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職縣令和知縣有什么區(qū)別?
從春秋戰(zhàn)國時代起,秦國等諸侯國已經(jīng)逐漸廢除分封制,建立郡縣,由中央直接統(tǒng)治,而此時的縣級最高長官就已經(jīng)被稱為“令”了,這是“縣令”的起源。
到了秦漢時期,常規(guī)情況下,一般對人口萬戶以上的縣的長官稱為“縣令”,不滿萬戶的則稱為“縣長”。
到了南北朝時期,每個國家的疆域都很不穩(wěn)定,人口也大量流失,每朝每國一般將縣的最高長官統(tǒng)統(tǒng)稱為“縣令”。
當然,在唐朝的時候,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偶爾有縣里的其他官員臨時代理縣令職權(quán)的情況,這時候這個官員就被稱為“知縣事”,這是是“知縣”一詞的起源。
總體來說,秦漢至隋唐,主流的稱呼還是縣令。
而此時,由于中原王朝作為千年東亞文明圈的宗主,縣令一次也被傳播到了朝鮮、日本、越南等地,稱為這些地區(qū)各國的一縣之長的稱謂。
到了宋代,“縣令”這一稱謂開始出現(xiàn)變化。
由于唐朝后期以及五代十國時期,藩鎮(zhèn)割據(jù)極其嚴重,也導致了五代十國軍閥混戰(zhàn)的嚴重后果,宋太祖建立宋朝之后,一方面杯酒釋兵權(quán)剝奪武將們的兵權(quán),而對于如何抑制地方官員的權(quán)力也是苦思冥想。
終于,趙匡胤從唐朝的“知縣事”職位里受到啟發(fā),他索性不再正式任命地方官員,而是由中央派遣官員下去,代理地方的事務,稱為“知事”,“知”諧音為“執(zhí)”,也就是執(zhí)掌、主持的意思,相應的,以前朝代的縣令、太守、刺史等稱謂也統(tǒng)統(tǒng)被相應的“知州”、“知府”、“知縣”等“知”字頭的名稱代替。
趙匡胤通過這個辦法,逐漸廢除了前朝的前朝的刺史、太守、縣令等職位,從此,宋代以后在名義上就沒有正式的地方官了,地方事務都是由中央派遣官員署理,“縣令”和“知縣”一字之差,其背后是中央集權(quán)發(fā)展的一個標志件。
如果大家有印象的話,就會發(fā)現(xiàn),那些明清時代的電視劇里,府縣的最高長官都是“知”字頭的稱呼。
不過元代縣的主官改稱縣尹,明、清還是以知縣為一縣的正式長官,正七品,俗稱“七品芝麻官”。
知縣雖然品級不高,但是在明清時期,要當上一名知縣,卻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很多讀書人辛苦一輩子,等了一輩子,也沒當上縣太爺。
在清代,一個人要坐上知縣的位置,要么通過正常的科舉之路,要么就走買官、舉薦的他途。
在清代,一個讀書人,要一路通過童生試、鄉(xiāng)試、會試三大關(guān)口,先后取得秀才、舉人、進士的功名,這才擁有成為知縣的資格。這每一關(guān)都很不容易,幾乎都是百里挑一的競爭激烈。
而如果要買官,在清末,捐個知縣的價格需要4600兩銀子,這相當于130個家庭一年的生活開支,除非富貴人家,一般人家根本捐不起。
但是,不管你通過科舉,還是通過買官,你都是只獲得了做知縣的資格而已,接下來,你就得排隊候選,等待“出缺”。
清朝時期,全國有1500個知縣的職位,但是每3年一次的會試會產(chǎn)生200多個進士,再加上6年一次的大挑考試以及不定期的恩科考試,即使在清朝前期,競爭者已經(jīng)非常激烈,而到了清朝后期,買官之風流行,就把更為龐大的買官者放進了這個等待的池子里。而只有出現(xiàn)在職知縣死亡或者去職了,才能補上一個候選官員,一個蘿卜一個坑,這個等待的時間是極其漫長的。
鄭板橋44歲中進士,中二甲第八十八名,但他在京城等了一年,也沒等到朝廷的分配,不得不回到家鄉(xiāng),5年后,他再次入京等待,剛好受到慎郡王允禧的重視,在允禧的推薦下,鄭板橋才有機會去范縣做知縣。
鄭板橋運氣還算不錯,有一個叫劉黎閣的人,候補了26年,很多人候補了一輩子,也沒等到上任的圣旨,有個叫王竹的人,候補了20年,好不容易等到了上任荊溪知縣的圣旨,卻在4天后就去世了。
還有很多人,等了小半輩子,終于等來了官位,但卻已經(jīng)在漫長的等待中耗盡家財,而他們?nèi)温毜牡胤酵喔羟饺f水,為了赴任,他們不得不舉債上任,上任后,為了還本付息,他們也只能從地方上搜刮民脂民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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