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首輔張居正的改革作用被夸大
張居正(1525年-1582年),字叔大,號太岳,漢族,幼名張白圭。江陵人,時人又稱張江陵。明朝中后期政治家、改革家,萬歷時期的內(nèi)閣首輔,輔佐萬歷皇帝朱翊鈞開創(chuàng)了“萬歷新政”。隆慶六年,萬歷皇帝登基后,張居正代高拱為首輔。當時明神宗朱翊鈞年幼,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張居正主持裁決。張居正在任內(nèi)閣首輔10年中,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財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條鞭法”,總括賦、役,皆以銀繳,"太倉粟可支十年,周寺積金,至四百余萬"。軍事上任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名將鎮(zhèn)北邊,用凌云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亂。吏治上實行綜核名實,采取“考成法”考核各級官吏,“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體為之肅然。張居正奉行的改革是怎么樣的改革呢?它的作用真的有那么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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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的改革,與同朝大多數(shù)官僚的治國理念并無不同
《明史·張居正傳》以“尊主權(quán)、課吏治、信賞罰、一號令”概括了張居正施政。也就是說,張居正是在原有的政治框架中,通過強化控制、加強管理達到行政目的。張居正與同朝的大多數(shù)官僚治國理念并無不同,他的前任高拱,主張整飭吏治,加強邊備、加強法制、加強理財,甚至自嘉靖后期以來的施政大都如此。張居正在政見上與高拱、徐階等人相比沒有什么高明之處,只是他比那些人更強悍,更有政治手段,因而執(zhí)行起來也更有成效。正因此,張居正在當時才得到普遍的贊揚。
張居正最值得炫耀的事就是所謂“民不加賦而國用足”。不加賦如何國用足?因為核準征收賦稅的土地增加了,這主要得益于清丈土地。從根本上說,當時國家財富的增加并不是由于生產(chǎn)力的提高,而是因為官府控制的征收賦稅的土地增加了。無疑,就征收總量而言確實是加了賦的,而且這些賦稅最后的實際承擔者還是普通農(nóng)民,地主有的是辦法把他們的負擔轉(zhuǎn)嫁到普通農(nóng)民身上。
還有,萬歷頭十年的振興,也并非完全是因為張居正一當了首輔就立竿見影,當時所謂“中外乂安,海內(nèi)殷阜”,在很大程度上是收獲了從嘉靖到隆慶年間所栽種的果實,是從徐階到高拱等一系列能臣多年努力的結(jié)果。張居正的歷史作用被夸大了。
至于一條鞭法的推行,張居正從中得到了過多的榮譽,也有可議之處。一條鞭法的產(chǎn)生和推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并非一人一時之功。首先,一條鞭法不是張居正創(chuàng)造的,它是從嘉靖初年到隆慶年間由潘季馴、龐尚鵬、海瑞等人創(chuàng)立,先后在廣東、浙江等地推行并逐漸完善的。由于一條鞭法簡化了賦役手續(xù),便于操作,受到各地方官的歡迎,不少地方官熱衷于推行一條鞭法,這種態(tài)勢經(jīng)嘉靖后期、隆慶年間一直延續(xù)到萬歷初年。張居正直到萬歷九年(1581)才提出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無疑,以張居正的身份,更利于一條鞭法的推行。但這也不過是順勢而行,“天下有不得不條鞭之勢,張江陵不過因勢而行之。”(《清經(jīng)世文編》卷二十九,引自《明史研究論叢》第一輯任源祥文)張居正死于萬歷十年(1582),并且旋即遭到反攻清算,而此時一條鞭法的繼續(xù)推行,就與張居正無關了。另外,一些人過大估計了一條鞭法的意義,說它促進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fā)生發(fā)展云云。實際上,一條鞭法的主要意義在于簡化征收手續(xù)。農(nóng)民的負擔并沒有因此減輕。強行征收白銀看似有利于商品經(jīng)濟的發(fā)展,實則加重了農(nóng)民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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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加強專制控制,則是張居正執(zhí)政的主要特征。這在施政理念上了無新意。強化專制權(quán)力,壓制不同意見,做到令行禁止,不論皇帝專制,還是首輔專制,其目的、結(jié)果都是一樣的。萬歷七年(1579)正月戊辰,根據(jù)張居正的建議,朝廷下詔禁毀天下書院?!笆菚r士大夫競講學,張居正特惡之,盡改各省書院為公廨。凡先后毀應天府等處書院六十四處。”(《明通鑒》卷六十七)
禁止書院講學,隆慶年間,在高拱等人的推動下就已經(jīng)開始了。(《國榷》卷六十六,隆慶四年三月《禁提學憲臣聚徒講學詔》)只是后來張居正的禁講學更為嚴厲、更徹底。張居正在書信中有一篇夫子自道,他說“(講學)其徒侶眾盛,異趨為事,大者搖撼朝廷,爽亂名實,小者匿蔽丑穢,趨利逃名。嘉隆之間,深被其禍,今猶未殄,此主持世教者所深憂也?!?《張?zhí)牢募肪矶?,答南司成屠平石論為學)萬歷七年(1579),張居正上《請申舊章飭學政以振興人才疏》,指斥講學是“群聚徒黨”、“空談廢業(yè)”,造成各級官員“寧抗朝廷之明詔,而不敢掛流俗之謗議;寧壞公家之法紀,而不敢違私門之請托”,因此他力主“不許別創(chuàng)書院”。(《張?zhí)牢募肪砣?
