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辭官侍母 十幾年家里“虛度青春”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贈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士,當時28歲。先任大理寺評事,后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父母年老不愿隨他到他鄉(xiāng)去,包公便馬上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們的交口稱頌。在安徽發(fā)現(xiàn)了一塊包拯為父親立的一塊神道碑,碑上陰刻篆書“宋故贈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包拯曾因父母年邁需要人照料而辭官回鄉(xiāng)照料雙親,在雙親過世守喪期滿之后才依依不舍地離開故鄉(xiāng)踏上仕途。這塊神道碑被視為是包拯孝敬父親、躬盡孝道的見證,也是包拯為后世留下的寶貴財富。包拯一生為官清廉、斷案無數(shù),深受百姓的愛戴。而正是因為包拯幼時有包令儀這樣的父親悉心教導,他才能刻苦學習,孝順父母;才能知書明理,識文斷字;才能以天下興亡為己任,為民請命,直言上諫……所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最重要的老師,言傳身教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
大宋王朝的第40個年頭,安徽合肥一家包姓名門望族誕生了一個胖小子,這個全家盼星星盼月亮才盼來的一脈單傳,就是后來歷史上大名鼎鼎的包青天。包拯既不是什么怪胎,也沒有所謂的兄嫂,更不存在任何坎坷身世。作為富貴逼人的獨生子,父母寵愛備至,他的童年幸福像花兒一樣。封建地主家庭子女要想顯達于世,不外乎走上科舉之路。包拯自幼接受良好的儒家教育,作為當時的一名有志青年,他的追求顯然也在求取功名上。29歲那年,他中了進士甲科,被任命為大理評事、建昌縣知縣,按照如今說法,等于是江西永修縣的“一把手”。
然而,戀家的包拯舍不得離開父母,便奏請皇帝把他派在父母身邊上班,于是把他改任為和州監(jiān)稅,等于在合肥鄰近的和州市政府管錢糧稅收?;丶覉笙?,結果爸媽既不愿意離開合肥的家業(yè)去適應新的生活,又舍不得寶貝兒子獨立門戶。包拯看二老年事已高,自己又是根獨苗,索性把官給辭了,安心在家陪父母。包拯甘當“宅男”,這一當就是10年有余,二老離世后,他守孝3年。守孝結束,他仍然沒有工作的打算,不愿離開父母的靈地,又在家里呆了兩年。就在這一年,名臣范仲淹入主開封府,他的《岳陽樓記》名貫天下,而此時,34歲的包拯還是個連官門都沒進的“待業(yè)老青年”,當時的他也許未曾想到,自己的命運也將從開封府走進歷史的深處……
兩年后,在鄉(xiāng)親鄰居苦口婆心地勸說鼓勵下,包拯才決定離開家鄉(xiāng),正式踏上仕途之路,他真正意義上的第一份差事是當時的安徽天長縣“一把手”。包拯十幾年呆在家里“虛度青春”,這在現(xiàn)代人眼中簡直匪夷所思,而在當時卻是尋常之事。宋朝對孝道非常重視,上升到個人品德及社會名聲的高度,如果誰因貪戀官位而置雙親于不顧,要被世人唾棄。按照宋朝禮律,父母去世其子必須守喪3年,無論你官居何位,必須離職守孝,否則就是“奪情”,即大逆不道之人。所以,包拯的青年時代為了孝順父母在家里度過,并未有任何驚世駭俗之處,符合當時儒家的社會倫理道德觀。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兒子,那么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情況下,父母為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隨去的?;蛘邇鹤雍捅炯易宓钠渌艘?guī)勸。父母不愿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yǎng)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為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照料自己。歷史書上并沒有說明具體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無法承受路上的顛簸,包公這才辭去了官職。
不管情況如何,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還是說明他并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為當今一些素質底下的人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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