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鉞
生平
弘治正德年間
弘治九年,登進士,授監(jiān)察御史,巡視中城,處理河東鹽政,有所省望。正德元年,與同官陳述事,稱中官李興、寧謹、苗逵、高鳳等罪,而請求罷免尚書李孟抃、都督神英,沒有得到武宗批準。此后因喪歸鄉(xiāng)。劉瑾厭惡李鉞彈劾其黨羽,于是借其他事情罰米五百石輸邊。劉瑾事敗后,恢復官職,出任鞏昌府知府,此后改為四川副使。巡撫林俊委托其與副使何珊討伐流賊方四并獲勝,此后賜金加俸,升任陜西按察使,再升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蒙古入侵白羊口后,李鉞猜出其進犯意圖,并與延綏援將安國、杭雄擊退,此后加俸一級,之后征討武廷章等叛亂等,召回朝中 。
嘉靖年間
明世宗繼位后,李鉞歷任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出任總制陜西三邊軍務。最初抵達固原后就遇到敵寇,因援兵不止,于是下令打開諸營門,晝夜不關。蒙古懷疑其有備,不敢進犯;于是他用炮擊,敵寇退去。期間增加防備、并招募兵源,不久,蒙古再次侵犯平涼、邠州,李鉞令游擊時陳、周尚文等人埋伏獲勝。此后又在延綏設伏而獲勝。但是言官稱邠州失事罪過,請求罷免總兵官劉淮、巡撫王珝等,并及李鉞。世宗罷免劉淮,但留李鉞立功,李鉞自請罷免歸鄉(xiāng),沒有得到批準。當時賊寇楊錦等進犯延綏,殺指揮翟相,李鉞逮捕擒拿。嘉靖二年,因塞外沒有軍警,請求召還,給事中劉世揚請求留任。但世宗仍然召還李鉞,進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此后入掌都察院事 。
嘉靖四年,其代替金獻民為兵部尚書、兼督團營。因與武定侯郭勛發(fā)生沖突,而被誣陷奪俸。不久,李鉞再三請求致仕歸鄉(xiāng),未行而得病去世。死后贈太子少保,遣官護喪歸葬。久之,贈謚 恭簡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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