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嗣政治貢獻有哪些 拓跋嗣為政舉措有什么
北魏明元帝拓跋嗣(公元392年-公元423年),鮮卑族,道武帝拓跋珪長子,太武帝拓跋燾之父,南北朝時期北魏第二任皇帝。
公元403年,拓跋嗣被立為太子。公元409年,誅殺謀逆的拓跋紹后,登基為帝,改元永興。公元410年,北伐大破柔然。公元423年,親征劉宋,辟地三百里。公元423年,由于御駕親征,積勞成疾而終,享年32歲 ,謚號明元皇帝,廟號太宗。拓跋嗣文武雙全,在位期間,勤政愛民,拓展疆土,勵精圖治,在北魏歷史中處于承上啟下的樞紐地位。
拓跋嗣為政舉措
政治
明元帝在登基時,只殺了謀逆的清河王,其母賀夫人,及其隨從、宦官共十余人,沒有擴大打擊面。他繼位以后,立即任命有威望有才干的南平公長孫嵩、北新侯安同、白馬侯崔宏、元城侯拓跋屈等八人為執(zhí)政大臣,要他們“共聽朝政”。對隨其潛逃,歷盡苦難的王洛兒、車路頭,冒著身家性命幫其奪取帝位的叔孫俊,拓跋磨渾等人,也都封官賜爵,加以重用。而明元帝對道武朝冤死者昭雪,對免職者復(fù)職的做法,對理順人心,穩(wěn)定政局,更是有重要意義。
北魏初期,造成人民饑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頻發(fā)的水早等“天災(zāi)”,牲畜多死,禾稼不收,會造成饑荒,官吏,豪強的肆意盤剝,這些“人禍”,更使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明元帝針對這些情況,既采取遷徙災(zāi)民去豐收地區(qū)就食,賑濟窮乏、減免租賦等應(yīng)急措施。更采取勸課農(nóng)桑,打擊貪官豪強等對社會生產(chǎn)力的發(fā)展和階級矛盾的緩和具有重要意義的政策。
明元帝繼位后,從“選賢任能”和“察守宰不法”兩個方面著手整頓吏治。在選賢任能方面,他特別重視招納漢族士人參政,他懂得借漢族士人的統(tǒng)治經(jīng)驗和文化知識治國安民的重要性。
軍事
公元409年,明元帝拓跋嗣繼位時,后秦勢力開始衰落,公元417年東晉劉裕出兵滅后秦奪取了黃河以南的地區(qū)。這時北魏要全力對付南朝的宋國,無力對付柔然人的南侵,只能處于防御狀態(tài),柔然是一個游牧民族,遷徙無常,故當(dāng)北魏大軍深入漠北進攻時,它便遁逃,北魏軍南撤之后,他又卷土重來。因此,北魏不得不在軍事進攻的同時,另外采取一些加強邊防的措施,以防止他的南下,于是在陰山以北地帶興筑一條長城,東起赤城(今河北赤城縣),西至五原(今內(nèi)蒙古烏拉特前旗境內(nèi)),長有一千余公里,同時在這一地帶興筑了一系列的城堡,其中著名的六鎮(zhèn)就在長城以北地帶。這六個軍鎮(zhèn),最西是沃野鎮(zhèn)(今內(nèi)蒙古五原縣北),往東依次是懷朔鎮(zhèn)(今包頭市固陽縣西南)、武川鎮(zhèn)(今呼和浩特市武川縣西),撫冥鎮(zhèn)(今四子王旗東南)、柔玄鎮(zhèn)(今興和縣東北)、懷荒鎮(zhèn)(今河北張北縣)。這六鎮(zhèn)除懷荒鎮(zhèn),其余都在內(nèi)蒙古境內(nèi)。
法律
明元帝即位后,健全官制,撫恤民眾隱情,命令南平公長孫嵩、北新侯安同共同審理民間訴訟案件,法制政治再次好轉(zhuǎn)過來。由于明元帝精通有關(guān)政務(wù),下面官吏便逐漸采用嚴(yán)刑酷法來避免自己犯錯誤。
官制
永興元年(409年)十一月,設(shè)置麒麟官四十人,宿值殿省,如同常侍、侍郎。
神瑞元年(414年)春,設(shè)置八大人官,大人下設(shè)三屬官,總理萬機,所以世人號稱其為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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