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是一個民族悠久社會文明史的體現(xiàn)維系宗法制度的纖繩
姓氏—— 一個民族悠久社會文明史的體現(xiàn);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的國家之一。早在傳說中的炎帝、黃帝之時,我們的祖先就有了姓和氏。“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異德”,因而黃帝姬姓,屬軒轅氏、有熊氏;炎帝為姜姓,號烈山氏,一作神農(nóng)氏。黃帝又從其他姓族部落娶十二姓之女,并分衍出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嬛、依等12姓。到了周建立的時候,隨著分封制的實行和“賜姓命氏”,又產(chǎn)生了大量的氏(周人有很多以國名、地名為氏),至秦漢以后,姓氏合一。到了今天,我國有姓氏的歷史已有數(shù)千年。而在亞洲,朝鮮等國約在10世紀左右才相繼使用姓氏,而日本直到1870年為實行“壬申戶籍法”才準(zhǔn)許百姓取姓,甚至于在東南亞和非洲的一些國家和民族至今仍不曾采用姓氏。雖然古羅馬在父系氏族時期就產(chǎn)生了姓,但實際上,大多數(shù)歐美國家約在中世紀才開始采用姓氏,土耳其在20世紀30年代人們才開始有姓。因此說,姓氏的來歷和使用的源遠流長,正是中華民族歷史與文化悠久的具體體現(xiàn)。
姓氏——維系宗法制度的纖繩;
宗法是中國古代血緣關(guān)系的一種原則,也是封建制度最突出的特征之一。而姓氏在維系宗法制度的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先秦時期,在有姓又有氏的情況下,男子都稱氏,而不稱姓,婦人都稱姓而不稱氏。之所以如此,便是明婚姻?!抖Y記·大傳》等規(guī)定,只要是同姓,毋論遠近親疏,雖百世而婚姻不能相通。其原因就是“男女同姓,其生不蕃”[2]和“同姓不婚,懼不殖生?!保郏常葸@在發(fā)現(xiàn)和提倡“優(yōu)生優(yōu)育”的同時,對維護其統(tǒng)治賴以生存的宗法制度,可謂煞費苦心。
正因為如此,在同姓與同姓、異姓與同姓之間,只有通過同姓不婚并以族外婚的形式才能建立與維系同姓與非同姓諸侯國之間的聯(lián)盟。由于同姓不婚,所以諸侯國之間,同姓是兄弟,異姓多是甥舅,彼此都有血緣關(guān)系。這樣,整個國家都有宗法關(guān)系聯(lián)結(jié)起來,形成一個無所不在的血緣等級制的封建網(wǎng)絡(luò)。對此,《詩經(jīng)·大雅·板》曾作過這樣形象的描寫:“大邦維屏,大宗維翰,懷德維寧,宗子維城”。即大邦就是國之屏障,同姓則為國之棟梁,施德就使國家安寧,宗子就是國之城疆。周代諸侯還根據(jù)他們與同王室的婚姻關(guān)系,分為同姓、異姓、庶姓之國。異姓和庶姓的區(qū)別,在于前者是世代與周王室通婚的姓族,而后者則沒有這一層關(guān)系,由此可見,姓、氏制度在先秦不但避免了由于同姓通婚帶來的嫡庶尊卑等級混亂與種族走向衰亡的厄運,而且起了維系和延續(xù)宗法制度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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