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奴才”稱呼是怎么來的?關(guān)于奴才的衍生故事
陳垣關(guān)于奴才稱呼由來的論述
奴才二字何自出,陶宗儀《輟耕錄》以為奴才二字始于郭令公“子儀諸子皆奴才”一語,非也。罵人奴才蓋北俗,中原無是語也。有之,自晉始。晉世五胡人中國,胡言遂載以俱來。《劉淵載記》(《晉書》于五胡及諸割據(jù)者,別為載記,附于卷末。劉淵、劉曜,皆匈奴也,不得以漢姓而誤為漢人):成都王既敗,元海曰:穎不用吾言,遂自奔潰,真奴才也。
一、《劉曜載記》:田崧罵楊難敵曰:若賊氏奴才,安敢希覬非分。
二、王猛曰:慕容評真奴才,雖億兆之眾不足畏,況數(shù)十萬乎!
三、《水經(jīng)注》:李特至劍閣,嘆日:劉氏有此地而面縛于人,豈不奴才也!
四、《魏書》:爾朱榮謂元天穆曰:葛榮之徒,本是奴才,乘時作亂。
五、凡此諸語,皆出自晉末六朝之間,在郭令公之前。令公之為是語,蓋亦久居塞外,習(xí)于胡言,猶今之操西語罵人者耳。
陶宗儀以為此語始自令公,未之考也。后于令公而為是語,則《五代史》:董璋反,以書誘姚洪,洪不聽。城陷,璋責(zé)之。洪曰:汝奴才,固無恥,吾義士肯隨汝所為乎!姚洪仕后唐,沙陀族也。是亦習(xí)于北俗,晉以前無是也。奴亦作駑?!额伿霞矣?xùn)》(顏,北齊人)謂貴游子弟,當(dāng)離亂之后,朝市遷革,失皮而露質(zhì),當(dāng)此之時,誠駑才也。
一、《五代史》:朱守殷少事唐莊宗(李存勗)為奴,后為都虞候,使守德勝。王彥章攻之,守殷無備,南城遂破。莊宗罵曰:駑才果誤予事。
二、此亦出于北俗,譯語之有出入者也。而魏鈔《稗勺》則曰:明代宦官,對上稱奴儕,今人訛儕為才云。是不讀書之甚者。
雖然,昔稱奴才,以罵人耳,未有以自稱者,更未有以稱諸大廷者。猶古之有臣妾其名(《易》、《書》皆有之),亦以稱宦官宮妾耳,未有以統(tǒng)稱臣下也。
自司馬相如、蔡邕、劉琨、韓愈諸文人,始以臣妾二字入章奏,然亦只務(wù)為諛詞,未嘗以書銜焉。
至國朝,滿洲大臣奏事,率稱奴才,始以奴才書銜,為一朝之典制;漢大臣且不得輿,蓋亦循乎北俗也?!∪粐谂胖Q,亦屢經(jīng)磨勘。乾隆二十三年諭曰:“滿洲大臣奏事,稱臣稱奴才,字樣不一。著嗣后頒行公事摺奏稱臣,請安謝恩尋常摺奏稱奴才,以存滿洲舊體。據(jù)此,則只分公私,不分文武也。
然乾隆三十八年,涼州鎮(zhèn)總兵喬照于奏謝摺內(nèi)稱臣,為嚴(yán)旨申飭,曰:武員即官至提督,亦稱奴才,此乃向來定例,喬照豈容不知?雖臣仆本屬一體,稱謂原無重輕,但喬照甫加總兵,即如此妄行無忌,足見其器小易盈,著傳旨嚴(yán)行申飭。此則不知喬照于奏謝摺內(nèi)稱臣為違例乎?抑武員稱臣為違例乎?由前之諭,則喬照于奏謝摺內(nèi)稱臣為違例;由后之諭,則以武員稱臣,似亦違例。道光六年,穆蘭岱因陳奏青海蒙古事宜,摺內(nèi)稱臣,亦為嚴(yán)旨申飭,曰:道光五年,曾經(jīng)降旨,督撫藩臬之內(nèi),如系旗員,于請安謝恩摺,著繕寫奴才字樣;凡遇一切公事奏摺,著寫臣字:此特專指文職而言,并未指武職如此。原降諭旨,甚屬明晰。穆蘭岱前此會同陜甘總督奏事一摺,自應(yīng)繕寫臣字。今伊自行陳奏青海蒙古事件,亦寫臣字,竟染漢人習(xí)氣,殊屬不合。況此際各省將軍都統(tǒng)等奏摺,并無一繕寫臣字者。穆蘭岱身任副都統(tǒng),兼西甯辦事大臣,而仿效文職,殊屬非是。穆蘭岱著傳旨申飭。此則武員稱臣,果屬違例矣。由前之諭,則請安謝恩摺奏稱奴才,公事摺奏稱臣;由后之諭,則武員公事摺奏亦稱奴才。
夫既分公事私事,又分文員武員者何哉?非分公私,非分文武也,分滿漢也。內(nèi)而部院,外而督撫,文職也;而滿漢員缺各半,奏事會銜者多,故分公私。公即會銜,私即請安謝恩摺之單銜者也。若將軍都統(tǒng)諸武職,有滿缺,無漢缺;雖公事奏摺,亦多不必與漢大臣會奏,故不分公私而分文武。一言釋之曰:滿洲大臣有與漢大臣會銜入奏者稱臣,其單銜人奏者稱奴才。不必分公私分文武,分滿漢焉已矣。
