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鈞親政之后,做了哪些事情?
朱翊鈞親政之后,首輔張四維,繼任后的內(nèi)閣。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guān)內(nèi)容。
張居正卒,朱翊鈞開始由自己總攬萬機,繼任內(nèi)閣首輔的是張四維。由張居正臨死前密奏而得任閣臣的潘展,因“穢跡昭著”,沒有到任就被論劫而去。
潘晟曾教授太監(jiān)馮保讀書,他的被斥,揭開了皇帝要清除掉曾經(jīng)挾制過他的內(nèi)臣與外臣的序幕。這時的內(nèi)閣,有首輔張四維、次輔申時行和余有丁共三人。
張四維在接任首輔前,依從張居正的意旨行事,不敢稍違。他接任首輔后,深知朝廷上下,頗不樂意于居正的專斷。于是盡反居正所為,用以博取俘大寬厚之名,以求得自己地位的穩(wěn)固。萬歷十年,亡月皇子生,九月頒詔天下。張四維乘時上書皇帝說:
“今法紀修明,海宇寧謐,足稱治平。而文武諸臣,不達朝廷勵精本意,務為促急煩碎,致征斂無藝,政令乖并,中外囂然,喪其樂生之心,誠宜及此大慶,蕩滌煩苛,弘博惠澤,稗四海蒸黎,咸戴帝德,此固人心、培國脈之要術(shù)也?!?/p>
朱翊鈞對他的意見深表贊同。從此,雷厲風行的朝廷政令,又逐漸轉(zhuǎn)向因循敷衍,紀綱廢弛,政局一變??频姥怨儆谑菭幭嘤撛g,居正在任時的專斷諸事。
這種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頗適應朱翊鈞“恥為臣下挾制”的心理,他要立威,實行獨斷了。這時,宮內(nèi)的內(nèi)臣如張宏、張鯨等頗知帝早已厭惡馮保。張居正死,馮保已失外援,于是亟思藉科道官之力,拔除馮保,以便取而代之。
十二月初七,山東道御史江東之得內(nèi)臣密告帝意后,先劫奏馮保門客徐爵,他說:錦衣衛(wèi)指揮同知徐爵,以犯罪逃軍負緣馮保門下,濫叨武職,擅入禁廷,為謀區(qū)測,應函行竄逐以清宮府。又說:吏部尚書梁夢龍,以銀三萬兩托徐爵行賄馮保,得獲此官職。帝罷梁夢龍官,下徐爵于錦衣衛(wèi)獄嚴訊。后爵以罪論死。
次日,江西道御史李植遂直接奏劫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馮保,有當誅的十二大罪。帝見奏大喜說:“吾待此琉久矣!”于是下旨說:“保欺君蠢國、本當顯戮,念系皇考付托,效勞日久,姑從寬降奉御,發(fā)南京閑住。伊弟侄馮佑等都革職發(fā)原籍為民。張大受等降小火者,發(fā)孝陵司香,仍將各犯財產(chǎn),抄沒入官?!?/p>
馮保罷,籍其家,有“金銀百余萬,珠寶瑰異稱是?!钡勖鼜埡暾扑径Y監(jiān),以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張鯨掌東廠。這樣,馮保的勢力全部除盡。馮保后瘓死獄中。
十二月初十,直隸巡按王國論劫馮保專政納賄,即輔臣張居正病故,馮保令徐爵往索名琴七張、夜明珠九顆,珍珠簾五副、金三萬兩、銀十萬兩。奏中又論劫吏部左侍郎王篆曾賄馮保銀三萬兩、玉帶十條,以謀取掌都察院,并乞罷斥。
王國劫馮保,實際是暗指張居正貪賄有據(jù)。朱翊鈞這時還止令王篆致仕,沒有對居正下手。
為時僅隔四天,陜西道御史楊四知首先論劫故太師張居正有欺君、蔽主、借奢、專權(quán)、樹黨、忘親等十四大罪,朱朔鈞得奏下旨說: “居正,膚虛心委任,寵待甚隆,不思盡忠報國。顧乃恃寵行私,殊負恩眷。念系皇考付托,侍聯(lián)沖齡,有十年輔助之功。今已后,姑貸不究,以全始終?!敝劣谝栏骄诱腻\衣衛(wèi)官龐清、馮聽和居正家仆游七等則已拿送錦衣衛(wèi)鎮(zhèn)撫司拷問。仍諭“大小臣工,其奉公守法,各修職業(yè),以圖自效,不必追言往事。”
其實,楊四知所劫居正的“欺君、蔽主、專權(quán)、忘親”等都是朱翊鈞自己所特許的,只是“潛奢、樹黨”,居正實難逃其責。不過,居正有十年輔理之功,他千方百計地“成君德、抑近侍、嚴考成、核名實、清郵傳、核地畝”等,還是功在社櫻的大事,是不可磨滅的。
朱翊鈞口頭說,“不必追言往事”??墒菑慕倬诱_始,不問是非輕重,大致凡是饋遺、賄賂或者與居正、馮保兩人有親密關(guān)系的官員,先后都被罷a,甚至連太子太保左都督薊永總兵官戚繼光也被認為是居正黨。幸好兵科都給事中張鼎思出而主持公道,說繼光有浙閩御樓之功,這才只令移鎮(zhèn)廣東了事。繼光離薊永,京師門戶缺帥鎮(zhèn)守。朱翊鈞干的是自毀長城的蠢事。另一方面凡是受居正滴貶降礎(chǔ)的官員,大多紛紛復官起用,死者給以優(yōu)恤。這時,朝廷已無真正的是非,萬歷初政,滌蕩無余了。
萬歷十一年(一五八三年)三月初二,大理寺審訊居正家仆游守禮(游七)和錦衣衛(wèi)官馮聽后,向朱詡鈞奏報。朱翊鈞詔命奪居正贈官,子錦衣衛(wèi)指揮張簡修除名(其兄悠修先已被帝手批除名),令大學士潘最冠帶閑住。游守禮論死,馮聽、胡守元遺戍。
三月初四,山西道御史魏允貞為糾正張居正的專斷,上疏條陳救弊四事,一是公文武之用,閣臣不得干預吏、兵兩部事;二是嚴科場之防;三是慎臺諫之選;四是務戰(zhàn)守之實。這時的內(nèi)閣首輔張四維以魏允貞所指雖在居正,但他的主張涉及到內(nèi)閣的職權(quán),于是上疏請辭,并加奏辯說:
“自成相建制內(nèi)閣,贊理機務,百司之事,咸賴經(jīng)畫。相宗列圣,但視輔臣之賢不肖而任用廢斥之,未嘗因輔臣之有不肖而遂廢其職守。今以臣之不肖,圣上使臣待罪內(nèi)閣,百司之事與之審詳定議,不特吏兵二部為然,然亦惟關(guān)系重大者耳。
“今因前臣行私,而欲臣不必與聞吏、兵之事,臣良獲優(yōu)逸,將使主上日焦勞萬機,與百司相酬應乎!此臣之職守不容不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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