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纮
生平
景泰二年登進士,授南京監(jiān)察御史。曾彈劾太監(jiān)傅鎖兒罪,并進諫停止江南采翠毛、魚魫等。因遭到權貴忌恨,恰逢考察,被貶為湖廣驛丞。天順年初,因監(jiān)察御史練綱舉薦,升為雄縣知縣。當時奉御杜堅捕天鵝暴橫,秦纮逮捕其跟從并執(zhí)杖,后連坐下詔獄。五千民眾上疏求情,后調任陜西谷縣知縣。明憲宗繼位后,升任葭州知州、秦州知州。母喪丁憂,州人乞求,除服后還任故職。后升為鞏昌知府,改西安府知府,后升陜西右參政 。
成化十三年,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奏鎮(zhèn)國將軍朱奇澗等罪,后被誣陷下獄,之后調查無罪,而當時內官尚亨籍纮家,至發(fā)現(xiàn)敝衣數(shù)件。憲宗得知后感嘆,后賜鈔萬貫表彰,并奪奇澗等三人爵。之后改為河南巡撫,再調為宣府巡撫。 蒙古小王子達延汗率領數(shù)萬騎兵騷擾大同,并長驅直入順圣川,掠奪宣府境內。秦纮與總兵官周玉阻擋獲勝,之后進為左僉都御史。不久召還理院事,遷戶部右侍郎。萬安擠壓尹旻并誣陷其為旻黨,被降為廣西右參政,后升福建左布政使 。
弘治元年,因王恕舉薦,升左副都御史,總督漕運。次年,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并評定當?shù)噩幾迕褡儭:笠蜊揽偙侔策h侯柳景貪污,連坐入獄,被罷免。幾月后,啟用為南京戶部尚書。弘治十一年,引疾離去。弘治十四年,蒙古入寇花馬池,并抵達平?jīng)?。秦纮受啟用,擔任戶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制三邊軍務。之后撫恤練兵、屯田治理,三年中四鎮(zhèn)晏然。弘治十七年,加太子少保,召還視部事。因年老連章力辭,乞致仕。詔賜敕乘傳歸。次年九月去世,年八十。贈少保,謚 襄毅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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