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米族小伙兒從訂婚到結婚都需要干啥
從訂婚到結婚,要經(jīng)過訂親、算八字、過大禮、迎娶和坐家等過程,禮儀繁雜,時間冗長。先由男方家長托媒人攜帶酒肉和一顆豬心,到女方家說親,女方家長同意后即行敬鍋莊的祭祖儀式,然后雙方互贈紅帖,并將豬心一割為二,一半交由男方帶回家。同時女方也要將自己家的豬心切成兩半,一半贈送男方,一半留給女方,這樣,兩方分別把對方的一半和自家的一半合在一起,表示“永結同心”。此后,逢年過節(jié),兩家都要互贈禮品。聘禮很重,往往要連送三年。在這期間,男方要送女方父母麻布一件,感謝其撫育女兒的恩情;送女方黃牛一條,表示嫁出兩只腳,得到四只腳,不算吃虧;另送耕牛及鐵鏵一套,表示女兒走后,用以安慰傷心的土地和牲畜,還要送女方兄弟長刀一把,作為兄弟姐妹分別的紀念。
婚期大多選在冬閑時節(jié)?;槎Y以后的第三天清早,新娘要背回一桶水,在灶上燃一把柴,然后就返回娘家“回拜”,男方須送上酒肉食物,供女方回拜時宴請賓客。少數(shù)普米族婦女,在完婚后的數(shù)年中,多半時間住在母家,直到第一個孩子出世,才回夫家坐家。在寧蒗地區(qū)部分殘留母權制的普米族中,還存在走訪婚。這種婚姻普米族用“阿注”(朋友)一詞稱呼。男不娶,女不嫁,男女自由結婚,男子入女家不定期偶居,所生子女隨母家,跟母姓,由母撫養(yǎng),男方不負任何經(jīng)濟責任,離合自由,男女之間并不建立固定的小家庭。
云南寧蒗縣永寧區(qū)溫泉鄉(xiāng)的拖奇、比奇、拔佳、中瓦都,及瀘沽湖的戛拉、西番坪、洛水等村有近百戶的普米人中還殘存著原始母系制。這里的男女青年在舉行成年儀式后,就可以參加社交活動,開始了物色阿注的過程。但真正過走婚生活,一般男子要在二十歲左右,女子在十七八歲左右。女子成年以后,母親就要為她準備一間單獨的住房,稱作“客房”。
建立阿注關系的男女青年,開始悄悄往來,男子一般是夜來明去,天長日久,就會被女方的母親姊妹等發(fā)現(xiàn),家里人一般都會表示支持。于是男青年就會帶上鹽巴、茶葉、糖等禮品,到女子家正式拜見她的母親和舅舅。此后,雙方的走婚關系就公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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