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完成長篇小說《家》
歷史上1931年12月4日(農(nóng)歷:1931年10月25日)大事記
在89年前的今天,1931年12月4日(農(nóng)歷1931年10月25日),巴金完成長篇小說《家》。
當(dāng)時的巴金
1931年12月,巴金發(fā)表長篇小說《家》,這是作者《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中的第一部,小說以作者自己的家庭為素材,描寫“五-四”時期,一個正在崩潰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歡離合的歷史。小說發(fā)展的主要線索是圍繞高家長房覺新、覺民、覺慧三兄弟的愛情,展開了高公館內(nèi)以高老太爺為代表的封建專制統(tǒng)治勢力對青年一代的迫害和新舊兩種思想斗爭的描寫。覺新本是個有理想的聰慧青年,因高老太爺想早抱重孫,讓他成婚。覺新本與表妹梅芬戀愛,由于姨媽反對,加上兩人八字不合,不能相配。最后由父親用抓閹辦法,決定與不相識的瑞玨成婚。這樣戀愛三方都陷入痛苦之中。不久梅芬抑郁而死。覺民、覺慧比大哥接受了更多的新思想,也更具有反抗精神,覺民不服從高老太爺?shù)闹富槊钐踊樵谕?,與志同道合的表妹琴自由戀愛,取得了勝利。覺慧愛上了善良純潔的奴婢丫頭鳴鳳,高老太爺卻把17歲的鳴鳳送與60歲的豪紳馮樂山“做小”,致使鳴鳳投湖自殺。從此,覺慧更加仇恨這個家庭,萌發(fā)了離家出走成家庭“叛徒”的思想。高家第二代克安、克定又私蓄娼妓,變賣家產(chǎn),賭博閑蕩,致使高公館坐吃山空,露出分崩離析的征兆。高太爺在絕望中死去。服喪期間,陳姨太以“血光之災(zāi)”為由,把瑞玨趕到城外一座破房里生產(chǎn),結(jié)果云兒出生,瑞玨卻葬送了性命。一系列殘酷的打擊使覺新對自己“不抵抗主義”的孱弱態(tài)度有所省悟,更使覺慧鼓足勇氣,憤而出走。高家在沉沒,而新一代在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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