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江西巡撫,為何明孝宗又設(shè)南贛巡撫
江西是明朝的(兩京)一十三省之一,最高長官是巡撫江西都御史,也就是江西巡撫。但從明孝宗開始,江西南部又多出一個南贛巡撫,存在時間長達一百七十多年。
這個南贛巡撫是干什么的,和江西巡撫又是什么關(guān)系?
明孝宗弘治八年(1495年),朝廷設(shè)南贛巡撫,全稱是“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wù)”。這個“巡撫”,是作動詞講的。朝廷設(shè)這個職務(wù)的目的,是因為南贛(江西南部)實在是太亂了。
南贛北接江西北部,東接福建,南接廣東,西接湖南,處四省要沖之地。很多年以來,南贛地區(qū)就是“盜賊”出沒的天堂,各種“盜賊”在以贛州為中心的南贛發(fā)財,嚴重影響了該地區(qū)的穩(wěn)定。
首任南贛巡撫是金澤,奉命南下“討賊”。南贛巡撫還沒有駐地,駐在南昌肯定不合適,金澤上疏奏請朝廷,允許把贛州當成南贛巡撫衙門駐地。理由有兩條:一是就近便于“討賊”,二是贛州城沒有什么衙門。
因為“討賊”順利,到了弘治十八年(1505年),朝廷撤銷南贛巡撫。這本就是臨時性的派駐機構(gòu),大家都覺得撤掉很正常??墒敲餍⒆隈{崩后,明武宗正德帝即位,成天和那幫狐朋狗友胡鬧,朝廷漸亂,南贛的“盜賊”又多了起來。沒辦法,正德六年(1511年)正德帝又重新設(shè)立南贛巡撫。
誰是巡撫呢?號稱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圣人陽明先生王守仁。
從金澤或是王守仁的職責看,南贛巡撫偏重于軍事,正德帝還特意給王守仁的南贛巡撫,加了“提督軍務(wù)”四字,就是讓王守仁“剿賊”,不要耽誤自己的玩樂。
需要說明的是,南贛巡撫的管轄范圍非常大,并不只是江西省內(nèi)的贛州府、南安府、建昌府。弘治時設(shè)南贛巡撫,就管著江西的贛州府、南安府,廣東的惠州府、潮州府、南雄府、韶州府,湖廣的郴州府、福建的汀州府。正德帝復立南贛巡撫時,建昌府被劃掉,增加了福建的漳州府。
南贛巡撫,相當于贛、湘、粵、閩四省“剿賊”總指揮,權(quán)力非常大。不過,朝廷也防著南贛巡撫勢力坐大,尾大不掉。南贛巡撫可以統(tǒng)管以上各府的軍事權(quán),但對于各府的民政,朝廷規(guī)定南贛巡撫無權(quán)干涉。即使是南贛巡撫所駐的贛州知府,他都有權(quán)對南贛巡撫干涉本府民政的行為說不。以上各府的民政,還是要聽各自巡撫的。
南贛巡撫的主要任務(wù)是“剿賊”,可活躍于這片區(qū)域的都不是“大毛賊”,最多也就萬余人,呼嘯山野,掠劫郡縣。這些人雖也把朝廷折騰得夠嗆,但依然達不到李自成那樣的大氣候。
所以,南贛巡撫在很多時候都是沒事干的,想管民政吧,又沒這個權(quán)限。有的南贛巡撫就對自己的職務(wù)很不滿意,說:當這個官,名聲上好聽,可什么都管不了。言下之意很清楚:無權(quán)管民政,就沒了撈錢的機會。
之后的南贛巡撫,不說名存實亡,但實際意義不大了。南贛巡撫的管轄區(qū)域越來越小,嘉靖十年(1531年),漳州歸還福建,隆慶元年(1567年),潮州、惠州劃歸新成立的廣東巡撫管轄。
到了萬歷年間,南贛巡撫也開始涉及管轄區(qū)域內(nèi)的民政事務(wù)。比如在各縣修建學校,教化百姓。但由于地域上的限制,南贛巡撫的民政權(quán)限,主要集中在贛州。
明亡清興。由于南方局勢的動蕩,清廷并沒有裁撤南贛巡撫。贛州府和南安府,依然有江西巡撫和南贛巡撫兩個頂頭上司。當然,民政上還是以江西巡撫的意見為主,有什么事,江西巡撫拿主意,只不過事先和南贛巡撫通通氣。南贛巡撫主管軍事,和明朝沒什么差異。
順治后期,南贛巡撫又成了無事可做的閑差。轄內(nèi)各府的錢糧、鹽課、刑名都歸原屬各省巡撫管轄,南贛巡撫存在的意義已不大??滴跞?1664年),清廷裁撤了南贛巡撫,所屬各府各歸原屬各省。
免責聲明:以上內(nèi)容版權(quán)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quán)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guān)內(nèi)容。感謝每一位辛勤著寫的作者,感謝每一位的分享。
相關(guān)資料
- 有價值
- 一般般
- 沒價值
{{item.userName}} 舉報
{{item.time}} {{item.replyListShow ? '收起' : '展開'}}評論 {{curReplyId == item.id ? '取消回復' : '回復'}}
{{_reply.userName}} 舉報
{{_reply.time}}