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起源于哪個朝代?官商竟源自于明朝的皇店
說到“官商”,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其嚴格的內涵定義。但若是換個說法,“官倒”就很多人都深刻地銘記著數(shù)十年前一些令人痛恨的現(xiàn)象。據(jù)查有關資料,“官倒”主要是指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違反工商管理法規(guī),進行投機倒把的活動。因而,“官倒”成為人們十分痛恨的一種官員腐敗行為,就絲毫也不奇怪了。
盡管嚴格地說,“官商”與“官倒”有些不同,但就其本質看,“官倒”不過是“官商”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后者是前者的發(fā)展與延續(xù)。我們都知道,“官商”現(xiàn)象,是權力與商業(yè)相結合的產物,是權力被尋租、被拍賣、被商品化的特殊形式。究其不良后果與惡劣影響,對國家事業(yè)、政治清明、官風端正、社會穩(wěn)定、群眾基礎等,都有不可估量的損害。因此,對它的淵源加以探討,似乎還是很有必要的。據(jù)相關史料記載,“官商”并非源于今日,在我國明代,就有了所謂“官商”的形式----皇店。
何謂皇店?主要是指為皇室經商的商號。在我國歷史上,有不少皇帝都指使手下的太監(jiān)或官吏經商開店,這些皇家店鋪資本雄厚,貨源充足,不僅可以權謀私,招攬生意,又不需稅賦上繳,所有凈得都填入腰包,皇家坐收漁利,儼然是名副其實的“官商”和“皇店”。至于它起源于何朝何代,我們無法推論,只是在明朝萬歷年間的太監(jiān)劉若惠在其所著的《酌中志》中,見到了的一些皇店情況。
明萬歷年間,北京的皇店有6家,由“提督太監(jiān)”主掌,每年所征白銀“約數(shù)萬兩”,“除正項進御外,余者皆提督內臣公用”?;实昝磕晁M貨物十分驚人:“每年販來貂皮約1萬余張,各種布匹140萬匹,棉花約6000包。其中,從浙江紹興進茶約1萬箱,還有豬50萬頭,羊約30萬只等”。顯然,這些除少部分供皇室享用外,多數(shù)均賣出,這種大規(guī)模的倒買倒賣,利用權力權勢操縱價格,低進高出,牟取暴利,中飽私囊,比之今日隱性的“官商”絲毫不遜色。
另有資料顯示,清朝尤其是清末時,皇店有增無減,并且發(fā)展到最賺錢的金融業(yè),譬如開錢莊等。如北京東西牌樓附近的“四大恒”錢莊,據(jù)《清宮記事》所稱,就是慈禧名下的產業(yè)?!八拇蠛恪卑础兜老桃詠沓半s記》所載,指恒和、恒興、恒利、恒源四家錢莊。這四家大錢莊“資本雄厚,市面繁榮蕭索與其有關系”。因“四恒”的主要股東是慈禧,所以其還承擔捐納和向宮廷的匯兌業(yè)務,可謂財源茂盛后來,“四恒”相繼倒閉之后,慈禧又指使李蓮英買下了泰源銀號,繼續(xù)控制京城的金融業(yè)。充分說明在晚清,從事金融投機業(yè),要遠比經營一般的皇店更加有利可圖,更加財源廣進。可惜的是,這些做法,既坑了國家,也苦了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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