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歷史—蚌埠歷史—蚌埠歷史名人固鎮(zhèn)古代人物(一)
陳咸
陳咸(生卒年不詳),字子康,西漢沛郡洨縣(今石湖區(qū)濠城鄉(xiāng))人。初因其父陳萬年官居高位,被任命為郎。他性情耿直,多次指責皇帝近臣,數(shù)十次上書言事,又升任左曹。
陳萬年死后,陳咸于元帝時升任御史中丞,總管州郡事務和刺史考核。他因指控中書令石昱獨斷專行而受到忌恨。當槐里縣(今陜西興平縣東南)縣令朱云被主管部門奏報為殘殺無辜時,他教朱云上書申訴,反被石昱為“泄漏省中機密”,遭到逮捕,拷問之后判以剃發(fā)之刑,罰四年勞役,廢為庶民。
成帝初即位,大將軍王鳳認為陳咸忠誠直率,遂奏請皇帝起用。他先任長史,而后歷任冀州(時無固定治所,轄今河北中南部、山東西部及河南北部)刺史、諫議大夫、楚國內(nèi)史,及北??ぃㄖ谓裆綎|淄博市內(nèi))、東郡(今河南濮陽西南)太守。陳咸又因京兆尹王章遭人指控而受到株連,罷免歸里。后又被起用復為南陽郡(今河南南陽市)太守,反以酷刑樹立威權。凡貪贓枉法的下屬官吏和世家大族,一律交司空論罪,重者用地臼木杵殺害,輕者上大刑。對私自解脫刑具,或穿衣服不符合監(jiān)獄規(guī)定者,往往加罪或重打。囚徒們痛不欲生,每年自縊而死者,少則數(shù)百人,多則上千人;尸體腐爛生蛆,也不準其家人收殮。陳咸還損公肥己,把各縣繳納的糧食和財物據(jù)為己有,整天錦衣玉食,奢侈無度,但卻要求下屬官吏閉門自斂,安分守己,并發(fā)布文書警告他們。因此,官員自危,豪強懾服。下屬違法亂紀的現(xiàn)象被禁止了,但他的政治生涯也從此衰敗了。
陳咸多次賄賂車騎將軍王音的寵臣陳湯,而調任少府。府中寶物很多,他一一查對,發(fā)現(xiàn)私藏者,除將寶物沒收外,還要依法論處。因此,官吏們都害怕他。成帝永始二年(前15),丞相翟方進奏報:“陳咸任太守時殘害吏民,貪贓枉法,又百般逢迎邪佞之臣而調進京城,實屬無恥,不可任用。”陳咸遂被免官。2年后,皇帝詔舉方正直言之士,經(jīng)紅陽(今河南舞陽西北)侯立極力推薦,拜為光祿大夫給事中,后又被翟方進彈劾罷免,并令其返回故土。
不久,翟方進自殺,陳咸被起復任尚書。平帝即位后,王莽輔政,多改漢制,并殺害何武、鮑宣等反對者,他憤而辭官。王莽篡奪皇位后,召令他任掌寇大夫,遂稱病推辭,并責令兒子陳參、陳豐、陳欽同時辭官。父子4人一同返里后,閉門不出,仍沿用漢制。后來,王莽又征召他入京為官;他只稱病重,不肯答應。專心整理所存律令,書文珍藏之,直到病死。
陳寵
陳寵(?~106),字昭公,東漢沛國洨縣(今石湖區(qū)濠城鄉(xiāng))人。其祖父陳欽在朝中為官,父親陳躬為廷尉左監(jiān)。
陳寵年輕時即任州郡吏,后被征召到鮑昱的司徒府任屬官。又轉任辭曹,掌管獄訟事宜。凡經(jīng)他處理的案件,無不使人心悅誠服。因此,鮑昱讓他代為撰寫《辭訟比》7卷、《決事都目》8卷(均失傳),上報皇帝,獲準頒布施行,成為官府辦案的法律依據(jù)。
章帝即位后陳寵受命為尚書。當時,官吏辦事多偏嚴酪,他奏請改變前代煩苛之法,主張在嚴明之后濟之以寬?;实壅嬲\地采納了他的意見,詔示司法部門禁用酷刑,解除不合理的禁令,廢除苛刻的法律條文,重審案件50余起。后來,此詔示被載入法令。
陳寵謹慎周密,講究人臣之理,但不以慎獨為苦,謝絕人情往來,因而很受朝廷器重?;屎笾?、侍中竇憲舉薦真定縣(今河北正定縣)縣令張林為尚書。章帝征求陳寵意見,陳寵認為張林雖有才能,但不清廉。后來,張林雖經(jīng)竇憲力薦而被任用,卻因賄賂、貪污而犯罪。和帝即位后,竇憲掌權。竇憲建議竇太后讓陳寵主持章帝喪儀,欲伺機陷害陳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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