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清朝進京告御狀有多難?
相信很多朋友在影視劇或者小說戲文之中,經(jīng)??吹接腥诉M京告御狀,也就是直接向天子告狀,最后得以申冤,是皆大歡喜。
那么古代社會中,進京告御狀真的那么簡單嗎,今天宋安之就來說說這個問題。
一個龐大帝國的建立是很困難的,開國皇帝是需要歷經(jīng)各種苦難加上大氣運,才可以打下這片天下。而帝國建立以后的治世其實也很難,畢竟要維系一個如此之大的帝國。
封建社會家天下的模式之中,雖然皇帝個人的能力是重中之重,但制度的完善與否也很重要。
在古代社會之中,龐大的官僚機構(gòu)在治理帝國過程之中,難免會出現(xiàn)一些貪官污吏,總是會有著各種各樣的冤案發(fā)生。而這些冤案如果在地方得不到解決,除了造反,那就是上京申冤了,畢竟皇帝在一般人的心里,就是最后的仲裁,就是最后的“青天”。
對于這一點,歷朝歷代的統(tǒng)治者也是心知肚明,所以在法律上允許平民百姓或冤案當(dāng)事人直接向皇帝申訴冤屈,一般稱之為叩閽制度。說白了皇帝本人為人民樹立了一個最后的青天形象,使大家不至于對于朝廷失去信心,以這種制度來彌補龐大官僚機構(gòu)的弊端。
但制度雖好,但不一定落實的好,現(xiàn)實中可不像影視劇亦或小說戲文中那般進京告御狀,就一定可以申冤的。
在古代直接向皇帝告御狀,其實是困難重重的,有時候皇帝甚至?xí)弥焕?,為什么會這樣呢,宋安之就以清代的京控制度來說說。
一般來說直接向皇帝告御狀,稱之為叩閽。雖然皇帝是最后的“青天”,但這位青天不是神,而是操勞國事的皇帝,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在清朝乾隆時期開始形成定制,朝廷根據(jù)申冤地點的不同對原告的申冤方式作出區(qū)別,直接跪拜宮門或是叩謁皇帝車駕為“叩閽”,在都察院、步軍統(tǒng)領(lǐng)衙門、通政司等處投遞呈詞者,被稱之為“京控”。
說白了京控脫胎于直接向皇帝告御狀的“叩閽”制度,兩者的本意差不多,但無疑京控減輕了皇帝的負擔(dān),使人進京告御狀的對象不只是皇帝一人,還可以通過諸如都察院、步軍統(tǒng)領(lǐng)衙門、通政司等處來間接的告御狀。
為了使申冤人員更多選擇京控,所以叩閽的成本很高,一般獲罪的幾率很大,別說申冤不實懲罰很大,就是申冤是真的,那么也有很大可能性獲罪。
而京控就不一樣了,只要得實就可以得到“免議”也就是無罪的結(jié)果,即使是誣告,有時候獲罪也較輕。
這樣一來,大眾自然多是選擇京控這種折中方式來進行告御狀,而不是叩閽了。
為什么朝廷會這樣安排呢,因為不只是皇帝操勞國事,過度繁忙,申冤太浪費時間。而且是為了皇帝安全考慮,一般像叩閽需要選擇在皇帝出巡的時候,大家想想,皇帝出巡,雖然護衛(wèi)重重,但肯定沒有宮廷之中安全,有人叩閽申冤,會造成三個不好的原因,一是這類人叩閽,很少有老老實實跪邊上等著的,往往會沖入儀仗之中,馬匹一旦受驚,甚至?xí)斐稍谛休浿谢实鄣热耸軅?二是叩閽門檻太低了,那么皇帝出巡會被打擾甚多,甚至一些別有用心多人會謊報冤情的;三是這種情況多了,那么不法分子還可以偽裝成為申冤者,來刺殺皇帝的。
所以朝廷是鼓勵大眾京控,而非叩閽。
而且康熙和乾隆爺孫兩個皇帝,為了避免叩閽多了會出現(xiàn)不良情況,分別做了不少措施。
像康熙帝比較寬仁,所以沒在懲罰方面下手,而是很多時候視而不見。
