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充
生平
未到冠禮之年便舉進士,與吳育、吳京、吳方等兄長皆高第。
景祐五年戊寅科進士,初調(diào)任谷熟縣主簿。后入為國子監(jiān)直講、吳王宮教授。等輩多與宗室狎,充齒最少,獨以嚴見憚,相率設(shè)席受經(jīng)。充作《六箴》以獻,曰視,曰聽,曰好,曰學(xué),曰進德,曰崇儉。宋仁宗命繕寫賜皇族,宋英宗在藩邸,書之坐右。除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選人胡宗堯者,翰林學(xué)士胡宿之子,坐小累,不得改京官。判銓歐陽修為之請,仇家譖修以為黨宿,詔出修同州。充言:“修以忠直擢侍從,不宜用讒逐。若以為私,則臣愿與修同貶。”于是修復(fù)留,而充改知太常禮院。張貴妃薨,治喪越式,判寺王洙命吏以印紙行文書,不令同僚知。充移開封治吏罪,忤執(zhí)政意,出知高郵軍。還為群牧判官、開封府推官,歷知陜州,京西、淮南、河?xùn)|轉(zhuǎn)運使。
宋英宗立,數(shù)問吳充在哪里,會入覲,語其為吳王宮教授時事,嘉勞之。尋權(quán)鹽鐵副使。
熙寧元年,知制誥。宋神宗諭以任用意,曰:“先帝知卿久矣。遂同知諫院。言:“士大夫親沒,或槁殯數(shù)十年,傷敗風化,宜限期使葬?!痹t著為令。河北水災(zāi)、地震,為安撫使。使還,王安石參知政事,充子安持,其婿也,引嫌解諫職,知審刑院,權(quán)三司使,為翰林學(xué)士。
熙寧三年,拜樞密副使。王韶取洮州,蕃酋木征遁去,充請招還故地,縻以爵秩,使自領(lǐng)所部,永為外臣,無庸列置郡縣,殫財屈力。時方以開拓付韶,充言不用。
熙寧八年,進檢校太傅、樞密使。吳充雖與王安石連姻,而心里不喜歡王安石的變法,數(shù)次向皇帝說政事新法不便于民。帝察其中立無與,欲更換宰相,熙寧九年(1071年),王安石罷相,吳充遂繼任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jiān)修國史。吳充欲有所變革,乞召還司馬光、呂公著、韓維、蘇頌,并薦孫覺、李常、程顥等數(shù)十人。光亦以充可告語,與之書曰:“自新法之行,中外洶洶。民困于煩苛,迫于誅斂,愁怨流離,轉(zhuǎn)死溝壑。日夜引領(lǐng),冀朝廷覺悟,一變敝法,幾年于茲矣。今日救天下之急,茍不罷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息征伐之謀,而欲求成效,猶惡湯之沸,而益薪鼓橐也。欲去此五者,必先別利害,以悟人主之心。欲悟人主之心,必先開言路。今病雖已深,猶未至膏肓,失今不治,遂為痼疾矣。”,又不愿罷青苗、免役、保甲等法,受王珪忌恨。王珪利用蔡確困毀吳充。元豐三年(1080年)四月病卒。
王珪與充并相,忌充,陰掣其肘。而充素惡蔡確,確治相州獄,捕安持及親戚、官屬考治,欲鉤致充語,帝獨明其亡他。及確預(yù)政,充與議變法于前,數(shù)為所詘。安南師出無功,知諫院張璪又謂充與郭逵書,止其進兵,復(fù)置獄。充既數(shù)遭同列困毀,素病瘤,積憂畏,疾益侵。元豐三年三月,輿歸第,罷為觀文殿大學(xué)士、西太一宮使。逾月,卒,年六十。贈司空兼侍中,謚曰正憲。
充內(nèi)行修飭,事兄甚謹。為相務(wù)安靜。性沉密,對家人語,未嘗及國家事,所言于上,人莫知者。將終,戒妻子勿以私事干朝廷,帝益悲之。世謂充心正而力不足,譏其知不可而弗能勇退也。子安詩、安持。安詩在元祐時為諫官、起居郎。安持為都水使者,遷工部侍郎,終天章閣待制。安詩子儲、安持子侔,官皆員外郎,坐與妖人張懷素通謀,誅死。
兄長
兄長:吳育、吳京、吳方
后代
子吳安,王安石的女婿
參考書目
元脫脫等,《宋史》卷三百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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