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羅巴哈納
早年
巴哈納十七歲開始從軍,輔佐皇太極征伐有功。天聰八年(1634年),巴哈納任騎都尉,授世職牛彔章京。次年,出任佐領(lǐng)。崇德三年(1638年),任刑部理事官;次年,擢升為刑部參政,其后兼任正藍(lán)旗滿洲副都統(tǒng)。同年六月,皇太極派遣馬福塔與巴哈納冊封朝鮮國王李倧妻子趙氏為朝鮮王妃,其長子李?為世子。崇德七年(1642年),因為刑部勘將佐功罪失公允,而被奪去世職。
順治年間
順治元年(1644年),巴哈納擢升為正藍(lán)旗蒙古都統(tǒng)、正藍(lán)旗滿洲都統(tǒng)、三等阿達(dá)哈哈番。入關(guān)后,巴哈納與固山額真石廷柱進(jìn)兵霸州、滄州、德州、臨清,皆被他們攻下。其后,移師山西,會同固山額真葉臣,招降明總督李化熙等。大軍自汾州直趨平陽,與石廷柱擊破明兵,至黑龍關(guān),降裨將三人、士卒六千余,賜予白金,進(jìn)世職三等甲喇章京。順治三年(1646年),巴哈納跟從肅親王豪格南下四川,討伐張獻(xiàn)忠,分兵平定遵義、夔州、茂州,斬殺所置官吏數(shù)百,逼降兵卒數(shù)千,盡得其馬騾輜重。其余賊寇悉數(shù)平定。班師回朝,以勘甲喇章京希爾根軍功失實,又肅親王欲以機(jī)賽為巴牙喇纛章京不當(dāng), 巴哈納與索渾二人并未阻止,且共為上奏,議奪他的官職,下命降他的世職為拜他喇布勒哈番。順治五年(1648年),出任騎都尉、戶部尚書,順治八年(1651年),順治帝親政,巴哈納奏事完畢,順治帝問及民間疾苦及國家無益之費用,巴哈納舉臨清采磚及通州五閘運漕二事以對應(yīng),順治命即永行停止。其后,兼任正白旗滿洲都統(tǒng)、任一等阿達(dá)哈哈番、三等阿思哈尼哈番,駐防河間的牛彔額真碩爾揭發(fā)上告戶部派發(fā)糧餉不均,下法司鞫問,部議巴哈納阿諛附上睿親王多爾袞,厚待白旗,刻薄黃旗。當(dāng)時正值多爾袞案中黨羽全部下獄,巴哈納坐罪應(yīng)判死刑,順治帝下命從寬,削了他的世職,奪去他的官位,籍沒他三分之二的家產(chǎn)。順治九年(1652年),東山再起出任刑部尚書。順治十一年(1654年),巴哈納會同諸大臣分賑京畿周圍附近的地區(qū),朝廷賜敕印以行,加太子太保。順治十二年(1655年),加少保銜、后來擢升為少傅、任內(nèi)翰林弘文院大學(xué)士、武殿試讀卷官。順治十五年(1658年),任殿試讀卷官、中和殿大學(xué)士,兼任吏部尚書。順治十六年(1659年),出任殿試讀卷官。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任內(nèi)秘書院大學(xué)士。
晚年
康熙元年(1662年),巴哈納兼任鑲白旗滿洲都統(tǒng)??滴跷迥辏?666年),巴哈納逝世。當(dāng)時鰲拜擅政,巴哈納與他并不融洽,沒有恤贈之典。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親政,回應(yīng)他的兒子巴什以所請,贈官位少師兼太子太師,謚號為“敏壯”。
家族
覺羅吉賽 (弟)
覺羅巴錫 (子)
覺羅諾理 (孫子)
覺羅巴彥學(xué)、覺羅巴彥弼 (曾孫)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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