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憲法
歷史
1776年的美國獨立宣言( 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以及隨后美國和法國制定的憲法都對挪威的憲法帶來了很大的啟發(fā)。博采眾長的挪威憲法也成為了當時世界上最激進的幾部民主憲法之一。但在1814年的瑞挪戰(zhàn)爭( Det norske felttoget )中敗于東部鄰國瑞典之后,挪威根據莫斯協(xié)定( Mossekonvensjonen )被迫與瑞典結為共主邦聯,形成瑞挪聯盟( Unionen mellom Norge og Sverige )。因此挪威被迫在1814年11月4日相應地修正憲法中的若干內容。1905年,歷時九十一年的瑞挪聯盟宣告解散。挪威也取消憲法中的這部分修正內容。在1814年后,憲法還歷經了多次其它方面的修正。最近一次的修正案于2006年2月20日通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恢復和平與規(guī)則的時期里,挪威社會各種力量就如何修正憲法,以避免戰(zhàn)時五年內的悲劇重演進行了激烈的爭論,但是最終挪威并未因此修正憲法。在立憲以來漫長的時間里,挪威憲法的核心內容經受住了種種嚴峻的考驗。
挪威憲法的發(fā)展歷程
挪威的1814年憲法是當時那個時代的產物。隨著挪威民主政治的發(fā)展,1814年憲法中的一些內容開始顯得落后于時代。例如行政權雖然一直按照憲法由國王享有,但是通過一系列修正案,這一權利被逐漸地轉移到了國王的國務委員會( statsr?d ,即內閣)手中。無獨有偶,原先國王有權任命閣員,而全體閣員也只向國王本人負責。閣員人選也不能從議會( Storting )中選取。在1870年代議會制確立之后,內閣開始通過大選產生。國王只有權任命議會多數黨或多數派的成員為內閣閣揆或閣員。而內閣也只對議會負責,一旦不信任案在議會中獲得通過,內閣只得總辭職。最近一次內閣總辭發(fā)生在2000年3月。當時議會以多數通過了關于興建天然氣發(fā)電站的議案,而當時的多黨聯合政府考慮到這一發(fā)電技術對環(huán)境的危害而拒絕執(zhí)行之,只得被迫下臺。
在立法實踐中,相應的修正之處和實際文本中的改動還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當屬刪除“猶太條款”( J?deparagrafen )。該條款即為先前憲法的第二條,是為先前丹麥統(tǒng)治的遺跡。這一條款規(guī)定:“福音宗仍為本國的國教。信奉國教的居民也應教育他們的子女信仰此宗教。不準設立耶穌會和隱修性質的修會。禁止猶太人信奉國教?!逼渲械淖钅┮痪溆?851年被取消。最近一次、也是第二次刪除條文出現在1897年。在此之前憲法中的第十二條規(guī)定,國務委員會中的半數以上成員必須為國教會成員。這一規(guī)定在此之前一直倍受爭議 。1898年,挪威憲法中引入了男性公民的普遍選舉權。1913年,挪威又通過修正案,在憲法中規(guī)定全體國民都享有權。
語言文字
1814年的一系列事件和當年制定的憲法在挪威的民族認同中占據了相當重要的地位。因此,為了盡可能維持憲法文本的延續(xù)性,改動的內容在遣詞用句上都盡量與原始文本的風格相仿。在1814年,丹麥語仍是挪威普遍使用的書面語言。而現在挪威語的兩大分支——書面挪威語( Bokm?l )和新挪威語( Nynorsk )——要到19世紀末期才發(fā)展成熟。1903年,挪威對憲法的文字進行了微調,根據1814年后正寫法的變化更改了一些詞語的拼寫。但是在總體上,更改后的憲法的文本仍然以比較保守的19世紀丹麥文為主。
近年來的所有憲法修正案在文字上都盡可能地模仿1903年修改后的憲法版本,這使得憲法文本的語言構成非常獨特。例如在現行憲法中,雖然現在“環(huán)境”一詞的常見涵義已經較19世紀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但這一詞語仍然按古雅的拼法寫作“ milieu ”,而非現代挪威文和丹麥文中的“ milj? ”。與此同時,盡管“薩米(的)”( samisk )這一族群名稱直到1970年代才開始普及,“薩米人”在憲法中還是被表述為了“ den samiske Folkegruppe ”(意即薩米族群)。而在1814年和1903年版本的憲法中,相應的表述則是現在被認為帶有貶損意義的“拉普人”( lappisk )。
在許多不諳19世紀丹麥語的政治家的大力推動之下,許多現代挪威語的拼寫方法開始通過一系列修正案向憲法的文本之中滲透。各方提出的對憲法文本語言進行修訂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幾種:
使憲法的語言與時俱進,盡量與現時的習慣用法和正寫法相吻合。
維持1903年版本的語言風格,對此后經修正案修改、且語言風格與1903年版本不一致的章節(jié)進行修改,使之與憲法文本的整體一致。
將整部憲法的文辭與1814年的版本相統(tǒng)一;但有反對意見稱,對大部分現代挪威人而言,這樣的修改反而會使他們更加難以理解憲法中各條款的含義。
將整部憲法的語言都統(tǒng)一為經1917年、1938年或1959年的三次重大語言文字改革之一確定的拼寫形式。盡管在如此修改之后,憲法的語言仍然比較落后于時代,但這畢竟離當今的挪威文又近了一步。
2006年2月2日通過的憲法修正案便修正了憲法文本中的16處小的拼寫錯誤,使文本與1903年的原始版本更加一致。
有人認為挪威是唯一一個將外語作為憲法語言的國家,其實這種說法并不確切。嚴格說來,除了使用拉丁語的梵蒂岡,挪威的確是唯一一個使用死語言修改法律和起草新法律的國家。甚言之,如果嚴格按照憲法的原文,挪威王國的官方名稱也并非現在常用的“ Kongeriket Norge ”(書面挪威語)或“ Kongeriket Noreg ”(新挪威語),而應該是丹麥文形式的“ Kongeriget Norge ”。
現時的發(fā)展趨勢
在挪威議會中,一直不時有議員提出議案,要求實現完全的政教分離。其言下之意就是要求修改倍受爭議的憲法第二條。此類議案一直未能在議會中獲得多數支持,但相關的議題仍是議員們爭論的焦點。
挪威憲法將最高司法權授予了挪威的最高法院。但在19世紀最高法院卻常常被議會當作政治工具加以利用,以達到其操控政府的目的。不過自1927年之后,最高法院就再也沒有對政府提出過彈劾。2004年,幾位議員向議會遞交報告,并提出了一份憲法修正案,以調整最高法院的法律基礎,從而達到減小其政治偏向的目的 。2007年2月20日,該修正案在議會中以全票獲得通過。之后最高法院的法庭不再如同此前那樣,由最高法院法官及占議會人數四分之一的挪威上議院( Lagting )全體議員組成,將由五位常設的挪威最高法院( Norges H?yesterett )法官以及六位由議會指派的非專業(yè)法官共同構成。
一部分憲法學者認為,如果挪威要加入歐盟,就必須中的若干條款。不過自從1994年加入歐盟的公投未能通過之后,挪威社會在加入歐盟問題上的爭論漸漸平靜了下來。因此在今后的幾年之內,挪威就歐盟問題的可能性并不大。
參見
挪威憲法日
挪威歷史
國民大會 (挪威)( Riksforsamling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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