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湖湘名人—何凌漢
(1772-1840)
清尚書。
清道州(今道縣)人。字云門,一字仙槎。乾隆三十七年(1772)生。
自幼好學,16歲時府試第一,補附學生員。嘉慶十年(1805)會試,以一甲第三名成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十二年,任廣東鄉(xiāng)試副考官。明年,充順天府鄉(xiāng)試同考官,累充文穎館、國史館纂修、總纂,文淵閣校理,咸安宮總裁,武英殿提調(diào)。歷遷國子監(jiān)司業(yè)、祭酒。
道光二年(1822),充山東鄉(xiāng)試正考官,留督學政,轉(zhuǎn)翰林院侍讀學士。
六年,補順天府尹。府中獄訟繁多,凌漢自立簿籍,飭屬訊案,每月按簿催結(jié);并擬定“罪疑為輕,務(wù)歸仁厚,而于兇盜則嚴懲之”原則,督促檢查,積案皆清。
十一年,代兵部右侍郎,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升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wù)。后又代禮部左侍郎,充浙江鄉(xiāng)試正考官,留督學政,注重以經(jīng)述造士,考試嚴謹,使浙江學風為之一變。
十三年春,調(diào)補吏部右侍郎,仍兼順天府尹事。時吏部議定各衙門候補人中,捐銀即可盡先補用,凌漢力爭,卒罷原議。又開浚九門護城河,以工代賑數(shù)萬人。隨后,調(diào)補戶部左侍郎,仍兼任吏部右侍郎。
十四年,升任都察院左御史,仍兼順天府尹,旋遷工部尚書,仍兼任右都御史。奉命查勘明陵,充經(jīng)筵講官。十六年,兼任吏部尚書。
十九年春,調(diào)補戶部尚書,仍兼任吏部尚書。四川總督寶興請按糧津貼防邊經(jīng)費。凌漢以為“非藏富于民之義,軍需藉資民力,尤不可率以為?!?。故請于各省秋撥項下,借撥百萬兩,以30萬為初設(shè)邊防經(jīng)綱,馀或發(fā)商,或置田,所獲息以4萬為常年經(jīng)費,2萬提還借款,如此“于防邊恤民兩有裨益”。遂準其奏。
二十年(1840)二月,病逝。
長于詩文、書法。朝廷重大訓誥冊文,多出其手。所著有《云腴山房集》。
有4子:紹基、紹業(yè)、紹祺、紹京,皆精書法,時稱何氏四杰。紹基,另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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