與漢大臣會銜,何必不稱奴才乎?不與(與,許也)漢人之為奴才也。漢人求為奴才且不可得乎!乾隆三十八年,御史天保、馬人龍奏監(jiān)考教習(xí)查出代倩情弊一摺,摺內(nèi)書銜,因天保在前,遂概稱奴才。上諭之曰:向來奏摺,滿洲率稱奴才,漢官率稱臣,此不過相沿舊例;且亦惟請安謝恩及陳奏己事則然,若因公奏事,則滿漢俱應(yīng)稱臣。
蓋奴才即仆,仆即臣,本屬一體,朕從不稍存歧視,初非稱奴才即為親近而盡敬,稱臣即為自疏而失禮也。今天保、馬人龍之摺如此,朕所不取。若不即為指示,恐此后轉(zhuǎn)相效尤,而無知之徒,或因為獻媚,不可不防其漸。
嗣后凡內(nèi)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著一體稱臣,以昭畫一。如是,是皇上不欲漢人之稱奴才,而以滿人遷就漢人也。故滿人稱奴才,有時可以稱臣;漢人稱臣,無時可以稱奴才。
然亦有不盡然者,要在皇上之意何如耳!乾隆三十五年,周元理會同西甯(人名)等奏到搜捕蝗孽一摺,摺內(nèi)列名處,西甯、達(dá)翎阿稱奴才,周元理則稱臣。上諭之曰:臣仆本屬一體,均系奉上之稱,字義雖殊,其理則一。滿漢臣工自稱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雖滿洲大員,亦一例稱臣,而滿洲督撫奏地方公事亦然,并非以奴才之稱為卑而近,稱臣為尊而遠(yuǎn)也。
即如滿洲大學(xué)士在朕前亦自稱奴才,而漢人雖丞簿末秩引見亦皆稱臣,豈丞簿漢員,因此遂得謂尊于滿大學(xué)士乎?
朕撫御臣民,并無歧視,而朝廷體統(tǒng),本自尊嚴(yán),又豈因臣下之稱奴才而尊崇有加,稱臣而體制有減乎?朕于此等事從不計較,即漢人中間有于召對時稱奴才者,亦并無嘉賞之意。而摺奏列銜,則不宜參錯,止當(dāng)論首銜何人,或滿或漢,皆可以一稱貫之(馬人龍摺即依此旨)。
此次三人會奏之摺,西甯名列在前,既稱奴才,則達(dá)翎阿、周元理自當(dāng)連名直寫,又何事妄生區(qū)別于其間耶?若謂周元理不屑隨西甯同稱,有意立異,是視周元理身份太高,諒彼亦不敢萌此念。但此等節(jié)目,必拘泥若此,又何其不達(dá)事理耶?可笑之至。將此傳諭周元理知之。夫馬人龍之隨天保稱奴才也,即依此旨辦理也。上既以周元理為可笑,又以馬人龍為不合,則臣下果何措何從也?且乾隆二十三年,既諭令滿洲大臣于公事摺奏稱臣矣,而西甯于奏報捕蝗事宜,仍稱奴才,是違制者西甯。
乃皇上不責(zé)西甯,而反笑周元理者又何也?蓋皇上知漢人中有以奴才二字為自昔北俗罵人之詞,而不甘為滿洲奴才也,故借周元理以警惕之。在馬人龍則恐其冒認(rèn)奴才焉,在周元理則恐其不服為奴才焉,操縱臣下之術(shù)亦神哉!
免責(zé)聲明:以上內(nèi)容版權(quán)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quán)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guān)內(nèi)容。感謝每一位辛勤著寫的作者,感謝每一位的分享。
相關(guān)資料
- 有價值
- 一般般
- 沒價值
{{item.userName}} 舉報
{{item.time}} {{item.replyListShow ? '收起' : '展開'}}評論 {{curReplyId == item.id ? '取消回復(fù)' : '回復(fù)'}}
{{_reply.userName}} 舉報
{{_reply.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