
通常的方法,是按時間和空間的順序,簡要交代人物活動的時間、地點、社會背景,然后,選擇人物主要的、典型的事跡來敘述人物的經(jīng)歷、事跡和精神風貌。
也采取概述和分述的辦法,先對人物作概要的介紹,點出主題,然后分幾個方面來敘述人物的主要事跡和成就。
有時,還可以抓住人物閃光的話語開頭,然后,依時空順序記述人物活動的生動情節(jié)和扣人心弦的緊張場面來表現(xiàn)人物的性格特征和精神境界。
語言簡介,準確
人物傳的語言,首先要用詞準確,正確地反映事實。其次,是語句通順、簡潔,文字要簡煉,言簡意賅,沒有廢話,沒有詞藻的堆砌和不必要的詞語的重復。
如何寫人物傳記,上面已經(jīng)說清楚了,但要注意,寫人物傳記要遵循3個原則:
1、求真務實原則
一是內(nèi)容要真,傳記創(chuàng)作必須審慎斟酌撰寫,收集人物資料,認真查閱文獻、辨?zhèn)未嬲?,反復推敲,通過分析,研究,考證,堅持其真實性、可靠性、準確性。
二是要把人物放在歷史條件中去分析考量,不要用今天的標準去苛求歷史人物,要公正、客觀地反映歷史的真實面目,既不能溢美,也不要貶低。
2、“三為主”原則
即在編寫人物傳的過程中,要堅持以現(xiàn)代人為主、正面人物為主、人民群眾為主的原則。
以現(xiàn)代人為主,貫通古今,詳今略古,重點記述民主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以及改革開放和市場經(jīng)濟時期的人物事跡和精神風貌。
古代人物,一是本著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的精神,選擇好有學術研究價值和發(fā)揮教育作用的人物立傳。二是在論述中抓住要點,短小精悍,用更多篇幅記述現(xiàn)代人物。
以正面人物為主,指對社會發(fā)展起推動作用,有貢獻、有影響的人物,是編寫人物傳的重點,要濃墨重彩寫好正面人物,為世人和子孫樹立榜樣。對社會發(fā)展起阻礙作用,劣跡斑斑的反面人物也可以寫,比如反動會道門、特務、叛徒、大土匪頭子、惡霸等可作反面教材。但只能選擇個別的典型人物進行編寫。反面人物要不要編寫人譜,由家譜編委會商議決定,不一定要統(tǒng)一規(guī)定。
以人民群眾為主,就要防止和避免只寫官職人物現(xiàn)象,要用較多篇幅寫好平凡崗位上作出不平凡事跡的“小人物”充分體現(xiàn)人民群眾創(chuàng)造歷史的智慧和偉大力量。
3、不為生人立傳原則
生不立傳,這是中國史學的一個傳統(tǒng)。立傳,是記述已故傳主一生的事跡,對傳主的一生作出評價。人的一生是發(fā)展變化的,前半生是好的,或許下半生就犯了重大錯誤,反過來,前半生有了重大錯誤,后半生又能幡然悔悟,痛改前非,為國家和人民作出了貢獻。生之人處在發(fā)展變化之中,為其一生難以評價,只有蓋棺定論。
給生人立傳,不易正確評價功過,容易產(chǎn)生偏差,撰寫人也會顧慮重重,難以秉筆直書。不為生人立傳,“這個做法比較穩(wěn)妥,可以避免或減少修譜工作中帶來的人為的困難和麻煩,更為重要的是便于求真務實”,準確反映人物的真實面貌,塑造真實可信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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