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興和議指的是什么?發(fā)生在什么時候?
隆興和議是南宋與金朝簽訂的一個喪國辱權(quán)的條約,南宋的整體經(jīng)濟實力確實不如金朝,金朝屢次擾亂南宋也是為了獲得許多利益,下面我們來看看。
隆興和議指的是什么
隆興和議是繼紹興和議之后南宋與金朝訂立的第二個屈辱和約。宋孝宗即位后欲進攻金朝,收復(fù)中原,于起用老將張浚等發(fā)動“隆興北伐”,卻于隆興元年(1163年)在符離被金軍擊潰。朝臣湯思退等群起攻擊張浚北伐誤國,力主和議。
孝宗動搖不定,下罪己詔,罷黜張浚,任用湯思退等妥協(xié)派執(zhí)政,并下令撤防,遣使與金議和。隆興二年(1164年)十二月,在金朝大軍脅迫下達成和議。
主要內(nèi)容為:金宋兩國皇帝以叔侄相稱;改“歲貢”稱“歲幣”,銀、絹各減五萬,為二十萬兩匹;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州東)、海(今江蘇連云港)、泗(今江蘇盱眙北)四州外,再割商(今陜西商縣)、秦(今甘肅天水)二州與金。因和議至次年即乾道元年(1165年)正式生效,故又稱“乾道之盟”。隆興和議之后宋金兩國維持了四十多年的和平。
隆興和議的背景是什么
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金國海陵王完顏亮為了實現(xiàn)他“屯兵百萬西湖上,立馬吳山第一峰”的美夢,兵分四路南侵,不料在采石磯遇到了虞允文的抵抗,同時完顏雍在遼陽稱帝,是為金世宗,使金兵發(fā)生了嘩變,完顏亮被殺,南下之金軍也無功而返。初登位的金世宗完顏雍無力對外用兵,故派出使臣首先提出和議。
南宋在采石戰(zhàn)勝后,宋高宗于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傳位于趙昚,是為宋孝宗。孝宗即位后,改元隆興,起用老將張浚為樞密使,主持“隆興北伐”,卻遭到符離之戰(zhàn)的失敗。投降派湯思退向金朝示意,要金出兵兩淮,迫宋議和。隆興二年(1164年),金世宗派大軍突破宋的兩淮防線,再次逼近長江。同年冬,宋廷經(jīng)過多次爭論,決定派魏杞赴金,重新訂立和約,是為“隆興和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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