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鏡
生平
田文鏡,字抑光,是漢軍旗恩監(jiān)出身,康熙二十二年 (1683),以監(jiān)生任福建長樂縣縣丞,康熙三十一年遷為山西鄉(xiāng)寧縣知縣??滴跛氖哪?,升任為直隸易州知州。四十五年內(nèi)遷吏部員外郎,四十八年遷刑部郎中,五十一年改授監(jiān)察御史,五十五年曾巡視長蘆鹽政。康熙末年擢為內(nèi)閣侍讀學(xué)士。
雍正元年(1723年),命祭告華岳。是歲山西災(zāi),年羹堯入覲,請賑。胤禛咨詢內(nèi)閣學(xué)士署山西巡撫事德音,德音言無災(zāi)。及文鏡還,入對,備言山西荒歉狀。上嘉其直言無隱,令往山西賑平定等諸州縣,即命署理山西布政使,因他清理積壓的案牘,使吏治為之一新,雍正遂評他“忠誠體國,公正廉明”。
雍正二年(1724年)出任河南藩司,同年署河南巡撫。 雍正四年發(fā)生直隸總督李紱指責田蹂躪讀書人,包庇知縣張球事件,文鏡引咎論劾。 雍正五年開始,田文鏡疏請以河南丁銀均入地糧,紳衿富戶,不分等則,一例輸將。但黃河盛漲,險工迭出,丁銀已收又加派河工徭役,雍正五年(1727年)七月晉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
雍正六年(1728年)十月為河南山東總督,管兩省之行政;政事干練,以刁鉆刻薄聞名,結(jié)合清官與酷吏于一身。治理地方期間,治盜極嚴,轄境幾乎無盜賊,同時督責諸州縣清理賦收,開辟荒田,限期極嚴。各州縣稍有怠慢,會立刻遭到懲罰,一般官員見田文鏡時,沒有人眼睛敢東張西望。
雍正七年兼北河總督。是歲河南山東水災(zāi),雍正命蠲免錢糧。田文鏡為討好雍正假稱收成雖不等,實未成災(zāi),士民踴躍輸將,特恩蠲免錢糧,請朝廷仍照定額完全征收。 九年,諭曰:“上年山東有水患,河南亦有數(shù)縣被水,朕以田文鏡自能料理,未別遣員治賑。近聞祥符、封丘等州縣民有鬻子女(賣子女)者。文鏡年老多病,為屬吏欺誑,不能撫綏安集,而但禁其鬻子女,是絕其生路也。豈為民父母者所忍言乎?”令刑部侍郎王國棟至河南治賑。田文鏡以病乞休,雍正命解任還京師。雍正稱之為“模范疆吏”。雍正皇帝對田文鏡死后的加謚、立碑、祭奠、入開封賢良祠等等措施,可謂備極哀榮。然而,田文鏡晚年受雍正禮遇事跡,在乾隆以后的官書中多。李岳瑞《春冰室野乘》曾載,田文鏡幕客鄔思道,為田文鏡寫密褶參劾隆科多而“寵遇日隆”。后來田鄔二人以事齟齬,鄔憤而辭去。“自此文鏡奏事,輒不當上意,數(shù)被譴責”。田復(fù)重金聘回鄔思道。
雍正八年,兼北河總督。雍正八年河南水災(zāi),民不聊生,他卻匿報“今年河南被水,州縣收成不等,實未成災(zāi)”,“民間家給人足”,最后以“年老多病,為屬吏欺誑”,勒令退休。 雍正十年(1733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以病卒于河南,家無余財。謚端肅。令河南省立專祠祭祀。乾隆時,尚書史貽直奏言王士俊督開墾,開捐輸,累民滋甚。乾隆曰:“河南自田文鏡為督撫,苛刻搜求,屬吏競為剝削,河南民重受其困。即如前年匿災(zāi)不報,百姓流離,蒙皇考嚴飭,遣官賑恤,始得安全,此中外所共知者?!?乾隆五年,河南巡撫雅爾圖等奏稱“河南民怨,田文鏡不當入河南賢良祠”等,曰:“鄂爾泰、 田文鏡、李衛(wèi)皆皇考所最稱許者,其實文鏡不及衛(wèi),衛(wèi)又不及鄂爾泰,而彼時三人素不相合。雅爾圖見朕以衛(wèi)祀賢良,借文鏡之應(yīng)撤,明衛(wèi)之不應(yīng)入。當日王士俊奏請,奉皇考允行,今若撤出,是翻前案矣!”寢雅爾圖奏不行。 著有《撫豫宣化錄》、《欽頒圣諭條例事宜》。
據(jù)《易縣志》載田文鏡墓因占用乾隆帝西陵掃墓御路三尺,被乾隆帝夷為平地。
評價
雍正最欣賞李衛(wèi)、鄂爾泰、田文鏡三人,曾語兩江總督尹繼善,謂當學(xué)此三人。尹繼善回答說:“李衛(wèi),臣學(xué)其勇,不學(xué)其粗;田文鏡,臣學(xué)其勤,不學(xué)其刻;鄂爾泰,宜學(xué)處多,然臣亦不學(xué)其愎。”
參考書目
羅遠道:〈雍正時期田文鏡對河南的治理〉,《中國歷史博物館館刊》,8 期(1986年6月),頁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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