講學一事,不論就其內(nèi)容而言,還是參與人員而言,都可以說是魚龍混雜、良莠不齊。不過,士大夫?qū)χv學趨之若鶩,各種新說層出不窮,就講學活動本身和講學內(nèi)容的主流而言,它反映的是社會的進步。如果說,大臣們畏懼,甚至不惜對抗詔旨,蔑視官法,更反映出民間思想的覺醒和力量的強大,這在思想史、社會史、政治史上都被認為是進步,而且已經(jīng)得到廣泛的共識。然而,一些人為了拔高張居正,對他加強專制鉗制的事,不是不提就是輕描淡寫。
以往,評價者為了突出張居正受到的攻擊,說他因是改革家,所以受到保守派的攻擊,把他形容為“改革家沒有好下場”的代表人物。其實是一種錯位的評價。張居正的施政幾乎沒有受到多少批評,因為以強化專制為核心的政策符合統(tǒng)治者的利益,他所推行的一套政策在當時是被普遍接受的。張居正被批評的是貪權(quán)、專權(quán)。明人沈德符批評張居正把自己比為歷史上的霍光、宇文護一類人物,說他“要挾圣主,如同嬰孺,積忿許久而發(fā)。其得后禍已晚矣?!?《萬歷野獲編》卷九)《明史》批評他“威柄之操,幾于震主”。清朝四庫館臣評價張居正說“要其振作有為之功,與威福自擅之罪,俱不能相掩。”近人鄧之誠更明確指出張居正的“驕倨”,甚至“與人書自稱孤或曰不榖。上表乞休,而曰拜手稽首歸政。明明以攝自居?!?《中華二千年史》卷五、六,明代之政治)張居正被批評的還有個人操守和政治道德,包括勾結(jié)馮保陰謀打倒高拱,捏造案件陷害異己,貪戀權(quán)位,乃至奢侈自恣,科場作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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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張居正作出公正評價的歷史尺度
我不非難張居正的專權(quán)。在當時的體制下不專權(quán)就做不成事。而個人操守也不是我們評價政治家的主要依據(jù)。我們評價張居正,主要看他的政績和影響。無疑,他是明朝歷史上一位重要人物,具有傳統(tǒng)政治家的優(yōu)秀的政治品格。他曾說“得失毀譽關頭若打不破,天下事無一可為者?!薄捌埨琊?,生死以之。”真是大呂黃鐘般的錚錚之言。他教育、輔佐幼主十年,弼成萬歷初政,鞠躬盡瘁,死而后已,堪稱一代良相。張居正利用專制權(quán)力,強化管理,振衰起弊,使明朝出現(xiàn)了短暫的中興,是少有的治世能臣,是傳統(tǒng)意義上的大政治家。
張居正對舊制度修修補補,使其得到加固,如同給垂死的舊制度服了一劑強心劑,延緩了它的壽命。但是,通過加強專制鞏固舊制度,是與當時迅猛發(fā)展的社會經(jīng)濟和思想解放潮流背道而馳的。所以,張居正死后,社會變遷的潮流如同洪水沖決堤岸,不可阻擋,明朝歷史進入了轉(zhuǎn)型期。張居正成了最后的衛(wèi)道士,歷史走向了他的反面。
張居正的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沒辦法改變明朝財稅制度深層次的弊病。一方面,開國之初廣泛的小自耕農(nóng)經(jīng)濟在中葉以后便被不可遏止的地權(quán)集中浪潮所吞噬,土地集中導致了越來越多的流民,產(chǎn)生大量佃農(nóng),地主憑借土地壟斷對佃農(nóng)進行過度盤剝。另一方面,明初按地權(quán)分散狀態(tài)設計的賦役制度日益失效,官府不斷膨脹的財政需求和無法遏制的非法征斂成為民間社會的不堪承受的重負,晚明的財稅改革已經(jīng)無力醫(yī)治這一深入制度骨髓的惡疾,的敗壞已無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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