康熙帝一生之中六下江南,還經(jīng)常北至熱河狩獵,借此叩閽的老百姓很多,但康熙是怎么做的呢,是大多視而不見。
像康熙帝有次路過宿遷縣時,看見夾道叩閽者甚多,對侍衛(wèi)說的一番至為透徹:“此斷不可收覽!民人果有冤抑,地方督撫等官盡可申訴;今因聯(lián)巡幸,紛紛,不過希圖幸準(zhǔn),快其私怨。若一經(jīng)發(fā)審,其中事理未必皆真,地方官奉為欽件,轉(zhuǎn)轉(zhuǎn)駁訊,則被告與原告之人皆致拖累。以小忿而破身家,后悔無及矣”。意思是自己要是一一受理,以后這種事情會更多,而且要是都受理,肯定有些人申冤不實,到時候就要懲罰他們,這樣一來就不好了,所以干脆視而不見了。
同樣事情,康熙帝大多是視而不見,雖然不利于司法公平,但以康熙說的來看,也是一個不錯方法,而乾隆帝就不一樣了。
按照清朝制度來看,叩閽與京控最大的不同,不在于叩閽是皇帝直接受理,京控是其他朝廷機構(gòu)受理。而是如果叩閽者所告為虛,一般不是反坐誣告的罪行,而是按照沖突儀仗律問擬杖一百,然后流放三千里。
當(dāng)然如果叩閽者申冤得實的話,是可以免罪的。但乾隆帝為了避免叩閽者過多,于是對于叩閽的懲罰開始轉(zhuǎn)嚴(yán)。
像皇帝出巡各地,有時候未必大備儀仗,大學(xué)士傅恒建議,日后“圣駕臨幸地方,雖未陳設(shè)鹵簿,如有民人具呈妄行控訴者,照沖突儀杖例,杖一百,發(fā)近邊充軍”。
由此在乾隆時期開始形成,叩閽者無論有冤屈或者沒有冤屈,經(jīng)常是被治以沖突儀仗重罪,也就是說即使你申冤是真的,也有很大可能會被懲罰的,所以申冤者開始選擇京控上訴的模式。
當(dāng)然不論是叩閽還是京控,其實是有著諸多困難的,像《大清律例》載:“凡軍民詞訟,皆須自下而上陳告。若越本管官司、輒赴上司稱訴者(即實亦)笞五十”。也就是進京申冤者,一般都要受到笞五十的懲罰,畢竟上申冤意味著地方官不作為,這些官員怎么說也代表著朝廷的臉面,所以申冤者要受到懲罰。
叩閽來說,風(fēng)險更大,先要忍受諸多折磨,等待皇帝路過時大枉,皇帝不一定會受理你的事情,即使受理了,也是先經(jīng)刑部審問以后再回到老家,慢慢等待,案件審結(jié)以后,者必須要照例充軍,成本太高了。
而且想進京告御狀,可不一定能進了京師。
像道光十三年,直隸廣平府肥鄉(xiāng)縣民人常守金和張宗啟等呈控常守銀與張宗明赴縣完糧,因見張小妮被誣為賊,其父張祥與捕役發(fā)生口角,被劉勃等喝令毆打,門丁捏稟該縣,即行責(zé)押。捕役復(fù)詐贓京錢三百吊,不給就被杖一百,先后因傷殘命,后來府控,該府委員驗明多傷。兩人要去京控時,該縣竟然“派差截拿”,不欲其進京。
所以最后總結(jié)來說,以清代的京控來看,古代的進京告御狀,壓根沒有影視劇亦或戲文小說中那么簡單,有著各種各樣的風(fēng)險。
最高統(tǒng)治者皇帝以京控和叩閽這種申冤模式,只不過是為了彌補龐大官僚機構(gòu)的弊端所在,給人民心中樹立一個底線,一個“青天”罷了,不要想著進了京城就可以直達天聽,那是很難的,而且見了不一定有結(jié)果,即使是有結(jié)果,往往自身還要收到充軍的懲罰,成本太高了。
所以說那些夢想著穿越回古代,到京城找皇帝告御狀,由此結(jié)識皇帝,從此走上人生巔峰的小伙伴們,還是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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