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格派推理小說
名稱由來
“本格”是從日本引進詞匯,指的是“正統(tǒng)”的意思。
在偵探小說傳入日本后,因當用漢字制度的關系,“偵”這個字在二戰(zhàn)后被限制使用 。 經過一些人士的提倡后,改用推理小說來代替?zhèn)商叫≌f,從此在和制漢語詞匯中 推理小說就是偵探小說。同時因推理小說等于偵探小說的關系,冷硬派、變格派也自然的被歸類到推理小說中,原來的傳統(tǒng)正宗推理小說則被稱為“本格推理小說”。雖然日本后來廢止了當用漢字制度,但該習慣則未改變。中文地區(qū)受日本影響,同日本使用了推理小說這個稱呼以及這種派別分類(當然也用偵探小說或探案小說這個稱呼,不過沒前者廣闊)。
另外在現(xiàn)代日語詞匯里,“推理”、“本格”、“mystery”這三個詞常都是混合的亂用,神秘(mystery)一詞則常當成推理使用。然而,而實際上,推理小說的解答一定要合理,而神秘小說則不一定。中文翻譯時常常因使用情況而把mystery翻譯成推理,但也卻時常把該翻譯成“神秘”的地方誤譯為“推理”。
本格派名家
昆恩作者之一佛德列克·丹奈(Frederic Dannay)(左)及美國作家詹姆士·耶弗(James Yaffe)。
艾勒里·昆恩(Ellery Queen):美國作家,此為筆名,實際上是由兩個表兄弟共同創(chuàng)作。筆下有同名神探艾勒里·昆恩,與哲瑞·雷恩。
約翰·狄克森·卡爾(John Dickson Carr):美國作家,擅長營秘氛圍,并以密室推理聞名,素有“密室之王”之稱,筆下神探有基甸·菲爾博士(Dr. Gideon Fell)、亨利·梅利威爾爵士。
江戶川亂步:日本本格派的開山鼻祖,改變了推理小說在日本的地位。風格浪漫,富有想象力。有以他為名的江戶川亂步獎,專門表彰新人作家。
橫溝正史:日本傳統(tǒng)本格派的代表人物。作品影響了變格派與恐怖小說。
島田莊司:本格派,對之后所謂新本格影響甚重,《占星術殺人魔法》最為著名,被稱為新本格的開山鼻祖
新本格派
新本格派(New Mystery,新本格推理),指的是從1980年開始的日本第三波本格推理潮。由島田莊司領導,綾辻行人等人實行。
“新本格”這一專有名詞,其實就是1987年講談社在出版綾辻行人的《殺人十角館》時所發(fā)明的賣點和噱頭的廣告詞。然而該書因為風格迥異于當時程式化的社會推理派,一路熱賣并受到讀者尤其是年輕讀者的廣泛關注,催生了大量同類作品的出版,“新本格”作為一種風格流派便產生了。因此1987年那一年,更被被稱作“新本格元年”。
在《21世紀本格宣言》中,島田莊司認為新本格的未來發(fā)展應該糅合電腦、網絡、醫(yī)學(大腦研究)等新科技元素。在1987年后,任何本格推理小說都可被稱為“新本格”,意義其實并不大。專門稱自己是新本格作家反而顯得好笑。
新本格派代表作家
綾辻行人
在1987 年發(fā)表的殺人十角館,被公認是本格派的復興之作,那一年,更被稱作“新本格元年”。
綾辻行人成功的將敘述性詭計推廣到日本。他的館系列(已經出版九本,從1987年的《殺人十角館》開始,這個以融合其恩師島田莊司和他筆下的占星師偵探御手洗潔的姓名的偵探島田潔的系列,從本格的解謎推理到新本格派的敘述性詭計都有涉獵,是一位風格多變的大師。
法月綸太郎
有棲川有棲
原名上原正英。1986年以短篇《日曬線路上的死體》發(fā)表于鲇川哲也主篇的鐵道小說集《無人踏切》。主要作品是火村英生系列推理小說。
我孫子武丸
二階堂黎人
原名大西克己,中央大學理工學部畢業(yè)。曾創(chuàng)作出世界上最長的推理小說《恐怖的人狼城》。1990年以少女偵探二階堂蘭子為主角的《吸血之家》獲得首屆鲇川哲也賞的佳作賞。
加納朋子
京極夏彥
原名大江勝彥。被稱為妖怪系推理。主要作品是“京極堂”系列和“巷說百物語”系列以及“厭”系列。他的作品總是開頭像妖怪怪談一樣,而其實其中每件事都有科學的解釋。
西澤保彥
科幻推理的代表作家。1990年以《聯(lián)殺》入選首屆鲇川哲也獎的候補。1995年短篇連作集《解體諸因》獲得島田莊司賞識而得以出道。作品常常是披著科幻外衣的本格推理。主要作品有“匠千曉”系列和“神麻嗣子”系列,以及眾多非系列作品。
北森鴻
獲得第6回鲇川哲也賞
新本格派寫作七大定律
島田莊司
由島田莊司提出的新本格派寫作七大定律,島田認為:若以綾辻行人的館系列做為創(chuàng)作目標,自然就應該將館系列的復用型守則分析出來;又因為館系列代表了新本格浪潮,所以他將分析后的復用型守則,稱之為〈新本格七則〉。
一、事件的舞臺必須是封閉空間,例如孤島或暴風雪山莊。登場人物無法自由出入,也必須排除擁有先進鑒識技術的警方。亦即,必須保證只有邏輯思考才能破案的必然性。
二、屋內的各房間都要能夠上鎖,屬于重視隱私的建筑物。
三、屋宅的主人或客人,全員在小說開頭都必須介紹給讀者,兇手就在其中。
四、發(fā)生了各種事件,并導向的慘劇。
五、偵探登場,是后來才出場,或是一開始就在屋內都可以。
六、慘劇依然繼續(xù)發(fā)生,但兇手的身份依然不明。偵探開始提出推理,讀者可以跟著斗智。
七、偵探在故事最后指出兇手,必須是令讀者意外的人物。如果無法做到,就不能稱為成功的作品
參考文獻
島田老師對本格推理的定義
島田莊司的日本社會犯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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