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歷新政
過程
寶元二年(1039年),同判禮院宋祁上疏,以為國用不足在于“三冗三費”。宋祁說:“今天下有定官,無定員”,“州縣不廣于前,而官五倍于舊”。事實上,宋祁本人亦擁妓醉飲,宋庠諷刺宋祈說:“聽說昨夜燒燈夜宴,窮極奢侈,不知還記得某年同在州學內吃虀飯(咸菜飯)時么?” 慶歷三年(1043年),宋朝對西夏三戰(zhàn)皆敗,內部動蕩已是山雨欲來之勢。仁宗遂罷去宰相呂夷簡,任命富弼、韓琦等為樞密副使,范仲淹、富弼等人綜合多年來的經驗,于九月將《答手詔條陳十事》(即《十事疏》)奏折呈給宋仁宗,作為改革的基本方案。朝廷表示贊同,并頒發(fā)全國。
澄清吏治
明黜陟:改革文官三年一次循資升遷的磨勘法,注重以實際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員,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稱職者和在任犯罪者。
抑僥幸:嚴格恩蔭制,限制中、上級官員的任子特權,防止權貴子弟親屬壟斷官位。
精貢舉:改革貢舉制,令州縣立學,士子必須在學校學習一定時間方許應舉。改變專以詩賦、墨義取士的舊制,著重策論和操行。
擇長官:慎選地方長官,由中書、樞密院慎選各路、州的長官。由各路、州長官慎選各縣的長官,擇其舉主多者盡先差補。
均公田:重新規(guī)定官員按等級給以一定數量的職田,調配給缺乏職田的官員,以“責其廉節(jié)”,防止貪贓枉法。
富國強兵
厚農桑:由政府幫助人民興利除害,如開渠河、筑堤堰。
修武備:主張恢復府兵制,先從近畿實行在漸及諸路。
減徭役:主張省并戶口稀少的縣邑,以減其地人民的徭役。
厲行法治
重命令:針對朝廷過去頒布的法令“煩而無信”的弊病,提出朝廷今后頒行條令事先必須詳議,“刪去繁冗”審定成熟后再頒行天下,一旦頒行,必須遵守,不得隨意更改,否則,要受到懲處。
推恩信:即廣泛落實朝廷的惠政和信義。主管部門若有人拖延或違反赦文的施行,要依法從重處置。除此之外,必須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應當施行的各種惠政是否施行。這樣,就不會發(fā)生阻隔皇恩的現象了。
結果
新政強調澄清吏治, 對官吏和商人構成威脅,守舊派朝臣習于茍安,攻擊范仲淹等人結黨營私。夏竦刻意制造朋黨的流言,更偽造一封石介生前寫給富弼的密信,信里說要廢掉仁宗,并造謠說石介是詐死,早已經逃往契丹。對此宋仁宗半信半疑,搖擺不定。最后仁宗對于改革失去信心,新政在一年四個月后就偃旗息鼓,范仲淹被迫罷參知政事。慶歷新政最終以失敗收場。慶歷新政的失敗更影響日后的熙寧變法,王安石在執(zhí)行上改以“理財為方今先急”, 不再以裁減冗官為訴求。
評價
范仲淹提出的十事,大多以詔令的形式頒行全國,在罷黜了一批官吏之后,“論者藉藉”,富弼說:“范六丈公則是一筆,焉知一家哭”,范仲淹卻說:“一家哭何若一路哭?” 由于官僚集團受到極大震動,史稱“按察使多所舉劾,人心不自安,任予恩薄,磨勘法密,僥幸者不便,于是謗毀浸盛,而朋黨之論滋不可解?!?由于“新政”限制了權貴、官僚的既得利益,招致了猛烈的攻擊。不久范仲淹被貶,象征新政的失敗收場。 慶歷新政的失敗,社會矛盾更為激化嚴重,更形成了所謂的朋黨之爭,這更影響到后來的王安石變法。
延伸閱讀
高聰明、漆俠、李華瑞、姜錫東. 漆俠, 編. 《中國改革史: 先秦--清末》.河北教育出版社. 1997 .
《慶歷新政與熙寧變法——兼論二程洛學與兩次“革新政令”的關系》,《中州學刊》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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