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吉
生平
邴吉早年在魯國擔任獄史,后逐漸升遷至中央政府,擔任廷尉右監(jiān),不久因為犯法被貶回魯國,任州從事。漢武帝末年,宮中發(fā)生巫蠱之禍(前92年),邴吉因為曾經擔任過廷尉府的官職,奉召入長安,負責在郡邸獄審理案件。當時漢宣帝尚年幼,因為系衛(wèi)太子之孫而卷入此案,亦關押在郡邸獄中。邴吉知道衛(wèi)太子本系冤屈,其孫更加無辜,便對其多加照顧,且故意拖延案件的審理,希望能夠保全宣帝。后元二年(前87年),漢武帝病重,因懷疑長安中仍有天子之氣,下令將長安獄中罪犯無論輕重全部處決。邴吉當夜閉門不納武帝使者,堅不執(zhí)行旨意,以保護宣帝。次日晨,武帝后悔自己的命令,撤回旨意,郡邸獄中所有人員方才得逃大難。
霍光掌權后,十分器重邴吉,任命其為光祿大夫、給事中。漢昭帝死后,霍光初迎立昌邑王劉賀為帝,不久因其荒淫而廢之。在霍光同張安世等人討論應立何人為帝時,邴吉向其推薦了宣帝,受到其同意。宣帝即位后,立刻封邴吉為關內侯。
邴吉在宣帝在位期間,絕口不提自己對宣帝的私恩,宣帝亦不知道。地節(jié)三年(前67年),邴吉獲任命為太子太傅,負責對新立的皇太子的教育,不久又調任御史中丞。霍氏家族被族滅后,宣帝方才知道邴吉當年的保全之功,大為感動,封其為 博陽侯 。
魏相去職后,邴吉代之為丞相,執(zhí)政期間為人寬和,隱惡揚善,為人稱道。五鳳三年(前55年),邴吉病逝,臨終前向漢宣帝推薦杜延年、于定國和陳萬年三位賢臣,獲時人譽為知人善任。邴吉死后謚為 定侯 。
參考資料
《漢書》卷七十四,第四十四,魏相 邴吉 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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