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到底有多記仇呢 過了17年還要對鄉(xiāng)下的女子下手
司馬光到底有多記仇,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guān)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司馬光砸缸,本是一件令人拍手稱好的事,作為一個機(jī)智的少年,也應(yīng)當(dāng)備受表彰,可也就是這么一個優(yōu)異的少年,長大后卻變非常記仇,而且還卻做了一件令人瞠目結(jié)舌的事情!
公元1085年(神宗元豐八年),67歲司馬光也是高就,當(dāng)上了當(dāng)朝宰相。
不過當(dāng)上宰相的司馬光,卻立即翻起了一樁就案件出來,重新審理,而最后審理的結(jié)果是:將案件中原來已經(jīng)釋放回家的鄉(xiāng)下女子有抓回來,后改判死刑斬首示眾。
此間故事由來,也不只是簡簡單單的記仇!
該案件距離發(fā)生的時間也已經(jīng)過了整整17年,當(dāng)朝宰相卻為何還要一定對此事耿耿于懷?非得與一個鄉(xiāng)下女子過不去?還非得處死人家?要只知道這一件案件本就是一件在平常不過的普通刑事案!
這名鄉(xiāng)下女孩名喚阿云,在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當(dāng)時13歲的阿云為母親守孝,其叔父見阿云孤苦無依,心中起了貪財之意,便將阿云賣給了一名叫韋大的老光棍為妻。韋大生的極丑,而且性子也粗,阿云自然是不愿,但其叔父又怎么可能讓阿云不從?只是阿云又拗不過叔父,于是心中就萌發(fā)了一想法,如果韋大真要逼迫自己,就殺了韋大。
阿云被叔父送入韋大家中之后,適逢韋大正在熟睡,阿云骨起勇氣拿了一把菜刀準(zhǔn)備朝韋大砍去,只是這一砍將韋大輒醒,嚇的韋大立即用手阻擋。阿云見狀,也嚇的丟掉菜刀,又驚又怕隨后跑了出去。
因阿云年幼,柔弱無力,對韋大一陣亂砍,只是將韋大的一個手指頭砍傷,韋大其他地方都是皮外傷,沒有什么大礙。但韋大心中就不舒坦了,第一這個媳婦沒有娶到,第二還被砍了,于是就準(zhǔn)備向其叔父討公道,其叔父哪管得了這么多,便沒有理會,韋大最后也只能報官。
官府接到韋大這一樁案子之后,便將阿云捉了過來,拷問了此事。13歲的阿云自然是害怕不已,也都毫不抵賴都說了。
只不過這一樁殺人未遂的事件,知縣卻以阿云謀殺親夫的罪名判處阿云死刑。但大宋的律例卻是死刑要經(jīng)過逐級上報,最后由理寺和審刑院進(jìn)行復(fù)核,復(fù)核沒問題的才蓋章對犯人執(zhí)行死刑,可這案子報到登州知府許遵那里,許遵一看覺得此事判的有些嚴(yán)重了,畢竟這婚還沒結(jié),論不上“謀殺親夫”,其次阿云又在守孝期間的婚約無效,再者阿云又是被迫,故而這婚約不合法,再說韋大也無大礙,所以許遵覺得阿云罪不至死,還將自己的意見與案件一同遞給了大理寺和審刑院。
最后大理寺和審刑院審查案卷后卻以蓄意謀殺,并對受害人造成人身傷害,按照大宋律法一樣判死刑,故而阿云被判死刑。
許遵得此消息之后,心中疑問不斷,且徹夜難眠,畢竟這一樁案件判了實在過于不近人情,還有些不符合理,便置個人的前途于不顧,挺身為阿云做主,與大宋最高司法機(jī)構(gòu)爭辯。
也就在此時,宋神宗下詔:謀殺已經(jīng)造成傷害,但犯人自首對待,故依照謀殺罪行降低了兩個等級,以此論犯人罪行。不過宋神宗這一個詔書卻在刑部不管用,刑部依舊判決死刑。而此時戲劇性的一幕出現(xiàn)了,許遵對于這件事,做出了詳細(xì)的解讀,以及論由,于是宋神宗將被許遵調(diào)往大理寺任大理寺卿,也就是最高執(zhí)法者。所以該案件由許遵掌管了,自然阿云也就由死刑改判有期。
但是阿云被改判,御史臺按耐不住了,因御史臺專門負(fù)責(zé)督查官服官員的違逆行為,于是一紙上書彈劾許遵以權(quán)謀私,故意包庇阿云,但誰也不會相信許遵以一個官吏的身份會去包庇一個毫無相見的鄉(xiāng)下女子,于是宋神宗出于對御史臺的彈劾要有個說法,便將此案件丟給了翰林學(xué)士王安石和司馬光。
王安石正值變法,且王安石與司馬光兩人本就是勢如水火,于是一時間朝堂上面,兩人各抒己見,誰也沒能說過誰。
因為兩人爭論的緣由,又涉及到了一件事,那就是阿云的判決是按照大宋的法律來判?還是按照皇帝下的詔書來判?皇帝的詔書言明了死刑下降兩個等級,而大宋法判決的是死刑,于是這個問題就上身到“皇帝效力大還是大宋法律的效力大?”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律敕之爭”。
最后神宗皇帝看到兩人相持不下,就將案子交給了其他官員商議,讓他們決定,最后一眾官員都支持了王安石的建議,宋神宗這才在御批下面簽下了“可”。只不過這一“可”審刑院的官員又不干了,他們聯(lián)名上書皇帝,要重申此案,并稱王安石此法不行。(當(dāng)值正是王安石實行變法,一時間許多官員與王安石都背向而徑,所以以此為武器,王安石變法一派。而司馬光卻不以為然,覺得皇權(quán)不能高過于宋法,強(qiáng)烈反對王安石變法,力圖要將王安石的變法扼殺在搖籃之中)
然!審刑院這邊還在鬧騰宋神宗,樞密院、中書省的官員也來攪局,紛紛帶著自己的意見匯報。結(jié)果一時間,這一樁不起眼的民間案件就將整個大宋的朝堂弄的天翻地覆,兩方人馬各不相讓,勢必要爭高低。
宋神宗見狀也是頭大得很,于是就對犯人自首的界定和量刑做出詳細(xì)解釋,接著就讓翰林院按自己的解釋擬寫詔書,發(fā)往中書省,讓中書省按照自己的意思辦。但是這個中書省卻不給皇帝面子,直接給駁回了,理由:詔書違背宋法!
這一下宋神宗的面子都掛不住了,直接怒了,然后直接下令免除阿云死刑,改判有期。后來大赦天下,阿云也就自然被釋放回到家中,最后尋了一副好人家。
看到了這里,本以為案子已經(jīng)結(jié)束了,可是宋神宗駕崩,宋哲宗繼位,司馬光被升任為宰相,司馬光就撩起袖子將那一樁17年前的案子又翻出來,最后還親自審理此案,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將30歲的阿云緝拿歸案,并斬首示眾。
今觀之,司馬光等了17年,終于熬出頭,將那份已經(jīng)輸?shù)舻臓幷?,終于在一個30歲的婦人身上找回。但阿云又真的命該如此?這是司馬光的記仇還是司馬光對王安石的報復(fù)?相信后來之人也定有言語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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