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書案
第一次妖書案
明神宗正宮王皇后無子,恭妃生皇長子常洛,依照禮法應(yīng)立為儲君,但皇帝偏愛鄭貴妃之子常洵,故不愿意立儲,惹得滿城風(fēng)雨,是為國本之爭。而后刑部侍郎呂坤撰《閨范圖說》,表述古今后妃的傳記,以勉勵婦女,東廠提督太監(jiān)陳萬化將此書獻給皇帝,但是鄭貴妃得知之后,竟然補上了自己的傳記,再次刊行。吏科給事中戴士衡一得此書,以為是呂坤阿諛奉承,于是彈劾呂坤,神宗不理會。萬歷廿六年(1598年),有人撰寫《閨范圖說》的后記《憂危竑議》,稱呂坤與鄭承恩、張養(yǎng)蒙、魏允貞等支持鄭貴妃之子奪太子之位,神宗找不到作者,認為是吏科給事中戴士衡與全椒知縣樊玉衡之作,于是貶謫了戴、樊兩人。御史趙之翰認為武英殿大學(xué)士張位是主謀.神宗貶謫了張位,與其人馬,包括了禮部侍郎劉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國子祭酒劉應(yīng)秋、給事中楊廷蘭、禮部主事萬建昆等,是為“第一次妖書案”。
第二次妖書案
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十一月,又有人作了《續(xù)憂危竑議》一書,說是神宗被迫立常洛為太子,太子之位堪憂,大肆批評首輔沈一貫與大學(xué)士朱賡,浙黨沈一貫乘機誣害東林黨人郭正域、沈鯉等人,并牽扯到許多閑雜人等,包括佛教禪宗大師紫柏真可亦被酷刑虐死,刑部尚書蕭大亨想將“妖書”嫁禍給郭正域,但是太子保全郭氏,東廠提督太監(jiān)陳萬化乘機歸罪于皦生光一個人,最后皦生光被凌遲處死,不連累其他大臣。
后記
妖書案后接著又發(fā)生了著名的“明末三案”,事實上都是東林黨爭的延續(xù)。
參考文獻
朱孟陽《細說明代十六朝》2005-7-1,京華出版社 ,ISBN :7807240601
沈德符《萬歷野獲編》,中華書局
參見
二書二楚
明末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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